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PE与政府“共舞”:另类的“优势互补”
随着近年来国内股权投资市场空前繁荣,政府参与PE/VC的身影日益增多,PE/VC与政府背景的资金也大有如胶似漆之势。通过几轮人民币基金的募集,德同资本成功地将杭州、无锡、广州、深圳、成都、重庆、山西等多个地方的政府资金引为LP(一般合伙人,即基金出资人)。
编者按:官商关系是在中国做生意的人绕不开的话题。在PE/VC领域亦如此。2005年之前,国内多数PE/VC都脱胎于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或合伙人,这些机构往往被视为“权贵PE”,其背后的政府资源为其提供了无与伦比的投资优势。而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壮大,尤其是创业板的推出,促使中国PE/VC迅猛爆发,竞争随之激烈,结果是一方面抬高了创投入股价格,另一方面则是很多PE/VC为了拿到优质项目,或明或暗地“依傍”相关地方政府。与此同时,部分敏感性较强的地方政府,也纷纷趁机设立地方产业引导基金,自己做起了LP(一般合伙人)。与一些中小投资机构多使用“暗招”不同,一些大型资产管理公司直接与地方政府合资成立产业基金,以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抢占投资高地。与国外相比,这种中国特色的官商关系,使得PE/VC在国内变得越发复杂,以至于很多外资PE巨头,也要跟中国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基金。比如,凯雷与北京市政府合作设立了数十亿人民币基金。这股政府与PE/VC“共舞”的趋势,有何利弊,又该如何规范?我们多方采访,推出这个专题,以作探讨。
创投声音 与政府合作可谋求双赢
在刚刚过去的5月,一起国资背景鲜明的PE所主导的融资,成为当月最大的投资事件。2011年5月6日,申银龙盛与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投资协议,申银龙盛基金向大新华航空注资80亿元人民币,约合12.31亿美元,用以支持大新华航空未来战略发展计划。公开资料显示,申银龙盛管理机构之一为中央汇金旗下的申万投资,另一管理机构为重庆龙盛玖智。
随着近年来国内股权投资市场空前繁荣,政府参与PE/VC的身影日益增多,PE/VC与政府背景的资金也大有如胶似漆之势。
政府资金也有需求
作为重庆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八大投”之一和重庆市的金融控股平台,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近年来一直把PE作为了未来发展的重要投资方向之一。继去年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资成立了华融渝富基金、和北京鑫根一起设立了鑫根渝富基金后,目前又在与凯雷等国际大腕探寻合作之路。
虽然根植于地方国资背景,但渝富在运作中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原则。与华融成立PE是纳入了重庆市政府与华融公司的“八项合作”之一,但从基金设立、管理团队的遴选到投资项目的运作,都秉承了完全市场化的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拥有政府背景的华融渝富在融资时显示了优势。据重庆渝富副总经理、华融渝富基金管理公司副董事长吴坚介绍,华融渝富基金公司在去年夏天正式成立后,短短40天即募足了首期20亿元基金,其中江浙系民资占主导。截至目前,该基金已动用约8亿元的资金,投资了10家企业,这些企业全部为民营企业,而且都不是重庆本地的企业。其中,华融渝富还与红杉资本、上海联创等一起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跟投。
“成功的PE应该是发散型的,而不是收敛型”。就吴坚看来,重庆渝富多方与“外来的和尚”一起“念经”,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引进资金,更重要的目的是积累经验。据悉,今年下半年渝富就将开始设计推出由自己主导的PE了。
