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租联动 工银租赁“租赁+保理”服务中小企业
截至2011年底,工银租赁与浙江、江苏、广东、福建、河北、江西、安徽等21个省市中小企业有合作,中小企业客户占公司客户总数的70%,累计发放租赁款80多亿元。具体操作上,工银租赁向设备制造厂商购得设备使用权,厂商下游企业通过支付租金享有设备的占有权、使用权。
浙江一家年收入五六千万、资产规模七千万的的纺织企业,近几年发展迅速,经常遇到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它向当地的工行申请1千万的流动资金贷款,但由于银行的借贷门槛较高、审核严格、审批程序复杂,难以满足短借需要。工行考察了这家企业的综合情况后,推荐其可以采用租赁融资的方式。
工行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工银租赁联系上该企业,通过借助工行的前期尽职调查,让企业组织了自己的几十台工程机械设备,通过回租租赁的方式,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工银租赁,获得了流动资金1千万,同时再与之签订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分期支付租金,到期时设备重新归其所有。
回租租赁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租赁公司),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而设备的使用权没有改变。
通过这种方式,该企业不仅盘活了存量资产,而且融入的是长期资金,相当于减少了1千万的流动负债,增加了1千万的长期负债,优化了短期偿债比例,企业财务状况大为改善,有更充裕的资金来应对原材料涨价等压力,企业信用评级也得以提高。
整个过程中,该企业在工行开立了专门的资金账户,工行代租赁公司进行设备监管,同时办理租金代收代扣,还款时不用频繁地跑租赁公司,企业也很省心。
这是工银租赁与银行合作“租赁+保理”业务模式的一个案例。
商业银行与租赁公司联手开拓创新小微企业融资租赁产品和服务模式,有效拓宽了中小企业营销渠道,大幅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有力地控制了中小企业租赁业务的风险,必将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转型与升级。
工银租赁自2010年以来着重加强了发展成长性和市场前景好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租赁业务,并积极与母公司工行合作,联手创新小微企业融资租赁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取得了积极进展。
与母行联动
通过“行司联动”,中小企业可通过各地工行分支机构进行融资租赁,依托工行遍布全国的机构网络及客户经理资源,有效突破了自身人员有限、缺少分支机构形成的限制,延伸了营销市场半径和管理能力,并充分拉近与中小企业客户的距离,形成有效的沟通和交易渠道。
该产品的主要流程是银行按照一定标准对承租人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推荐给工银租赁,工银租赁审定同意后为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中小企业只要与当地工行分支机构进行协商并配合完成业务调查和审查,并不需要直接与远在北京的工银租赁打交道就能取得资金。
据工银租赁厂商与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有关人士透露,截至目前,该公司直接服务的中小企业达300户左右,而利用分行的分支机构网络、营销渠道间接服务的中小企业超过500户。
截至2011年底,工银租赁与浙江、江苏、广东、福建、河北、江西、安徽等21个省市中小企业有合作,中小企业客户占公司客户总数的70%,累计发放租赁款80多亿元。
对于银行自金融租赁公司而言,背靠实力雄厚的银行大股东,它们天然具有融资、市场营销、风险控制的行业优势,能否依托集团整体优势,积极发挥了对母行综合经营的协同作用,决定了其完善产品体系、把握优质客户的能力。
“租赁+保理”创新
“租易通”是工银租赁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开发设计的一项融资租赁产品,此产品基于银行营销网络或者大型厂商的销售网络,向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租赁服务。一方面,使租赁业与银行业的产品组合实现了标准化,具备了批量处理的条件;另一方面,有效地弥补了租赁公司在推动中小企业业务方面存在的营销和管理半径不足的问题。
中小企业通过采取直接租赁、回租租赁或者厂商租赁等多种形式,可以融通资金、取得生产经营所需机器设备,解决面临的资金难题。目前“租易通”产品客户已占到工银租赁客户总数的55%,2011年的业务规模突破100亿元。
“租易通”包括两种模式:其中一种是建立银行与租赁公司的联动机制,合作开展中小企业租赁业务,其中较为典型的是“租赁+保理”产品。“租赁+保理”具体是指,通过与工行签订保理合约,工银租赁从工行获得融资款项,同时将保理期内的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银行作为租金债权受让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对于银行而言,“租赁+保理”也为银行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调整了信贷资产结构,实现了二者的双赢。
厂商直接租赁模式
“租易通”的另一种模式是借助供应链融资模式拓展中小企业租赁业务,即在厂商租赁模式下,积极开展最终承租人为中小企业或个人的工程机械租赁业务。在该业务模式下,厂商向公司推荐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同时为该承租人的租金偿还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审定同意后为该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具体操作上,工银租赁向设备制造厂商购得设备使用权,厂商下游企业通过支付租金享有设备的占有权、使用权。
对承租方中小企业来说,通过租赁获得生产设备,再用未来现金流偿还租金,缓解了短期资金压力,抢占了市场先机。同时,厂商租赁模式为大型设备厂商加速了销售回款,扩大了产品销路,可提前实现货款回笼。
厂商既是租赁设备的出卖人,也是租赁项目的担保人。工银租赁与设备厂商签署一揽子的协议,其中包括大企业提供回购担保。一旦出现中小企业无力偿还租金的情况,厂商负责租赁设备的取回和出售,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这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了一道关键的风控屏障。
上述厂商与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有关人士透露,厂商及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是:覆盖十个行业,包括工程机械、新能源、煤炭机械、重型机械、能源储运等等;同时发展十五家以上的核心厂商。此外,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与母行各地分行、厂商之间的稳固合作;二是从风险评估、定价策略、增长率、渗透率等各个指标实行量化管理;三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这包括标准化的产品和方案、操作流程自动化、完善团队建设,形成标准化岗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