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突围 未来规模扩容可期
国家开发银行上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012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金额101.66亿元。知情人士称,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交行的创新资产证券化,此类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有望在明年推开,未来可能会扩容到较大规模。
国家开发银行上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012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金额101.66亿元。这是我国资产证券化重启的第一单,也是迄今为止单笔规模最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从最终的结果来看,认购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中,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认购量约占认购总量的37%;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占比达到50%,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和资产管理账户占比约为8%,证券投资基金占比约为4%,此外还有少量保险资金参与。
“从认购结果来看,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银行间市场交易,风险仍在银行系统内流转。”业内人士说,在试点阶段,从单个银行来说,证券化其信贷可能实现风险转移;但一旦扩大范围,那么从整个银行体系来说,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无非是左手换右手的游戏,并未实现银行体系的风险转移。
国泰君安的研究报告认为,国开行此次发行的首单产品比以前突破不明显。首先,并不能使银行节约资本。由于存在强制性赎回条款(如果未来进入信托资产池的证券化资产出现不合格情况,国开行须按照合同规定对相关资产给予赎回),也即意味着国开行仍然有义务承担被转让资产的重大信用风险。根据《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的规定,此类资产不能在计算风险加权时予以扣除。
其次,资产品种单一。国开行继续延续2005年、2006年和2008年国开行三期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构成,发行的仍然是以基建为主的公司贷款(主要集中在电力、热力和铁路运输行业)。
第三,风险偏好保守。国开行2005-2008年间发行的三期产品的资产池中都有部分关注类贷款,但这一次全部都是正常类贷款。而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剥离部分风险较高的贷款,如果全部是优质贷款,长期来看银行是不会有动力持续进行资产证券化的。
王祚君认为,除此之外,目前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法律上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国开行要将信贷资产“信托”给信托公司成立一个财产信托。但实际上,在我国,财产信托过户并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信托公司再通过发行资金信托来募集资金“购买”财产信托的权益或信托财产。但根据《信托法》,两个不同的信托共同拥有一个信托财产是不被允许的。
因此,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创新的要求非常迫切。市场人士认为,交行联合券商尝试在交易所平台推资产证券化产品无疑更加值得期待。
“我们就等政策许可了。实际上法律层面并没有禁止。”海通证券(600837,股吧)相关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知情人士称,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交行的创新资产证券化,此类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有望在明年推开,未来可能会扩容到较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