“现阶段,中国各级政府都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其目的是推动地方企业转型升级,带动他们所属地的产品技术升级,解决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挖掘更好的税源,带动地方税源经济的健康成长。这是政府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主要诱因。”一位长期供职于某国资背景大型创投机构的业内人士对记者道出其中的门道。
当然,并非只有政府在主动向创投市场挺进,市场中那些声名显赫的创投机构也越来越倾向于与政府站进同一条战壕。
创投机构乐于与政府合作
在最近几轮人民币基金的募集之中,德同资本无疑是业内令人羡慕的赢家之一。
通过几轮人民币基金的募集,德同资本成功地将杭州、无锡、广州、深圳、成都、重庆、山西等多个地方的政府资金引为LP(一般合伙人,即基金出资人)。
“形成这样的紧密关系将更有利于我们对项目的获取。不少地方政府都拥有数量可观的储备项目。”德同资本创始合伙人邵俊对于当前的合作方式持认可态度。
在邵俊看来,通过吸引政府资金让所管理的资金“落地”,将带来更为广阔的下游市场。“特别是中西部的城市,对当地企业的熟悉程度,政府肯定要强于我们。”邵俊还认为,地方政府对当地企业的熟悉程度利于让创投企业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万向集团掌舵的通联创投则是另一家得益于政府背景的创投机构。
通联创投为万向集团旗下投资公司,拥有一批如浙江省政府(委托浙江科投投资)、杭州财开投资、萧山区国资公司等政府背景深厚的股东和投资人。旗下所投资而上市的标的有不少属于浙江本地企业,例如方正电机、兔宝宝、海利得等。足可见其在浙江深厚的政府关系为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了诸多帮助。
公平竞争将成大趋势
在各自需求都有办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政府与创投机构均对彼此产生浓厚的兴趣。这或许将成为未来国内创投领域的一个最为重要的趋势。不过,在这个全民PE的时代,过度竞争已经成为市场的重要关键词之一。因此如何利用政府资源便成为与同行竞争的重要手段。
“比如,现在北京就有8000家从事股权投资的公司,从某种角度而言,利用政府寻找优质项目、摆平项目源是一种效率很高的手段。”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企业本身并无融资要求,但官方游说被迫让出部分股权的情况,虽然并不普遍,但不表示它不存在。”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由于出资人缺位,导致出资人的利益被管理者用来寻租和做人情。但这样的情况在民营企业较为少见。“除非出让股权的出让方能获得比股权更大的利益,这样交易才会达成。”业内人士强调,地方政府与PE/VC共舞共赢理想化的模式,当然是在市场制度框架下,政府主要从区域内的产品技术结构调整获益,以及从地方税收增量获益。
邵俊也认为,创投机构与政府愈发紧密的关系不会对创投市场造成更多的恶劣影响。“即便有一些不良现象,那也是短期的。随着创业投资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的铁轨将会成为唯一的准则。”早期权贵联手掠夺市场资源的情况,正在逐渐退烧,证监会也在从制度层面下发相关文件进行规范,遏制权贵巧取豪夺行为。毕竟市场的法则是利益。“政府应该把更多的目光放在早期项目中去,这才不违背政府引导的初衷。”
官方态度 政府与PE“共舞”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
重庆市近年来在金融创新方面颇有力度,其中涉及PE/VC投资的政策与举措在中西部更是开风气之先。该市不仅率先设立了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对挂牌的非上市企业实行年报披露制,吸引了国内众多PE/VC进驻;而且还紧随京沪步伐,启动了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积极引进外国股权投资机构。重庆市与PE/VC的“共舞”可谓积极而富有成效。为此我们专访了重庆市金融办副主任、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理事长阮路。
政府与PE如何“共舞”?
