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涉税单证骗取出口退税款面临刑罚
历时两年,四川省广安市国税局辗转多地调查取证,查获一起利用买专票、买关单和买外汇等方式虚构出口业务的骗税案,涉案企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294.5万元,6名涉案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历时两年,四川省广安市国税局辗转多地调查取证,查获一起利用买专票、买关单和买外汇等方式虚构出口业务的骗税案,涉案企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294.5万元,6名涉案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出口退税疑点线索,对辖区内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贸易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一案展开调查。
分析线索 找准稽查方向
A贸易公司于2010年成立,法定代表人陈某,主营针织服装销售及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大部分商品通过深圳等口岸报关离境,出口到美国、英国、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涉及该贸易公司的26条出口退税疑点线索信息显示,该贸易公司从东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一家企业共取得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报关单19份,出口商品全部为针织服装,出口退税率高达16%,企业累计申报出口金额达1553.2万元,已办理出口退税248.5万元,疑点十分突出。
模拟推演 筛查各种疑点
专案组立即对A贸易公司的出口退税单证逐一进行翻译甄别和对比审核,对业务流程进行模拟推演,并发现了新的疑点。
A贸易公司的16份备案提运单存在明显改动痕迹,字迹和字体存在出入。不仅如此,该贸易公司将25份不属于提运单的单证作为提运单备案。其中5份“货代提单”内容不全;15份“海运提单”出具的船代公司经查并不存在;3份“海运提单”的集装箱号模糊不清,与报关单不相匹配;2份标注有S/O字样的单证,全部是用空白A4纸打印,且“发货人”栏名称并非该贸易公司,也未出具单位的名称、印章和经办人签名,不能作为提运单备案。
不少装货单也存在着造假嫌疑:同一船代公司和同一海关的经办人在不同日期装货单上的签名及盖章固定在一个位置上,且签名字迹无任何变化,明显是扫描之后多次使用。同时,内容不全,且与提运单主要要素不一致,存在制假使用的嫌疑。
A贸易公司与某时装公司签订的所有《销售确认书》中,约定装运目的地为美国洛杉矶,随同开给该时装公司的出口商品发票,载明目的地却是中国香港,且货物报关单及海运提单载明的指运港及目的国除少部分是美国的港口外,大多为西班牙、德国、英国等其他国家港口。
种种迹象表明,A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的可能性非常大。
抽丝剥茧 揭开层层谜团
带着种种谜团,专案组首先对A贸易公司上游供货企业进行全面调查。经查,该贸易公司上游供货企业共有三家,其中一家为外地企业,即B公司;两家为本地企业,即广安市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和邻水县某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
经专案组调查发现,A贸易公司与B公司和C公司存在关联关系。C公司法定代表人是A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弟媳,B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某的弟弟,同时还是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对三家关联企业间的账务检查和对物流、票流、资金流的调查,专案组发现,该贸易公司账上均没记载与购进货物相匹配的运输费用,且账上记载的其他邮政物流公司运费与实际收费不一致。同时,该贸易公司与C公司资金往来存在重大疑点。A贸易公司从对公账户划款至C公司账户上后,C公司在收到的当天,便将所收款项全部转入A贸易公司在东莞开立的一些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达2152.9万元。
为尽快查清案情真相,专案组先后两次专程前往深圳,获取了5份真实的海运提单和订舱单信息资料。经核对,经华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运的3个集装箱货物和经深圳永航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海运的2个集装箱货物,全部由深圳市华荣物流有限公司代理订舱业务,而华荣物流公司提供的5份真实海运提单与A贸易公司提交的备案“海运提单”对应的“发货人”和“收货人”均不一致。同时,华荣物流公司声明与A贸易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据此,专案组确认,A贸易公司提交的5份备案“海运提单”均为伪造的虚假提单。
税警联手 挖出噬税硕鼠
随着案情逐步明朗,广安市国税局及时向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送了有关证据资料,双方成立了联合办案小组,集中力量查办此案。
经税警先后五次外调,查实税务总局发布的A贸易公司26条出口退税疑点线索信息涉及的19份报关单,全部为虚假单证,而A贸易公司随后提供的52份海运提单经过鉴别,也全部为假单。
在证据面前,包括陈某在内的6名犯罪嫌疑人均承认了犯罪事实。据陈某供述,A贸易公司在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10%的“票点费”,从B公司、C公司和D公司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每“出口”1美元3分、5分或6分人民币的报关费用,从卖单人手中购买伪造的报关单证,并以中间价高于平价的结汇费用,从境外客户购买外汇,从而以全程造假的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几经周折,本案终于真相大白。经查实,A贸易公司在2011年1月——2014年2月间,共购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73份,票面金额达9287.9万元,税额达1578.9万元;从卖单人手中购得伪造的报关单证71单;同时采取虚构外商、伪造外贸合同、从境外非法调入外汇等手段,共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294.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目前,广安市国税局已追回已退税款250万元,6名涉案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要案点评:出口备案 管理跟进
简化出口货物退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在为企业减负松绑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带来可乘之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难度。
对出口货物退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是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加强出口货物退税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的有效手段。要规范出口退税单证备案管理,税务机关就应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备案单证档案,并将备案单证管理纳入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加强日常管理和核查。其次,要建立科学统一的出口退税单证鉴定机制,在退税部门设置专职岗位,加强出口企业备案单证的日常检查工作。
在做好单证备案管理的同时,税务机关要注重建立起出口业务大数据及共享机制,把出口货物从生产、运输,到报关、海运整个出口业务过程的相关数据信息,在税务、海关和银行间共享,从源头上堵塞造假骗税的漏洞。
最后,需提升涉税单证的法律层级,将有关出口退税信息、资料在第一时间报送海关以及退税企业和出具资料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经综合备案后,让提供出口涉税单证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