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进出口贸易数据矛盾 危机中显马太效应
出口下滑20.7%,贸易融资劲增450%
矛盾的数据:贸易融资流向“迷失”广东调查
见习记者 萧遥 广州、深圳报道
广州,火车站。
由此向东,步行大约15分钟,是广州原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会馆。
20年前,这里是广州最热闹的地方,进出口贸易公司是当时最流行、时尚的行业之一。然而,岁月不饶人,金融海啸后,贸易公司的容颜似乎已不再炫目。
在进出口贸易下滑的背景下,尽管春秋两季的广交会正常进行,但对银行贸易融资额度依赖度极高的贸易公司,个中冷暖甘苦自知。
政策推动下的进出口贸易,危机之下的马太效应更加明显。
以一位国有贸易进出口企业人士的话说,有的小贸易企业被压了货不死也受重伤,而大贸易企业靠银行授信额度维持了下来,还有一定的套利空间。
记者发现,上半年需由真实的贸易背景才能进行批出的贸易融资类贷款金额,与实体的进出口贸易下滑出现了明显的背离。
3月末,广东进出口贸易融资增加12.1亿美元,占当月新增外汇贷款的59.3%;从上半年的数据来看,全省共新增进出口贸易融资88亿美元,占新增外汇贷款的67%,同比多增近72亿美元,同比增长450%。
然而,在贸易融资规模急剧上升的同时,上半年,广东进出口贸易业务却出现持续同比负增长。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数据,6月,广东省进出口贸易同比降幅已经开始收窄,但上半年总额累计同比增长仍为-20.7%。其中,广东省国有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情况非常严峻,上半年,出口总额累计同比增长在-25%至-30%之间,而进口总额累计同比增长在-30%至-46%之间。
贸易融资无风险套利
贸易融资作为融通本外币贸易结算的资产业务,与信贷业务相比,品种较为多样、期限更加灵活、限制较少和手续也更为简便。对于进出口业务下滑严重的国有企业来说,贸易融资无疑是一个补充现金流动性的理想方式。
贸易融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进出口资金回笼和使用效率上的压力。一位接近广东一家国有大型机构的人士说,上半年,为了解决国企弥补贸易收益下滑带来的资金紧缺,防止资金链断裂,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加大了进出口融资的力度。
目前,进出口贸易乍暖还寒之时,进出口贸易公司都急需银行贸易融资做资金周转。一般都由政府出面找银行增大投放力度,以弥补企业亏损,延续资金链。
记者调查发现,国有制造企业进行生产通常提前两个月存储原材料,而由于去年奥运会前受环保限制,暂停了部分生产,部分企业原材料的储备增至了4个月。去年10月,由于全球经济减速,致使国际市场对原材料需求不振,原材料价格大幅下滑。部分国有企业原以高价进口的原材料出现了亏损。由于前述这类企业,较原来两个月的储备有所增加,更加剧了跌价亏损幅度。为了稀释国有企业跌价亏损,一位银行业人士透露,去年11月、12月到今年一季度,他们收到了管理层要求银行大量增加贸易融资额度,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的相关通知。不过,一些拿到贸易融资额度的企业,在全球市场上大肆抄底原材料。
这些资金主要以在银行进行押汇、海外代付等名义套取。
此外,部分在生产经营方面,并不需要通过在银行增加融资的企业,也开始进行资金市场上的投资套利。
记者调查发现,今年4月,广东省内部分贸易公司在银行大量进行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DF)。NDF是银行贸易融资授信类别下一种远期外汇交易的模式,理论上,用于对那些实行外汇管制国家和地区的货币进行离岸交易。
交易时,交易双方确定交易的名义金额、远期汇价、到期日。在到期日前两天,确定该货币的即期汇价,在到期日,交易双方根据确定的即期汇价和交易伊始时的远期汇价的差额计算出损益,由亏损方以可兑换货币如美元交付给收益方。
今年4月,由于NDF项下的美元价格非常低,具有进出口业务资格的贸易企业出现了套利空间。