阮路认为,由于PE/VC在我国还处于初期阶段,在各方面都还有诸多不成熟的地方,因此其谋求与政府合资合作,以寻求在当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挖掘优质资源,应该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从国家层面上看,目前包括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对PE的态度都很宽容,只要不涉及非法集资、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都可以容忍。
同时,对政府来说,与PE等机构加强协作,也有助于政府引导产业投资,一方面鼓励投资机构为优势企业提供长期资金,解决融资渠道多元化问题;另一方面也为被投企业融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为下一步进入资本市场做好培育。“因此,政府和PE的合作应是互惠共赢的。”
阮路强调,不管政府与PE如何共舞,必须坚持市场化的原则。从基金的设立、到管理团队的组成到资金的募集,再到项目的投资,最后是退出机制,都必须完全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来运作,毕竟股权投资市场已经高度市场化,而且国企有国资的监管,民企有老板的算盘,任何非市场化的路子都是行不通的。
当然,股权投资机构作为类金融企业,是必然要以盈利为目标的。即使政府作为LP(一般合伙人,即基金出资人),也要有利益的驱动,毕竟盈利是企业的天职。“不过盈利不是想盈就盈的,它的基础就是必须要承担起市场的风险,亏损的企业、亏损的PE也数不胜数啊。”阮路如此表示。
据介绍,重庆市政府一直重视PE/VC的发展,2008年出台了《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后,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力求从落户奖励、税收优惠、工商管理、备案程序、服务力度等多方面给予更积极、更便捷的支持。预计今年下半年将市委常委会审议。
重庆试点QFLP获认可
除了吸引国内资本,重庆还积极为外资PE进驻铺路。5月24日,包括英飞尼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华尔街资本、太海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山资本、瀚曦股权投资基金、名力中国成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外资基金公司的负责人与重庆市金融办签订合作协议,正式落户重庆。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7家国际私募股权基金落户重庆,对重庆金融业而言,具有里程碑意义。重庆将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积极探索结汇便利化的有效途径,帮助这些基金公司尽快将外汇资金转换成人民币,投入到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项目中。
黄奇帆还透露,今后,重庆的目标是要打造内陆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高地,因此,除对私募股权基金在重庆的投资方向、合作形式进行放宽外,还将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为各类私募基金在重庆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对此,阮路称,这标志着重庆QFLP已经获得了国家外管局认可。“今年下半年,促使这批外资PE尽快募资开始运作,将是金融办工作的重点。”此前,京沪两地相继推出QFLP制度试点方案并获认可。
据悉,此次落户的首批外资股权投资基金,预期募集总规模87亿美元。
政府为PE搭建两个平台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底,在重庆市金融办备案的股权投资企业59家,拟募集规模328.26亿元人民币。汇聚了德同、凯雷、TPG、北大星光、蓝山紫金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机构。
阮路表示,重庆市政府对PE除了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监管外,更重要的是搭建两个平台:一是为PE搭建一个透明、公开、资源充分的平台,以解决PE在资源挖掘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为企业搭建一个能够与各类投资机构接触、沟通的平台,以供企业融资融智之需。
事实上,重庆股份转让中心(重庆OTC)就起到了很好的阳光平台效应。它除了是重庆对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的载体,也是区域性股份转让平台和拟上市资源培育平台。它引入了电子报价转让,采取自主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挂牌公司必须履行适度的信息披露要求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这颇能吸引PE/VC进来淘金。
红色PE大行其道有待纠偏
近年来,在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府创投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背景下,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主体的“红色PE”设立热潮大有席卷全国之势:不仅京津沪渝等PE云集的大城市一路高歌猛进,一些西部二三线城市包括县级区域亦后来居上,甚至军资背景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亦踏入此波洪流。
据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宣布,日前,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乌鲁木齐签署合作协议,共同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新疆兵团重点建设项目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在6月10日至12日为期三天的天津市政府联合科技部主办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来自政府、PE巨头、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等各类参会者均或明或隐地交流总结着目前政府极力推动“红色PE”发展的利弊得失。
