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查获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款案 涉税额高达400余万元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历经两年时间上下联动,内查外调,成功查获一起“配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款要案。对宁波北仑地区某外贸公司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款400余万元并移送公安处理。
来源:北仑新闻网
记者 蔡晓馨 通讯员 汪啸龙
近日,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历经两年时间上下联动,内查外调,成功查获一起“配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款要案。对宁波北仑地区某外贸公司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款400余万元并移送公安处理。
2015年年底,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接到宁波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的移送函,称在出口退税科函调中发现,宁波某外贸公司在2013至2014年间出口的各类鞋子对应供应商并无生产能力。第三稽查局接到案情后立刻进行案头分析,抽调出口退税稽查业务骨干,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辖区内该外贸公司立案稽查。
通过对外贸公司老板的交谈,原来上述出口的鞋子并非该公司自营出口,而是中间人郭某通过该公司以自营名义,实为代理出口,该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对于外商、货物,该公司都不知情。
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中,由于中间人的存在,相关证据一般较难取得,正当检查人员心灰意冷时,该外贸公司老板娘的一句话提醒了检查人员,老板娘自称在制作外销合同、形式发票等出口退税备案资料时需要外商签章,但是中间人又没提供,为了退税需要,该老板娘擅自在相关退税单据上伪造了外商签名。正是这不经意间的一句对话,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这个证据事实也为案件最终的定性奠定了基础。
根据该外贸公司提供的信息,检查人员根据出口退税案件的特点,决定“撇开”外贸公司和这个中间人,对货物展开全面的搜寻。为了完全掌握货代公司、报关公司、船公司等在出口过程中涉及流程以及相关单据转换过程,检查人员多次赴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咨询、了解。在基本摸清出口业务流程以及相关单据的出处后,检查人员根据外贸公司出口备案资料中的提单、场站收据等资料开始了繁杂的寻找真实货物之路。检查人员前往义乌、瑞安等地,寻找真实货物卖家以及外商,经过三个月的摸查,基本确定上述货物实际生厂商并非开票企业,为外商自行采购委托货代公司“买单”报关出口,而这个中间人再获取上述业务需求后,将该外贸公司的空白报关单提供给上述货代公司将上述出口鞋子以该外贸公司名义报关出口。
同期,检察人员调取将近20个个人银行账户后,结合对相关银行账户使用者个人的询问,该外贸公司收取的用于核销上述出口鞋子的外汇全部予以确认,都为中间人向他人套汇而来,而该公司最终获取的退税款也全部流向中间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至此,案件基本明朗,中间人在义乌等地获取相关货代公司的“买单”需求后,将该外贸公司的空白报关单提供给上述货代公司报关出口,随后与该外贸公司签订代理出口协议,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套购外汇等手段达到骗税目的,而该外贸公司在整个案件中为了退税需要,擅自伪造相关出口退税备案单证。
在本案查处过程中,检查人员七赴义乌等地,对相关人员制作了近50份询问笔录,对上百家货代公司、报关公司进行调查取证。最终查实了相关人员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违法事实,追缴出口退税款400余万元,视同内销补缴增值税400余万元,并对该外贸公司处以骗取出口退税款的1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