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剖析五男童倒毙悲剧的制度缺陷
据毕节官方通报消息,五名儿童中有四人辍学,他们已多次离家,也曾多次被当地警察送回家。而中国作为少数没有专业儿童福利部门的国家,更需要从政府体制上,尽快构建儿童保护与救助的行政管理体系。
【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2年11月20日,贵州省毕节市官方对五名流浪儿童丧生垃圾桶一事做出通报,称本次事件暴露出毕节市在社会管理、社会救助和保学控辍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五名男孩的死亡非常痛心”。
同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机构主办的《<儿童权利公约>在中国的20年——以民间组织为视角》报告发布会上,诸多儿童权益专家对这一悲剧做出剖析,认为此案反映出的不仅是毕节一地的管理疏漏,更是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机制的缺陷。
根据毕节官方通报的消息,五名流浪儿童来自同一大家庭,他们的父亲乃是三胞胎兄弟。此前,毕节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亦向媒体透露,孩子们所在的家庭,父母有的在外打工,有的已经离异。
云南省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下称家馨)主任陆超群告诉财新记者,家庭正是流浪儿童离家的第一大推力。对于问题家庭的孩子,中国没有形成社会支持体系,同时,父母面对孩子的反叛,也不知道如何寻求咨询、帮助。家馨是一家长期从事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民间机构。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卜一田介绍,在一些发达国家,社区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儿童保护机制。每个社区都会有政府雇佣或民间组织支持的儿童社工。当社工发现某个家庭有危害儿童的因素,如家庭暴力、父母离异、对儿童的长期忽视等,就会尽早介入、提供相应的服务干预,“不至于让孩子已经流浪到了庇护所,再采取行动。”
据毕节官方通报消息,五名儿童中有四人辍学,他们已多次离家,也曾多次被当地警察送回家。
此种以“送孩子回家”为核心的救助模式,在诸多学者眼中,远不足以满足儿童权利保护需求。“对于孩子来说,他所需要的并不是立即回家。他可能有心灵创伤、学习障碍,在家庭缺乏关注关心。”陆超群指出,救助体系要做的,不仅仅是“送孩子回家”,更要了解孩子的需求、生活的目标,帮助他重建与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系。
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指出,仅仅将孩子放在救助站是不够的。救助站只是解决儿童短期的温饱问题,为孩子提供一个暂时的栖息地。不仅是对流浪儿童,对遭遇家庭暴力、家庭虐待的儿童,中国目前的政策还只是将他们送回家,而家庭往往是造成问题和创伤的地方。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乃是在社区里设立儿童庇护所,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服务。但中国仍没有这样的制度安排。仅有的救助站体系,在工作人员和工作机制上尚未健全,缺乏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流浪儿童提供好的服务项目和支持网络。
在此次贵州案例中,多次被送回家的孩子还是不断离家。而在他们最终选择到垃圾桶里避寒过夜前,周围居民已经注意到了他们,却没有人为他们提供切实帮助。
在陆超群看来,这同样与中国福利政策不健全有关。例如在香港,根据相关法律制度安排,任何公民只要看到街头有流浪儿童,都有义务向警方、儿童福利部门报告,相关的救助机构会立即核实调查孩子的情况,在联系到家人之前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帮助、服务。而中国并没有这样的报告制度,公众意识不到自己有义务报警;或者想要帮助他们,也不知道要联系什么部门,具体该由谁管。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研究院名誉院长陆士桢认为,对于儿童权利保护,根本还是在于社会意识的缺失。在五名流浪儿童的案例中,每一个环节,无论家长、社会还是政府,只要从孩子的权利出发,多走一步,就有可能避免整个悲剧的发生。
王振耀认为,这一事件需要全社会的反思。而中国作为少数没有专业儿童福利部门的国家,更需要从政府体制上,尽快构建儿童保护与救助的行政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