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振兴规划全文现身
两会前,“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就像一匹黑马,挤进了10大振兴规划中。而在3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11000多字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文展现在业界面前。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明确指出:“要建立产业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物流业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规划为期三年记者在国务院的通知中看到,《规划》全文共分“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政策措施”、“规划实施”六个部分。
《规划》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明确政策措施的实施范围和进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实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目标。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期为2009~2011年。
“我在这个通知里并没有看到降低物流企业营业税的说法,有点失望。可能是我对物流业振兴规划的胃口太高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小业主表示,“这个规划有点笼统,对我这个只有10多辆车的物流公司来说意义不大。”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认为,《规划》最重要的目标是提高物流业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从而为我国国民经济更好的服务。至于《规划》中没有出现“降低营业税”、“避免重复纳税”,汪鸣认为很正常。他说,“降低营业税”、“避免重复纳税”等这些内容不属于大的规划范畴。汪鸣举例说,降低物流企业营业税其实已经通过“物流税收试点企业”实行了3年,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规划》要求,力争在2009年改善物流企业经营困难的状况,保持产业的稳定发展。到2011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安全有序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此外,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第三方物流的比重有所增加,物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0%以上;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比目前的水平有所下降。
加强国际物流“软环境”建设
《规划》指出,我国将加强主要港口、国际海运陆运集装箱中转站、多功能国际货运站、国际机场等物流节点的多式联运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铁海联运,提高国际货物的中转能力,加快发展适应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业务要求的国际物流,逐步建成一批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的大型国际物流港,并不断增强其配套功能。
在硬件之外,《规划》更多的强调了“软环境”的重要性。例如,《规划》要求,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实行申办手续电子化和“一站式”服务,提高通关效率。充分发挥口岸联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进大通关信息资源整合。
《规划》指出,我国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自由贸易区和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等平台,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相互进一步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分销、运输、仓储、货代等领域,特别是加强与日韩、东盟和中亚国家的双边和区域物流合作,开展物流方面的政策协调和技术合作,推动物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
加强国内物流企业同国际先进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引进和吸收国外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提高物流业的全球化与区域化程度。
加强国际物流“软环境”建设,包括鼓励运用国际惯例、推动与国际贸易规则及货代物流规则接轨、统一单证、加强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体系建设等。
优化物流业区域布局《规划》要求,根据市场需求、产业布局、商品流向、资源环境、交通条件、区域规划等因素,重点发展九大物流区域,建设十大物流通道和一批物流节点城市,优化物流业的区域布局。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均衡,《规划》给出了东、中、西部物流区不同的发展方向。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物流区域和华北、山东半岛、东北、东南沿海物流区域,要加强技术自主创新,加快发展制造业物流、国际物流和商贸物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在全国率先做强。
中部物流区域要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产业发展水平,形成与东部物流区域的有机衔接。
西北、西南物流区域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推广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术,按照本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和发挥资源优势的需要,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物流环境,缩小与东中部地区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