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入医保”能否催动新医改的明朗化
8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地应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
8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地应逐步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一直以来,昂贵的医疗费用让 “小病扛、大病拖”成为许多低收入者的无奈之举。将门诊小病纳入医保,无疑是个利好的消息,某种程度上,可以引导公众走出“一有病就挤大医院”的误区,缓解当前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匀的现状。
今年4月,新一轮医改正式启动,其纲领性文件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对外公布,其中就明确承诺要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彼时,被誉为 “是政府向每个老百姓做出了一个庄严的承诺:人人都有权利享受医保”。单从这个意义上说,将门诊纳入医保不过是兑现了一个承诺罢了。
尤其是置于大量医保基金“睡大觉”的现状下,将小病门诊纳入医保起码并不存在多少财政上的掣肘。早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透露,中国已经实现了11.3亿绝大多数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但在新医改“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政府承诺前,一方面除了一小部分人群尚未覆盖外,另一个问题是,与国外医保基金入不敷出相比,国内各地医保基金却存在“花不出去”的“窘境”,每年有大量结余。
不过,在国家财政能够为小病门诊纳入医保解决后顾之忧后,有人担忧可能会出现“开大处方、小病大医、短病长医”而造成医保基金跑冒滴漏,但某种程度上,这是一项新制度初期所无法避免的。
不必讳言,现有的医改保障措施并未人所共知,此前,就有媒体做过“北京医保了解和使用情况调查”,结果发现很多人并不十分熟悉医保政策。不可想象,实施多年的医保政策至今仍旧在公众中保持着过度的神秘感,由此出现的新医改资源的变相“闲置”就不难理解。这其间除了公众需要检讨自身的“求知欲”外,或许,真正要反思和检讨的,是相关政策本身的模糊与粗线条,更给了公众以迷糊与不明真相。就以门诊纳入医保而言,“各地逐步”,虽然这是政策推行策略,但政策“逐步”实施的过程,于公众而言,也是个求知欲“化整为零”的过程。
同时,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国有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体系所构成的四个基本医疗体系中,因为之间相互分割,互不兼容,在多层级行政区划以及人口流动频率较高的现实中,门诊纳入医保的实惠在制度铁板前,让一部分人(城镇居民)先“实惠”起来,或许又是一个“逐步”的思路。
门诊纳入医保,是新医改给予人们期望的回应,而踏上征程的新医改,也需要从每一个决策中不断总结和矫正,以便保持着正确的方向。一项政策需要落地才能真正研判其优劣,与“门诊纳入医保”逐步推行相较,更需要给出三年短目标的具体时间表和路径图,新医改才会“逐步”走出公众的神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