一位大型贸易公司的财务人员告诉记者,4月,人民币存款一年期定存利率为2.25%左右,而美元贷款的利率由于是浮动的LIBOR(伦敦同业拆借利率)加点,当时在1%-2%之间。在近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企业不用人民币购汇付货款,而是把手上的人民币存在银行,另一方面向银行贷美金交付货款。由于美元远期价格贴水,则可购买了美元远期,在1年后偿还银行到期贷款,实现无风险套利。
例如,一家企业本来要支付100万美金的货款,按正常情况是立即购汇,如果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6.88,当时则应支付688万元人民币。而今年,这家企业则会先在银行存入688万元人民币,同时以存款做质押,贷出100万美金,由于银行认为这是低风险的业务,所以并不困难。
“有空间,能套利,伪造投资境外的贸易背景,并不困难。”上述贸易公司人士说。
倒卖信用证拆借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上半年,利用银行融资便利渠道而代开信用证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这是一个很正常的贸易行为。”一位在贸易公司从事多年的人士表示。
由于小的贸易公司进行进出口贸易手续相当繁琐,并且受到银行融资的多种限制,所以寻找与银行关系好、融资额度较大的贸易公司做代理业务是一种重要渠道。
规模较大的贸易公司凭借其融洽的银行关系,以及规范的财务报表,利用自己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为小贸易公司提供服务,范围涉及银行融资、收付外汇、信用证及托收、出口退税等。
由于《贷款通则》明确规定企业之间禁止互相拆借,因而,有融资需求的小企业及这些在银行具有授信额度的大企业签订的是代理合同。
广东一家贸易公司的人士介绍,代理开信用证的费用一般按代理公司与外商签订合同金额的1.5%支付。小企业需缴纳以信用证付汇的开证金额的30%保证金, 若为远期信用证则需提交相应的担保。但如果是关联公司,保证金和担保会适当减免。
然而,由于这种代理合同签订后,小贸易公司相当于延迟了付款时间,而由大型贸易公司先垫付货款。实际上,这是一种变相的融资拆借方式。
而大贸易公司为了减小风险,常常先把到单的货物压下来,按小企业所缴纳的付款比例,交付相应货物。
然而,上述贸易公司的人士向记者反映,“代开信用证最大的风险是,他们负责代开信用证那个时点,对产品价格的预估,如果此后产品价格严重下跌,甚至跌破委托人的预付30%的保证金,委托人一旦弃单,就会对代理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
尽管2009年2月的新广国际“信用证门”事件对国有企业的震慑影响很大,但由于上半年各家银行都在抢占市场份额,对于贸易融资背景的真实性审核,存在不调查、放松门槛的迹象。
一位四大国有银行南方某分行负责放审的人士透露,“上半年,很多信贷员为了能更快的放款,都口头承诺将一些没有齐备的资料后补,但实际上,这个证就已经开出去了。”
一般来说,银行审批贸易融资贷款,主要看是否具有购货合同,订单以及境外代理行等资料,以此证明其贸易背景,以及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但这位人士强调,如果不从实地考察,就难以确认贸易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发票是否就是这笔货单的发票。
记者通过查阅大量的非贸易背景信用证案件发现,以代理信用证为由套用融资额度的其具体操作路径是:银行开出信用证后,若企业无法偿还该笔到期信用证款项,则向银行申请一张新的远期信用证到境外进行融资,即由境外受益人向境外银行办理贴现,并将贴现所得款项偿还前一笔信用证项下的到期款项,议付行收到受益人偿还的贴现款后,即通知开证行解除前一笔信用证下的付款责任,如此循环操作,滚动式开证。
据了解,一些贸易企业利用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买房地产、炒股票、期货,或投资生产设备,建设厂房等用途。而由于新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均以冲销旧证为目的,以新证套来的资金偿还旧证,所以只要能开出新证,得到融资就能偿还到期信用证,隐蔽性较强,不易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