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如何选择国际贸易融资更合适?
2012-04-06 13:422261
外贸企业在选择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时,申办手续、融资风险、还款能力和来源均成为银行与企业要考虑的因素,企业一般只申请人民币项下的外贸贷款
汇价并轨前国际贸易的融资方式选择
在1994年人民币汇价并轨前,我国实行两种汇价,使得在国际贸易融资上有以下特点:
1.人民币汇价实行官方汇价——银行公布牌价与调剂市场汇价两种汇价并存,企业出口收汇允许有一定的外汇留成额度,外汇折合成人民币的收入按两种汇价分比例计算。
2.银行没有现汇买卖权,企业除出口收汇以外的外汇买卖均要通过外汇管理局批准,并且要到外汇调剂市场挂牌交易。交易市场的汇价是浮动的,每天交易量有限,企业难以筹措到急需的外汇资金,外汇融资风险很大。
3.国家实行严格的外汇使用报批程序,企业使用外汇,包括借入外汇资金,必须经过外汇管理部门批准,而且企业偿还外汇借款的外汇资金也必须经过其批准方可用来偿还外汇信贷。
在此情况下,外贸企业在选择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时,申办手续、融资风险、还款能力和来源均成为银行与企业要考虑的因素,企业一般只申请人民币项下的外贸贷款,在求贷无门的情况下,才会申请外汇贷款。定额周转贷款、出口打包贷款(人民币贷款)、票据抵押贷款、机电产品中长期贷款等人民币外贸贷款,就成为企业经常采用的融资方式,银行只能按外销合同金额或信用证金额并且按银行公布的牌价发放70~80%的人民币贷款,也就是说,企业才能筹到50%左右的贷款,要另外筹措更多的周转资金,因而限制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在当时的条件下,企业在进行进口贸易时,不敢轻易使用出口国的卖方信贷,也不敢使用出口商的商业信贷——远期信用证、寄售、托售、远期承兑付款等融资方式。国际贸易融资资本市场狭小,融资方式简单,企业抵御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能力很差。
银行发放方式落后,主要以定额周转贷款为主,大多数是按国家指令发放,为无抵押贷款,缺乏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约束,银行信贷风险很大,甚至使得部分外贸贷款由于企业经营效益不好,或未能对外履约而无法收回,沉淀了大量信贷资金,使其缺乏良好的流动性。假如企业经申请后获得了外汇贷款,根据借什么货币就还什么货币的原则,企业的外汇来源缺乏有效的保障,即使在贷款期满后,企业已筹到足够的人民币资金,但是由于无法把其兑换或所需的外汇,也会使得企业不能按时归还外汇借款,这期间企业还需要承担人民币对外币贬值的风险,尤其是中长期外汇贷款,已经成为企业沉重的负担,其融资成本超出计划预算很大,有的甚至是成倍增加,大大阻碍了国际贸易融资的借贷。而且,由于人民币对外币的比价走势是贬值的,部分外贸企业把借入人民币,囤积外汇作为企业经营获利的一种方式,歪曲了外贸信贷的作用,使真正需要借贷\的企业得不到所需的贷款。
可见,人民币汇价并轨前,由于存在两种外汇汇价,外汇管制严格,企业、银行均没有完全自主的外汇使用权,融资方式单一,外汇贷款没有很好地发挥其作用。外贸贷款大量沉淀,放贷风险很高,银行对外贸借款的发放没有积极性,国际贸易融资一般只向专业外贸公司发放。
汇价并轨后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外汇体制实行重大改革,实行单一的人民币汇价,每天由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兑主要外国货币的汇价,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有条件可兑换,建立起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开始了以外汇指定银行间的外汇交易,银行对企业的进口收汇办理结汇,进口付汇实行售汇,外贸企业在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中能及时地把外币转换成本币,或把本币转换成外币。在新的汇率体制下,外贸企业在办理国际贸易融资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新的选择。
1.企业需要承受外汇汇价的经营风险和融资风险,同时也掌握了获取外汇的主动权和有效的使用权。
2.企业在融资时,可以综合考虑融资成本和风险,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方式,人民币汇价走势,融资时间的长短,人民币与外币利率的比较,可较大余地地选择企业有能力承受的、较适合的外贸融资方式。
3.由于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与外币的有条件兑换,银行、企业无须为外汇还款的资金来源而担忧,企业既可以借入人民币,也可以贷入外币,或者同时贷入人民币和外币。扩大了国际贸易融资的资本市场和融资渠道。
4.银行自身拥有外汇买卖权,且允许银行之间进行外汇拆借和买卖,使得外汇的来源有保障,流通性强,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均要承担外贸融资的外汇风险,借、贷双方对融资的货币、期限、利率,均有双向选择权。
5.实行单一汇价,银行按外贸企业成交金额或信用证金额的70~80%发放贷款,企业获得的贷款所占比例增加,相应的自筹资金就可以减少,大大地减轻了企业融通经营资金的压力,完全满足了出口预付款或收购定金的需要。
6.卖方信贷、买方信贷、福费廷(Forfaiting)等国际上常用的贸易融资方式逐步发展起来,拓宽了融资方式,但出口信贷担保、进出口保理业务仍未能有效地发展起来,企业独立承担外贸业务的商业风险,使得商业信贷未能很好地发挥其功效。
7.人民币兑外币比价实行单一浮动汇价,逐日公布,但却没有公布远期外汇汇价,更没有远期外汇交易市场和远期外汇期权市场,企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只能凭自身对外汇走势的分析,选择外贸融资的币种,不能有效地控制外汇信贷的风险,中长期的外贸信贷风险成为企业手中的烫手山芋。
