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全面推行重点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
2010-03-12 14:081509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招商、招大商”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解决外来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各类行政审批问题,郑州市近期下发《关于推行重点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的通知》,决定在全市推行重点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招商、招大商”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解决外来投资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各类行政审批问题,郑州市近期下发《关于推行重点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的通知》,决定在全市推行重点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
通知规定,郑州市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设立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市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工作,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市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安排全市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业务培训,对全市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协助各县(市、区)、开发区办理市本级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各县(市、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无偿代理工作,为外来投资项目全程代办相关报批事项,受市服务中心委托为外来投资项目提供代办服务,调查统计外来投资项目行政服务需求,协调解决外来投资项目推进中各类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有关问题;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航空港区参照县(市、区)设立相应服务中心,为本区域外来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主要职责与各(市、区)服务中心职责相同。各级服务中心按照“接待咨询、受理委托、相关转送、协调办理、接受监督”的程序,完成好重大外商投资、省外和市外投资项目的无偿代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预核准,合同、章程审批,证书批准,对外贸易备案,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外汇登记,税务登记,海关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办理等手续;办理已设企业的股权、经营范围、投资者及注册地址变更、合并分立等手续。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把外来投资无偿代理作为“大招商”及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加强领导,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落到实处,并及时解决服务中心运转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各级服务中心要制定岗位职责,建立代理工作流程及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无偿代理服务的顺利实施。市服务中心每月对各县(市、区)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市开放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无偿代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或代理工作中存在乱收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现象的,给予通报批评。
通知规定,郑州市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设立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市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工作,主要职责是统筹全市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安排全市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业务培训,对全市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协助各县(市、区)、开发区办理市本级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各县(市、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无偿代理工作,为外来投资项目全程代办相关报批事项,受市服务中心委托为外来投资项目提供代办服务,调查统计外来投资项目行政服务需求,协调解决外来投资项目推进中各类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有关问题;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航空港区参照县(市、区)设立相应服务中心,为本区域外来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主要职责与各(市、区)服务中心职责相同。各级服务中心按照“接待咨询、受理委托、相关转送、协调办理、接受监督”的程序,完成好重大外商投资、省外和市外投资项目的无偿代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预核准,合同、章程审批,证书批准,对外贸易备案,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外汇登记,税务登记,海关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办理等手续;办理已设企业的股权、经营范围、投资者及注册地址变更、合并分立等手续。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把外来投资无偿代理作为“大招商”及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加强领导,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落到实处,并及时解决服务中心运转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各级服务中心要制定岗位职责,建立代理工作流程及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无偿代理服务的顺利实施。市服务中心每月对各县(市、区)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市开放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无偿代理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或代理工作中存在乱收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现象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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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