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的持续增长需要新主题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近日公布最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目录>是在2004年修订,将被停止执行。对比两份目录,再联系目前外商投资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现新的趋势,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将会发生改变,一些产业将成为外商投资新的增长点。
长期以来,引进外资是以出口作为导向。外商直接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不到10%,进出口却占全国的60%左右,可见外资大部分都投向了对外贸易,其中又以加工贸易为主。这一方面是因为外资需要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则因为中国需要出口创汇,因此对从事出口的外资企业给予优惠。在2004年及之前修订的<目录>上,都将"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列为鼓励类项目,可以享受进口关税减免等多种优惠。外资主要投向制造业和东部地区,在非金融部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制造业所占的比重一度超过70%;东部地区吸收的外资占九成左右。
这种利用外资的模式遇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结果导致外商直接投资在2005年和2006年不增反减,分别同比下降0.5%和4.06%,主要原因是制造业吸收的外资减少,所占的比重降到了50%。这可能是因为加工贸易已经相对饱和,东部地区的投资成本越来越高;也可能是因为出口面临人民币升值、贸易壁垒等风险,投资的收益趋于下降。不管怎样,加工贸易和制造业失去了对外资的强劲吸引力,外商投资的持续增长需要新的主题。
房地产投资在过去的一年中成为外商投资新的增长点。房地产业吸收外资的比重已经超过20%,仅次于制造业。在2004年修订的<目录>上,"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被列为鼓励类项目,但在2007年修订的<目录>上,这一项被取消;而"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则被新增为限制类项目;"土地成片开发"、"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和"高尔夫球场的建设、经营"则继续被列为限制类项目。这清楚地表明国家不希望将房地产业作为吸引外资的主要领域。
从<目录>来看,吸收外资的新主题是技术创新,特别是与节能环保和新型能源相关的新技术。金融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也可能成为外商投资较快增长的新领域,这两个领域吸收的外资都曾有过较快增长,但都没能持续。外资有投向这些领域的意愿,但存在一些政策壁垒。这次修订的<目录>,对这些领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将"期货公司"、"电网的建设经营"从禁止类改为限制类,并鼓励外资从事铁路建设。未来这些领域或会对外资逐步放开。
无论是新技术,还是金融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它们都是以内需为导向,这说明,出口导向的外资利用模式将发生改变。新修订的<目录>不再将"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列为鼓励类项目,清晰地昭示了这个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