人民币汇价并轨后,实行单一浮动汇价,正常贸易项下的外汇可自由兑换,企业外贸融资的方式有所增多,选择也有所增多。更重要的是,企业的融资行为更接近国际上的常规做法,企业融资的选择主动性和灵活性有所加强,就方式而言,抵押贷款成为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形式。但由于没有远期外汇汇率,企业、银行抵御外汇融资风险的能力很差,开办远期外汇交易市场将是今后如何使外汇管理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改革重点,这也是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小的风险。
金融体制改革后国际贸易融资选择
对外贸易的发展和金融业及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的选择多样性和合理性,更是有赖于一个健康、完善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严重制约了国际贸易融资的正常开展。其表现在于:
1.中央银行的宏观管理机制没有形成,专业银行仍需承担大量的政策性贷款,致使大量贷款沉淀,银行抵御借贷风险的能力下降,融资的资本十分有限。
2.几家专业银行条条分割,一统天下,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限制了必要的竞争,也限制了融资资本市场的扩充和服务的完善。
3.从金融服务体系看,存在缺门短类现象,信用体系不够健全,信用方式不够灵活,结算系统不畅,金融创新机制效率不高,信用工具单一。例如出口信贷,在我国对外贸易方面的作用就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方面,买方信贷刚起步,另一方面,现有的卖方信贷亦是捉襟见肘,由于出口信贷得不到保证,一些出口经营企业不敢大胆成交,因此常常失去经济效益较好的成套设备的中标机会。
4.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实际需要。保险种类少,仅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一种。
5.经营外贸贷款高度集中,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对外贸易的金融服务水平难以提高,企业在一家专营银行借贷得不到保证时,求贷无门,出口贸易所需资金常常短缺。
6.外贸信贷利率与国内一般信贷利率相同,缺乏政策上的扶持,对外贸信贷,特别是中长期外贸信贷,企业难以承受融资成本。
原有的金融体制对国际贸易融资存在不少制约的因素,所以经济的发展,包括外贸的发展,势必对金融体制的改革提出要求。从90年代开始,我国对金融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
1.变国家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资金供给制为借贷制。企业的所有制只决定产权收入的分配形式,不决定信贷分配的优先次序,信贷资金的优先分配次序只能由产业信贷政策和企业的信用状况决定。银行发放贷款除了信用放款方式,更多的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
2.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相分离,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的金融组织。
3.建立和发展全国统一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创造条件,实现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引入外资金融机构,逐步放宽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协助和推动国内金融机构进入国际金融市场,参与国际金融合作。
这些改革的推行,将会使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出现一些新特点,也使企业的外贸融资面临新的选择。
1.银行向商业化、企业化经营发展,定额周转贷款大幅度下降,其在融资中所占的比例降低,而抵押贷款则成了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主要方式有出口打包贷款、票据贴现、进出口押汇等,银行放贷风险降低,资金回收及时。
2.由于银行实行自负盈亏,在外贸贷款中,往往是对经营效益好的企业锦上添花,而对效益差的企业则是釜底抽薪,使得效益不理想的外贸企业求贷无门。
3.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成立,将为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提供有效的资金来源和保证,中、长期出口信贷将是国家扶持国际贸易融资的重点。
4.国内金融市场和国外金融市场的对接,人民币与外币的自由兑换,将会使企业可以选择多种货币的融资,增大了企业融资的灵活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如何利用国际贸易融资来减轻企业的国际贸易风险,如何消除外汇贷款的风险,将是企业进行融资方式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的问题之一。
国际贸易是跨国界、跨地区的贸易,同时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使用不同国家的货币进行结算,并实行远距离运输,是一种耗费时间较长的经济活动。因此,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从出口商制造或采购产品,货物运输、销售,到进口商购进货物,进出口商都需要动用大笔资金,并存在着商业信贷风险、政治风险、单证风险、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外贸企业获得国际贸易融资的能力息息相关,只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制,才能使外贸企业融通到充足的外资资金,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
