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知识普及
供应链金融的实质是帮助企业盘活流动资产,即应收、预付和存货。因此通常将产品分为三类:应收类、预付类和存货类。
供应链金融的实质是帮助企业盘活流动资产,即应收、预付和存货。因此通常将产品分为三类:应收类、预付类和存货类。
应收类产品帮助上游企业将应收账款转换成现金或应付票据; 预付类产品则帮助下游企业扩大了单次采购额,提高了采购能力,将本应即期支出的现金资产转换为短期借款或应付票据; 现货质押更为直接,以企业的存货作为担保方式,换取流动性更强的现金资产。虽然现货融资通常没有核心企业参与,但因该业务涉及对货权的控制和物流监管企业的管理,从管理上与供应链金融流行的预付款渠道融资相近。
1、应收类(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心企业的上游融资,如果销售已经完成,但尚未收妥货款,则适用产品为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如果融资目的是为了完成订单生产,则为订单融资,担保方式为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质是信用融资。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是指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信贷限额条件下,采取随用随支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的融资方式。其中放款需要发货来实现物权转移,促使合同生效。同时也需要告知核心企业,得到企业的确权。
风险要点:
应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内登记,避免重复质押
供应商和加工企业之间应有长期稳定贸易关系
货物应有明确验收标准,交割标准,准确付款依据
供应商发货后,银行方应定期、不定期与生产企业进行对账
核心企业付款应转入银行方监管的专用账户
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差别是,保理是一种债权的转让行为,适用于《合同法》,而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物权转让行为,适用于《物权法》。银行拥有对货物物权的处置权。
客户转让应收账款可以获得销售回款的提前实砚,加速流动资金的周转。此外客户无须提供传统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抵质押和其他担保。在无追索权的转让模式下,客户不但可以优化资产负债表,缩短应收账款的同转天数,还可以向银行或保理商转嫁商业信用风险。
2、预付类(保兑仓融资模式)
预付类产品则主要用于核心企业的下游融资,即主要为核心企业的销售渠道融资,包含两种主要业务模式:
一是,银行给渠道商融资,预付采购款项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发货给银行指定的仓储监管企业,然后仓储监管企业按照银行指令逐步放货给借款的渠道商,此即为所谓的未来货权融资或者先款后货融资;
二是,核心企业不再发货给银行指定的物流监管企业,而是本身承担了监管职能,按照银行指令逐步放货给借款的渠道商,此即所谓的保兑仓业务模式。
先货后款(或先票后货)是指买方从银行取得授信,在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的前提下,向卖方支付全额货款;卖方按照购销合同以及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发运货物,货物到达后设定抵质押,作为银行授信的担保。一些热销产品的库存往往较少,因此企业的资金需求集中在预付款领域。同时,该产品因为涉及到卖家及时发货、发货不足的退款、到货通知及在途风险控制等环节,因此客户对卖家的谈判地位也是操作该产品的条件之一。
保兑仓(又称为担保提货授信)是在客户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银行贷出金额货款供客户(买方)向核心企业(卖方)采购,卖方出具金额提单作为授信的抵质押物。随后,客户分次向银行提交提货保证金,银行再分次通知卖方向客户发货。卖方就发货不足部分的价值承担向银行的退款责任。该产品又被称为卖方担保买方信贷模式。
3、存货类(融通仓融资模式)
存货类融资主要分为现货融资和仓单融资两大类,现货质押又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仓单融资里又包含普通仓单和标准仓单。
静态抵质押授信是指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抵质押,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的商品实行监管,抵质押物不允许以货易货,客户必须打款赎货。此项业务适用于除了存货以外没有其他合适的抵质押物的客户,而且客户的购销模式为批量进货、分次销售。利用该产品,客户得以将原本积压在存货上的资金盘活,扩大经营规模。
动态抵质押授信是静态抵质押授信的延伸产品——它是指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抵质押,银行对客户抵质押的商品价值设定最低限额,允许在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客户可以以货易货。该产品适用于库存隐定、货物品类较为一致、抵质押物的价值核定较为容易的客户。同时,对于一些客户的存货进出颇繁,难以采用静态抵质押授信的情况,也可运用这类产品。该产品多用于生产型客户。对于客户而言,由于可以以货易货,因此抵质押设定对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相对较小。特别对于库存稳定的客户而言,在合理设定抵质押价值底线的前提下,授信期间内几乎无须启动追加保证金赎货的梳程,因此对盘活存货的作用非常明显。
仓单质押是以仓单为标的物而成立的一种质权。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项目,为仓储企业拓展服务项目。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转让仓单始生效力。存货人以仓单出质应当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将仓单交付质权人后,质押权始生效力。
标准仓单质押授信是指客户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标准仓单为质押的授信业务。标准仓单是指符合交易所统一要求的、由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用干提取商品的、并经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标准化提货凭证。该产品适用于通过期货交易市场进行采购或销售的客户,以及通过期货交易市场套期保值、规避经营风险的客户。对于客户而言,相比动产抵质押,标准仓单质押手续简便、成本较低。对银行而言,成本和风险都较低。此外,由于标准仓单的流动性很强,也利于银行在客户违约情况下对货押物的处置。
普通仓单质押授信是指客户提供由仓库或其他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非期货交割用仓单作为质押物,并对仓单作出质背书,银行提供融资的一种银行产品。在涉及货押的融资模式里,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监管企业的职责边界、风险认定和收益权衡问题。监管企业承担的责任法律界定模糊,当监管企业获取的收益较低时,承担过大的风险与其并不匹配。
供应链融资模式的综合应用
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和融通仓融资是供应链金融中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融资模式,适用于不同条件下的企业融资活动。但这三种融资模式又是供应链金融中几大主要业务模块,可以将其进行组合后形成一个涉及供应链中多个企业的组合融资方案。例如,初始的存货融资要求以现金赎取抵押的货物,如果赎货保证金不足,银行可以有选择地接受客户的应收账款来代替赎货保证金。
对核心企业的融资解决方案
核心企业自身具有较强的实力,对融资的规模、资金价格、服务效率都有较高的要求。这部分产品主要包括短期优惠利率贷款、票据业务(开票、贴现)、企业透支额度等产品。
对上游供应商的融资解决方案
上游供应商对核心企业大多采用赊账的销售方式。因此,上游供应商的融资方案以应收账款为主,主要配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政府采购账户封闭监管融资等产品。
对下游经销商的融资解决方案
核心企业对下游分销商的结算一般采用先款后货、部分预付款或一定额度内的赊销。经销商要扩大销售,超出额度的采购部分也要采用现金(含票据)的付款方式。因此,对下游经销商的融资方案主要以动产和货权质押授信中的预付款融资为主。配备的产品主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票据的开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保函、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