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额年金保险落地中国
产品逐步同质化、渠道竞争加剧的中国寿险业迎来了新鲜血液,作为全球保险市场主流产品之一的变额年金保险即将在中国落地。今天下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五市展开试点。
保监会拟在京沪等五城市展开试点
本报北京5月10日讯(记者 侯美丽) 产品逐步同质化、渠道竞争加剧的中国寿险业迎来了新鲜血液,作为全球保险市场主流产品之一的变额年金保险即将在中国落地。今天下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五市展开试点。
据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介绍,变额年金保险由保险公司设立独立账户,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被保险人,投资账户价格定期公布,还提供最低保单利益保证,为以下四种之一:最低身故利益保证、最低满期利益保证、最低年金给付保证和最低累积利益保证。而对于另外一些风险程度较高的最低保单利益保证,如最低退保利益保证,保监会表示从控制风险角度出发,目前暂不开展试点。
《办法》还对销售渠道与销售队伍管理做出了限制。除规定保险公司不得通过银行储蓄柜台及电话营销等渠道进行销售外,还对变额年金保险销售人员的资质做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