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家担保机构面临洗牌
作为连接银行和企业的桥梁,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牵动各方神经。刘美频表示,我省将鼓励在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和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相对滞后的县域设立担保公司或分支机构。
湖北日报消息(记者林建伟 通讯员徐冰)作为连接银行和企业的桥梁,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牵动各方神经。
上月底召开的一个金融系统会议透露,我省各市州正着手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摸底排查,门槛准入、日常监管、风险处置等被列为重点。
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政府金融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10部门制定的《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专门建立了由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规范整改。
省金融办副主任刘美频表示,在这一年的规范整改中,不少担保机构将遭淘汰。但从长期看,将有利于行业控制风险、健康发展。
新设公司考虑地区平衡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业主融资难问题,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目前,全省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415家,比2010年底增加143家,注册资本314亿元,增长98.7%,共为2万多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811亿元。
由于担保行业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呈现“数量多、规模小、经营范围杂”等特点。
资本金规模制约担保业务的开展,目前银行只选择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合作。据统计,我省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担保机构97家,由于得不到银行的支持,这些担保机构日常业务开展较为艰难。
同时,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我省发展不均衡,武汉机构多,贫困山区、革命老区以及县域机构少。
刘美频表示,我省将鼓励在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和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相对滞后的县域设立担保公司或分支机构。在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对集中的地区,审慎审批新的设立申请,只新设立注册资本规模大的公司。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融资性担保具有信用放大功能,监管不到位则带来一定风险。
“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实行严格的准入和监管,构筑‘防火墙’。”刘美频表示。
准入制度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第一道门槛。我省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经当地市级和县级政府同意,并报省经信委批准。
担保机构设立的资本金门槛,也相应提高。今后我省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省内跨行政区域设立,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外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在湖北设立分支机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亿元。而以前,我省新设立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门槛为2000万元,贫困地区放宽到1500万元。
对于风险防控,《湖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例和担保放大倍数,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不达标公司将退出
刘美频说,在非国家级或省级贫困县注册的,且注册资本不达标的担保公司,清理整顿工作将在1年之内完成;在国家级或省级贫困县注册的担保公司,整改限期为2年。
届时,凡因注册资本未达标而拿不到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将不能从事业务。这意味着,一批有着“担保”字样的小公司将从融资性担保业退出。
如何增加注册资本金?引入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担保业,有利于发挥民营资本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有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今后3年至5年内,我省将力争培育10家担保业务超过50亿元的担保公司,支持一批规范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
据悉,我省近两年担保业新增注册资本多为民营资本。省经信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省担保业314亿元注册资本中,财政或国有企业出资95亿元,占30%;民营资本占比从 2010年的 50%上升到目前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