广东:发放1465亿多元贷款支持小企业发展
新华网广州12月9日电(记者黄玫)广东银监局表示,辖内银行机构(不含深圳)目前发放的小企业贷款余额为1465亿多元,广东采取对小企业信贷实行单独管理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记者从9日举行的广东银行业中小金融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银行机构通过提供信贷资金、贸易融资、贴现等方式增加了对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截至第三季度末,广东银行机构发放的小企业贷款余额共有1465.46亿元,对小企业提供贸易融资余额588.9亿元,提供贴现余额955.22亿元。
多家银行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负责人说,该行在信贷方面正在加大向小企业倾斜的力度,目前已形成“大宗商品贷、商用物业贷、应收账款贷、合同订单贷”四个子产品的“优先贷”融资服务品牌。2008年7月-9月,广东工行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近百亿元,比第二季度投放量增长52%。
广东银监局局长彭志坚说,受一些小企业财务管理欠规范、可抵押资产少、小企业贷款管理成本相对较高、银行机构内部创新和市场推广力度不够等原因影响,目前银行机构的金融服务与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距离。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要坚持有保有压、结构调整,坚持风险可控、发展持续;确保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确保小企业贷款户数和贷款额有较多增加。
一方面,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要求加大信贷调整力度,对那些经营基本面较好、产品有市场竞争力、有技术、有规模但只是因市场需求下降暂时遭遇经营困境的中小企业,可予以合理信贷支持,但对“两高一剩”、公司治理混乱、盲目多元发展的企业应减少或不予信贷支持。
另一方面,对小企业信贷实行“三个单独”管理:单独安排规模,按照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原则,单独核计小企业的新增信贷规模;单列客户名单,将各级分支机构支持的小企业客户名单与其他客户区分开来,进行单独管理与统计;单独定价,发挥价格机制的风险补偿作用,促进小企业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基础上,实现合理浮动,进一步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科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