在1994年人民币汇价并轨前,我国实行两种汇价,使得在国际贸易融资上有以下特点:
1.人民币汇价实行官方汇价——银行公布牌价与调剂市场汇价两种汇价并存,企业出口收汇允许有一定的外汇留成额度,外汇折合成人民币的收入按两种汇价分比例计算。
2.银行没有现汇买卖权,企业除出口收汇以外的外汇买卖均要通过外汇管理局批准,并且要到外汇调剂市场挂牌交易。交易市场的汇价是浮动的,每天交易量有限,企业难以筹措到急需的外汇资金,外汇融资风险很大。
3.国家实行严格的外汇使用报批程序,企业使用外汇,包括借入外汇资金,必须经过外汇管理部门批准,而且企业偿还外汇借款的外汇资金也必须经过其批准方可用来偿还外汇信贷。
在此情况下,外贸企业在选择国际贸易融资方式时,申办手续、融资风险、还款能力和来源均成为银行与企业要考虑的因素,企业一般只申请人民币项下的外贸贷款,在求贷无门的情况下,才会申请外汇贷款。定额周转贷款、出口打包贷款(人民币贷款)、票据抵押贷款、机电产品中长期贷款等人民币外贸贷款,就成为企业经常采用的融资方式,银行只能按外销合同金额或信用证金额并且按银行公布的牌价发放70~80%的人民币贷款,也就是说,企业才能筹到50%左右的贷款,要另外筹措更多的周转资金,因而限制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在当时的条件下,企业在进行进口贸易时,不敢轻易使用出口国的卖方信贷,也不敢使用出口商的商业信贷——远期信用证、寄售、托售、远期承兑付款等融资方式。国际贸易融资资本市场狭小,融资方式简单,企业抵御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能力很差。
银行发放方式落后,主要以定额周转贷款为主,大多数是按国家指令发放,为无抵押贷款,缺乏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约束,银行信贷风险很大,甚至使得部分外贸贷款由于企业经营效益不好,或未能对外履约而无法收回,沉淀了大量信贷资金,使其缺乏良好的流动性。假如企业经申请后获得了外汇贷款,根据借什么货币就还什么货币的原则,企业的外汇来源缺乏有效的保障,即使在贷款期满后,企业已筹到足够的人民币资金,但是由于无法把其兑换或所需的外汇,也会使得企业不能按时归还外汇借款,这期间企业还需要承担人民币对外币贬值的风险,尤其是中长期外汇贷款,已经成为企业沉重的负担,其融资成本超出计划预算很大,有的甚至是成倍增加,大大阻碍了国际贸易融资的借贷。而且,由于人民币对外币的比价走势是贬值的,部分外贸企业把借入人民币,囤积外汇作为企业经营获利的一种方式,歪曲了外贸信贷的作用,使真正需要借贷\的企业得不到所需的贷款。
可见,人民币汇价并轨前,由于存在两种外汇汇价,外汇管制严格,企业、银行均没有完全自主的外汇使用权,融资方式单一,外汇贷款没有很好地发挥其作用。外贸贷款大量沉淀,放贷风险很高,银行对外贸借款的发放没有积极性,国际贸易融资一般只向专业外贸公司发放。
汇价并轨后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
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外汇体制实行重大改革,实行单一的人民币汇价,每天由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兑主要外国货币的汇价,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有条件可兑换,建立起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开始了以外汇指定银行间的外汇交易,银行对企业的进口收汇办理结汇,进口付汇实行售汇,外贸企业在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中能及时地把外币转换成本币,或把本币转换成外币。在新的汇率体制下,外贸企业在办理国际贸易融资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新的选择。
1.企业需要承受外汇汇价的经营风险和融资风险,同时也掌握了获取外汇的主动权和有效的使用权。
2.企业在融资时,可以综合考虑融资成本和风险,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方式,人民币汇价走势,融资时间的长短,人民币与外币利率的比较,可较大余地地选择企业有能力承受的、较适合的外贸融资方式。
3.由于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与外币的有条件兑换,银行、企业无须为外汇还款的资金来源而担忧,企业既可以借入人民币,也可以贷入外币,或者同时贷入人民币和外币。扩大了国际贸易融资的资本市场和融资渠道。
4.银行自身拥有外汇买卖权,且允许银行之间进行外汇拆借和买卖,使得外汇的来源有保障,流通性强,银行和金融机构、企业均要承担外贸融资的外汇风险,借、贷双方对融资的货币、期限、利率,均有双向选择权。
5.实行单一汇价,银行按外贸企业成交金额或信用证金额的70~80%发放贷款,企业获得的贷款所占比例增加,相应的自筹资金就可以减少,大大地减轻了企业融通经营资金的压力,完全满足了出口预付款或收购定金的需要。
6.卖方信贷、买方信贷、福费廷(Forfaiting)等国际上常用的贸易融资方式逐步发展起来,拓宽了融资方式,但出口信贷担保、进出口保理业务仍未能有效地发展起来,企业独立承担外贸业务的商业风险,使得商业信贷未能很好地发挥其功效。
7.人民币兑外币比价实行单一浮动汇价,逐日公布,但却没有公布远期外汇汇价,更没有远期外汇交易市场和远期外汇期权市场,企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只能凭自身对外汇走势的分析,选择外贸融资的币种,不能有效地控制外汇信贷的风险,中长期的外贸信贷风险成为企业手中的烫手山芋。
