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贷“红海”竞争乱象抢客 银保监会提示过度借贷营销风险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敏 3月14日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第2期消费者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主要包括四种风险: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近年,多地银保监局也曾多次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理性消费等方面的提示。
“近年来,时有消费者投诉反映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高、暴力催收等。”银保监会3月14日称。
从此前银保监会分季度公布的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来看,信用卡和贷款类的投诉占比长期居高不下。这与此类业务面对零售客户的规模分散、总量大有关,但也有机构自身的原因。
银保监会在上述提示中指出,“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比如,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贷支付方式。”以及,“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机构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风险。”
对于个人消费贷款的不规范营销,银保监此前曾通报某股份制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对实际利率展示不全面、片面宣传低利率,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客户实际承担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最高是宣传利率的2.5倍,且产品上线以来无客户享受最低宣传利率。”
近两年以来,银行在个人消费贷产品的营销方面屡屡“翻车”,从“彩礼贷”“墓地贷”的营销过猛,到“无客户享受最低宣传利率”,背后凸显了个人消费贷市场的激烈竞争。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显示,近年来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持续上升,由2008年末的18.2%上升到2019年末的65.1%,年均增长4.3个百分点,但2020年以来增长势头已有所下滑。
瞭望智库与中国光大银行联合发布的《2021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白皮书》指出,这背后主要是个人债务规模过快增长情况已得到有效遏制及债务结构的不断优化。从政策端来看,首先是由于房贷政策持续收紧,个人住房贷款规模增速已连续三下降;其次是在营P2P网络借贷机构全部停业,非法集资、跨境赌博及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得到了遏制;再次是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助贷业务的规范,也进一步压降了互联网贷款规模。从需求端来看,首先是受经济下行及疫情影响,部分消费者对未来收入的预期下降,因此主动控制负债规模;其次是一些年轻人的消费观有所改观,开始逐渐摆脱“负债族”“月光族”的身份。
而业内人士认为,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不能为了追求规模“涸泽而渔”,更应该研究市场真实需求,提供用户需要的服务。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记者表示,当前消费信贷的市场主要存在的不是总量,而是结构性问题,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开拓有针对性的消费金融服务,例如近期监管部门提出的“新市民”服务群体,相关机构一方面需要对最新政策开展研判,根据监管精神并结合自身资源禀赋,逐步确立起自身服务的目标客群;另一方面也需要深入挖掘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存在的机会,针对新市民的切实需求,打造一批创新、高效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此次银保监会还提及了消费贷用于非消费领域的弊端。“诱导或默许一些消费者将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比如买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据记者了解,不少银行和互联网平台的个人消费贷可以实现“秒批”,全线上审核,贷款资金直接进入用户的个人银行卡,对于贷款资金真实用途缺乏长期有效监控。
苏筱芮表示,在消费贷实际用途方面,一是要强化对内部人员的管理,防止出现内鬼沦为消费贷不当使用的帮凶;二是要在贷前向申请人明确消费贷的使用说明并披露不当使用的后果;三是要加大对贷中的资金监测,对于“问题”资金早发现、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