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与被追债之间的思考与权衡

谢砚秋 |2012-10-30 19:21858

在昨天举行的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10月30日 《中国新闻网》)  面对多家银行公开的信息,群众大都显得义愤填膺,对于银行这种随意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催债公司的行为感到极其的不满。

  在昨天举行的2012年度南京市重点行业“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中,南京多家银行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10月30日 《中国新闻网》)

  面对多家银行公开的信息,群众大都显得义愤填膺,对于银行这种随意将客户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催债公司的行为感到极其的不满。在群众的脑海中,目前国内民间的催债公司简直和一群地痞流氓无异,他们通常采取一些非常手段进行催债,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是非常“可怕”的。但在笔者看来,我们在看到某件事物坏的一面时,也应该深思其原因,究其根本,正反皆顾,才是正确的。

  其实撇开银行透露客户信息不谈,采取联合第三方催债公司的手段也情有可原。俗话说,“对付非常之人,需采取非常手段。”银行在面对喜欢“耍无赖”的负债人时,其实也是很头痛的,而这些人却通常吃硬不吃软,是那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硬茬”。这时候就需要请来“高人”来彻底磨平这些“刺头”。不正当手段有时是最为行之有效的。

  查阅了一些资料,笔者也大概的了解了目前我国国内催债公司和个体催债人的生存现状。一句话概括:合法催债成功率低。而且,国家并不承认这种行业的存在,凡是从事催债行业的人或公司,一律视为“黑户”。所以这就造成了国内目前催债市场混乱,鱼龙混杂的局面,因此出现采取不正当手段催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面对银行在此次评议活动中的坦言,我们不好多做评价,但是凡事皆有两面,多一点理性的对待一件事更有利于思考问题的关键。银行发言人小心翼翼的回答没有瑕疵,显得无辜而又无奈,我们不能彻底去肯定,也不能乱棍打死。处理好市场催债公司的现状,即便不能将其合法化,也要严加管制。而面对那些负债人,必要时也需要相关部门出面,用正当的行政手段处理,也许这样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最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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