人民币汇价并轨后,实行单一浮动汇价,正常贸易项下的外汇可自由兑换,企业外贸融资的方式有所增多,选择也有所增多。更重要的是,企业的融资行为更接近国际上的常规做法,企业融资的选择主动性和灵活性有所加强,就方式而言,抵押贷款成为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形式。但由于没有远期外汇汇率,企业、银行抵御外汇融资风险的能力很差,开办远期外汇交易市场将是今后如何使外汇管理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改革重点,这也是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小的风险。
金融体制改革后国际贸易融资选择
对外贸易的发展和金融业及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的选择多样性和合理性,更是有赖于一个健康、完善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严重制约了国际贸易融资的正常开展。其表现在于:
1.中央银行的宏观管理机制没有形成,专业银行仍需承担大量的政策性贷款,致使大量贷款沉淀,银行抵御借贷风险的能力下降,融资的资本十分有限。
2.几家专业银行条条分割,一统天下,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限制了必要的竞争,也限制了融资资本市场的扩充和服务的完善。
3.从金融服务体系看,存在缺门短类现象,信用体系不够健全,信用方式不够灵活,结算系统不畅,金融创新机制效率不高,信用工具单一。例如出口信贷,在我国对外贸易方面的作用就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方面,买方信贷刚起步,另一方面,现有的卖方信贷亦是捉襟见肘,由于出口信贷得不到保证,一些出口经营企业不敢大胆成交,因此常常失去经济效益较好的成套设备的中标机会。
4.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实际需要。保险种类少,仅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一种。
5.经营外贸贷款高度集中,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对外贸易的金融服务水平难以提高,企业在一家专营银行借贷得不到保证时,求贷无门,出口贸易所需资金常常短缺。
6.外贸信贷利率与国内一般信贷利率相同,缺乏政策上的扶持,对外贸信贷,特别是中长期外贸信贷,企业难以承受融资成本。
原有的金融体制对国际贸易融资存在不少制约的因素,所以经济的发展,包括外贸的发展,势必对金融体制的改革提出要求。从90年代开始,我国对金融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
1.变国家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资金供给制为借贷制。企业的所有制只决定产权收入的分配形式,不决定信贷分配的优先次序,信贷资金的优先分配次序只能由产业信贷政策和企业的信用状况决定。银行发放贷款除了信用放款方式,更多的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
2.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相分离,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的金融组织。
3.建立和发展全国统一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创造条件,实现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引入外资金融机构,逐步放宽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协助和推动国内金融机构进入国际金融市场,参与国际金融合作。
这些改革的推行,将会使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出现一些新特点,也使企业的外贸融资面临新的选择。
1.银行向商业化、企业化经营发展,定额周转贷款大幅度下降,其在融资中所占的比例降低,而抵押贷款则成了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主要方式有出口打包贷款、票据贴现、进出口押汇等,银行放贷风险降低,资金回收及时。
2.由于银行实行自负盈亏,在外贸贷款中,往往是对经营效益好的企业锦上添花,而对效益差的企业则是釜底抽薪,使得效益不理想的外贸企业求贷无门。
3.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成立,将为中长期国际贸易融资提供有效的资金来源和保证,中、长期出口信贷将是国家扶持国际贸易融资的重点。
4.国内金融市场和国外金融市场的对接,人民币与外币的自由兑换,将会使企业可以选择多种货币的融资,增大了企业融资的灵活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如何利用国际贸易融资来减轻企业的国际贸易风险,如何消除外汇贷款的风险,将是企业进行融资方式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的问题之一。
国际贸易是跨国界、跨地区的贸易,同时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使用不同国家的货币进行结算,并实行远距离运输,是一种耗费时间较长的经济活动。因此,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从出口商制造或采购产品,货物运输、销售,到进口商购进货物,进出口商都需要动用大笔资金,并存在着商业信贷风险、政治风险、单证风险、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与外贸企业获得国际贸易融资的能力息息相关,只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制,才能使外贸企业融通到充足的外资资金,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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