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专业人员资格考试——《银行管理》专业类别考试大纲内容解读
2016年5月,《银行管理》专业类别初级考试即将开考,为帮助考生更好地熟悉考试内容和备考,本期请有关专家对《银行管理》考试的大纲和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文/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组
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6年第4期
《银行管理》初级考试在设计整个考试大纲以及考试试卷的时候,主要围绕合规、合格、合身这三个导向,来综合考察银行高管人员的素质能力,即:突出考察其对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了解和熟悉程度,全面考察其任职所必备的银行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具体考察其与拟任岗位密切相关的知识能力结构。
合规导向,要求拟任高管人员必须具有合规意识,充分了解监管层对银行经营管理的红线要求。合格导向,要求银行高管人员应具有基本合格的资质,以及对银行经营管理有整体的把握和理解,不是对业务中较难的或者银行管理中技术性较强的东西进行考核,也不是选拔优秀的银行家,在很多专业性较强的内容上,做到了点到即止;在一些主观领域,比如管理风格、银行发展战略方面,也是以客观为主,要求考生对基本的知识框架有了解。合身导向,备考《银行管理》初级考试的考生一般是拟任基层分支机构的高管,因此考试大纲的方向也是与基层银行高管的要求保持一致,即:懂业务、懂监管、懂法律、懂管理,但对于法人机构治理方面的知识要求相对少一些。
《银行管理》初级考试大纲共十三部分六十九项内容,涵盖了宏观经济、法律体系、监管框架、业务政策、内控合规、风险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以下列举了一些重点考查的内容:
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包括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国际收支平衡,这四个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矛盾性,因此央行必须根据经济运行的不同阶段而有所侧重。而为了实现最终目标,央行一般会设定一些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即基础货币和货币供应量。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等一般货币政策工具和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等新型货币政策工具。银行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上述政策工具的定义和操作方法。
监管指标
监管指标是监管机构为了实施对银行的审慎监管和风险监管而设置的评价方法,是评价、监测和预警商业银行风险的参照体系。银监会建立了完整的、与国际接轨的银行监管指标体系以及监管方法。从监管级别看,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与管理指标分为监管、监测和关注三大类,监管类指标是对银行业的强制性指标。监管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指标(资本充足率、杠杆率)、信用风险指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集中度、全部关联度)、流动性风险指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同业市场负债依存度)、市场风险指标(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操作风险指标(操作风险损失收入比)等。这些监管指标构成了银行业审慎监管的核心要素,银行管理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监管指标的概念、计算方法和监管要求。
法律体系
依法合规是银行经营管理的前提,也是保障。银行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不仅有助于防范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合规风险,也有助于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所有与银行业相关的法律中,“三法”,即《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和《人民银行法》是银行业法律体系的核心。对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应当侧重了解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的职责和监管措施;对于《商业银行法》,应当侧重了解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业务规则;对于《人民银行法》,应当侧重了解人民银行的职能和监督管理权限。
基础业务
银行由于与生俱来的外部性和内在脆弱性,其业务范围和业务经营方式都受到高度严格的监管,因此,银行管理人员必须十分了解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以及对应的监管要求。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境内商业银行可以开办的业务范围有十三项,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买卖债券、同业拆借、各类代理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等方面。在业务实践中,银行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各类业务的定义、特点、管理要求及风险要素等。
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应当遵守合法合规、公平竞争、维护知识产权、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等原则。从业务类型来看,金融创新包括负债业务创新、资产业务创新以及表外业务创新。负债业务创新包括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货币市场存款账户、协定账户、投资账户、可转换债券、次级债券、回购协议借款等;资产业务创新包括平行贷款、背对背贷款、多种货币贷款、机动偿还期贷款、期货期权、结构性票据、资产支持债券、可交换债券、本息分离债券等;表外业务创新包括票据发行便利、融资租赁业务创新等。这些创新业务以了解概念为主。
互联网金融是目前金融创新的一个大趋势,也是一种综合化的创新,银行管理人员应当有个全面的了解。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这一媒介,把传统金融与现代信息技术高度融合而形成的现代金融服务模式,除了包括狭义金融业务外,还囊括了与其运作模式相配套的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市场以及相关的法律、监管等外部环境。狭义的互联网金融,是指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以金融服务提供者的主机为基础,以互联网或通信网为媒介,以用户终端为操作界面的金融服务运作模式,概括来说就是在互联网环境下开展各种金融活动的总称。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包括:一是成本低、效率高;二是以客户为中心,尊重客户体验;三是促进金融业务综合化,为混业经营助力;四是风险复杂化,网络风险难以掌控。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有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这些新型业态的具体定义应当有所了解。
内控合规