初衷与现状
“按照当初制定政策的初衷,政府引导基金是为了提高政府对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创业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但目前来看,国内政府引导基金要达到这个效果,还有很远的路要走。”创投委某负责人表示。
所谓政府引导基金,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是指政府主导的为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发展的资金,是为了弥补市场的缺失,发挥政策效应而成立的一种引导性质的按市场化原则运作的参股基金。简单概括起来就是“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要体现政策效果和市场盈利的结合。
但目前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主体的“红色PE”之发展现状似与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多少有所背离。在2010年创业板IPO“三高”发行的背景下,不少搭上“政府招牌快车”的PE机构多是为了抢食PRI-IPO项目。这使得没有分到一杯羹的一般PE/VC怀疑政府引导基金是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甚至质疑“红色PE”的运作中是否存在权力资本化的寻租事件。
然而,记者从对多位PE机构负责人的采访中感受到的是,造成政府设立红色PE的初衷和现状背离的根源正是在于追求政策效果和资本逐利的“天生不合”。
“政府的初衷是引导PE投资早期企业。但风险大,不可控因素多。市场化运作的PE不可能只考虑政府利益,其他LP是要求回报率的。这将迫使我们必须在投资组合中配置一些中后期项目。”一位曾担任过政府引导基金GP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寻租风险肯定是存在的,但要看到这是末流。政府引导基金通过选择GP来管理资金,比直接拨给相关企业存在的寻租空间要小。毕竟GP要市场化运作的,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上述创投委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利与弊
6月10日至12日,在天津市政府举办的第五届融洽会诸多论坛中,“股权投资企业政策发布会”和“企业上市对接会”是最为火爆的论坛。天津市政府各关键部门领导、各类不同背景的PE机构负责人、早期的中小企业以及离上市一步之遥出现问题的企业代表挤满会场。
“我们基金的优势在于科技部是股东之一,将来你的公司上市披露出这个信息,将大大提高投资者的信任感。”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负责人在“企业上市对接会”上介绍自家优势时着意强调此点。
事实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红色PE的优势对于企业更大的诱惑力不在上市后,而是在上市前能够充分借助政府力量加快上市。
“对中小企业来说,获得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后所得益处显然很多,其后续发展会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尽力助推加快上市。当然,前提是企业必须合规经营,属于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天津市金融服务办某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众所周知,上市企业数量已成为考核政绩的指标之一。据记者了解,天津市日前已初步形成企业上市“十二五”规划,拟定200家。在本次上市对接会上,来自市发改委、国资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人才社保局等各部门领导均列席,当场为在上市进程中出现问题的企业释疑解难。
其中两家已在证监会排队的当地企业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其均因土地问题有瑕疵而有可能延误时日,迫切希望得到一张国土资源局的证明。“若当初有政府背景的机构进来,就不用自己来跑政府了。我们算不上新兴产业,要争取到红色PE资金得打招呼,不容易。”
背靠政府资源,获取相对多的上市提携是对于企业和PE均是显而易见的好处,但是PE还存在投资本地化限制、行政性干预等弊端——这完全可能降低整个PE的整体收益。
具体而言,政府引导基金一般由地方财政投资20%至30%,同时对PE提出注册当地和约定募资金投资于本地的最低比例这样的要求。
“在这种背景下,各地政府实质上相当于将红色PE当作一种新的招商引资的方式来积极推进,因此,对于引导基金GP的选择很少通过公开招标的市场化方式来进行,会直接交给当地政府背景的国资公司,投资决策过程多采取政府部门建议,这才是真正容易滋生寻租腐败弊病的温床所在,而不是我们这样的外来市场化GP。”上述曾担任过政府引导基金GP的负责人如此告诉记者。
解决之道
据媒体报道,“十二五”期间,各地政府都会加快发展创投、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预计5年内将达到600家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规模3000亿。因此,更需要防范政府引导基金的风险,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来解决政府引导基金在政策性和商业性之间的冲突。
“必须深入推进市场化,这是根本。”上述曾担任政府引导基金GP的投资人表示,“政府引导基金应该通过市场化途径选择专业的GP机构,才能吸引和带动更多的民资进入地方风投;而不是借引导的名义,私下指定GP,最后成为地方政府和地方国资强强联手来做PE,与民争利。学习以色列是出路。”
以色列的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并不由政府或代表政府的团体掌控,而是交给有FOF投资管理经验的市场化管理团队做,且政府许诺在一定时期会退出,让民资以成本价或确定的一个很低的收益率买回政府股份。除了市场化管理以外,以色列政府还严格要求政府引导基金必须投资于专门做早期投资的基金。
资料显示,以色列的风投在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对其国家GDP的贡献是最高的,一度超过GDP的2%。以色列的政府引导基金发挥的作用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