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中国允许外资控股金融企业具有正面 信用影响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宣布放宽金融企业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此举将提高外资在中国市场的参与度,有助于国内金融企业提升风险管理和企业治理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宣布放宽金融企业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此举将提高外资在中国市场的参与度,有助于国内金融企业提升风险管理和企业治理,因此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正面信用影响。风险管理和企业治理提升将提高被投资机构的信用度,并推动改善金融业整体状况。
针对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即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一类特殊金融机构) ,新政将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目前银行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分别为20%和25%。新政将非银行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 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从49%提升至51%,并将在实施3 年后完全取消上述限制。如下图所示,与中资银行相比,在国内经营的外资银行不良贷款率较低 (2017 年9 月为0.75%,商业银行业平均为1.74%) ,而拨备覆盖率较高 (2017 年9 月为289%,商业银行业平均为180%)。
新政将促使外资投资流向金融机构,提高后者的资本充足率,并加强其风险管理能力。这符合2017 年1 月以来强化金融业风险管理的主要监管政策目标。为推动去杠杆和改善复杂金融交易透明度,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措施,限制透明度差的影子银行和金融机构同业活动。新政也有利于拟进军中国市场的国际资产管理公司。新政发布前一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准下列3 家国际资产管理公司登记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Invesco Finance PLC(A2/稳定) 的母公司及担保方Invesco Ltd.((P)A2/稳定) 、Neuberger Berman Group LLC (Baa2/稳定) 和Value Partners Group Ltd.。我们预计会有更多外资公司控股合资企业,并在国内发行基金产品。新政对小型金融机构的影响更为明显,原因是外资控股相对容易。由于政策导向做强做优做大包括国有银行在内的战略性国有资本,大型国有银行由外资控股的可能性较小。控股大型国有银行也对外资投资者的财务能力形成挑战 (截至2017 年9 月,五大国有银行的资产合计为人民币92.1 万亿元) 。例如,第五大国有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3/稳定,ba1) 截至2017 年6月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6,484 亿元 (合977 亿美元) ,其中18.7%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Aa3/Aa3/稳定,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