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是银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基本问题甚至是首要问题,是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前提和基础。银行管理人员应当重点了解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基本要素和职责分工。合规管理则是指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银行管理人员应当了解银行治理中合规管理的职责分工、流程以及基本机制。内部控制是手段,合规管理是目标,两者相互区分又紧密联系。作为银行管理者,必须对内部控制的方法和合规管理的要求有明确了解。
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以经营风险为其盈利的根本手段,其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需要对所有层次的业务单位、全部种类的风险进行集中统筹管理,风险管理的水平体现着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因此,银行管理人员需要了解掌握什么是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以及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和方法。在各类风险中,对于基层高管而言,最需要关注的便是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中最重要也是管理难度最大的风险类型,因此银行管理人员有必要认识信用风险的概念,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以及如何通过流程管理、支付管理、限额管理、合同管理、风险缓释等手段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一旦客户违约,风险变为可能的损失,则需要对产生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操作风险是一项自银行开展经营活动以来就存在的古老风险,并时刻存在于银行的运行过程中。作为银行管理人员,应当充分了解操作风险的定义、分类和管理原则,特别是操作风险的损失时间类型目录,要通过建立清单和制度,预防和控制操作风险。
消费者保护
随着银行业消费者对金融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持续创新,金融知识的深入普及以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服务收费与产品销售等事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现。近年来,国际和国内纷纷加强行为监管,重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身处一线与存款人、金融消费者打交道的银行基层高管,必须全面了解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涵、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以及银行承担的主要义务。银行业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包括安全权、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监督权,银行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这些权利。银行承担的主要义务包括遵守相关法律、交易信息公开、妥善处理客户交易请求、交易有凭有据、保护消费者信息、妥善处理投诉。银行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内涵。
非银行金融机构考察重点
非银部分考查重点是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基本定位、主要业务和相关监管规定。以下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包括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在内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分别阐述重点考查内容。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以收购、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为主业的金融公司,目前包括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家。考生应当熟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业务类型,了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充足率、财务杠杆率、流动性比例等经营指标的监管要求。在监管法规方面,考生应熟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处置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等。
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是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考生应当掌握信托公司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方式、开展信托业务的禁止性规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监管要求以及信托公司运用资本金开展固有业务的监管要求等内容。相关监管法规方面,考生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考生应当熟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功能定位、经营范围和对其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流动性比例、投资比例、担保比例、拆入比例等监管指标的要求。监管法规方面,考生应熟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等。
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利用其特殊的功能优势支持产业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考生应当熟悉金融租赁的主要业务模式,包括直接融资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及联合租赁等,以及金融租赁公司主要监管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集中度、单一客户关联度、股东关联度等。监管法规方面,考生应当熟悉《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汽车金融公司是向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目标是促进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竞争主体多元化发展,增加消费者的金融产品选择。消费金融公司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提供除住房和汽车之外的消费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无抵押、无担保”、“小、快、灵”为特色的经营模式,提供便捷的小额消费信贷服务。货币经纪公司是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考生应当熟悉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及相关监管指标。监管法规方面,考生应当熟悉《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
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