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摸底风险敞口 同业业务整肃将启幕
昨日,多名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证实,银监会近日要求政策性银行及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5月8日前上报同业敞口的风险管理情况。一家上市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对本报称:“此举可能是为下一步制定具体的同业业务规范摸底。
昨日,多名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证实,银监会近日要求政策性银行及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在5月8日前上报同业敞口的风险管理情况。
一家上市股份制银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对本报称:“此举可能是为下一步制定具体的同业业务规范摸底。”
另一名资深银行业分析师则告诉本报:“在8号文出来之后,监管部门对同业业务下手是迟早的事情。”
但截至记者发稿,银监会新闻处相关人士对此不予置评。
摸底同业大额风险敞口
路透社昨日引述消息人士的话称,这是银监会针对集中性风险的一次摸底,亦想了解中资银行的同业大额风险敞口情况。
据记者了解,银监会此举与巴塞尔委员会最新动向紧密相关。今年3月下旬,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测量及控制大额风险敞口的监管框架建议,包括银行、证券、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在内的同业风险敞口,被建议纳入大额风险敞口限额约束范围,要求最大单家同业敞口不得高于银行一级资本(或核心一级资本)的25%。
在上述监管框架建议中,巴塞尔委员会表示,此次金融危机带来的一个关键教训是,一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实质性损失,可以对其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偿付能力造成影响,由此可能会对全球金融稳定带来潜在的灾难性后果。基于此,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大额风险敞口框架这个工具可被用于缓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之间的风险传染,由此支撑金融稳定。
路透社报道称,根据银监会要求,如我国监管层同样采用25%同业敞口上限,各家银行要上报这项政策会对其业务经营造成哪些实质性的影响。
“目前同业敞口没具体规定,对公则有严格规定。”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称。《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而同业间交易一直不受到该项规定约束。
此前,根据今年起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已经上调了商业银行同业风险权重。其中,商业银行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5%,其中原始期限3个月以内(含)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的风险权重统一为100%。
“银监会开展此次调查,应该是想了解主要银行同业大额风险敞口情况,为接下来进一步规范同业业务铺路。”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
意料之中的整顿
一家上市银行地方分行负责人向本报表示,目前的同业业务已经超出了《商业银行法》规定的范畴,诸如同业拆入,现在已经变得具有投资性。银行向同业拆入资金,并不是因为自身头寸不足,而是将拆入的资金再拆给更需要资金头寸的银行,从中赚取差价。
“这就使得银行拆借变成了银行的投资工具,并且规模越来越大;再加上拆借资金互相交错,并不透明,所以潜在风险不小。”该人士说。
实际上,《商业银行法》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上述银行业分析师对本报表示,对中小银行而言,它们受资本约束和贷存比考核的影响更大,只能借同业等“创新”手段规避监管,令其资产结构不断同业化,所以许多中小银行一直呼吁放松存贷比管制。
瑞银证券数据显示,2012年A股上市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生息资产规模增速均达到25%,其中贷款增速分别为17%、21%,同业资产规模增长则分别高达47%、44%,贷款外生息资产特别是同业资产的大幅增长是推动规模增速维持较快水平的主要因素。
去年末以来,针对影子银行业务,监管部门采取一系列的规范举措。尤其在3月下旬,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8号文),规定银行资金池类业务的规模上限为理财产品余额的35%或总资产规模的4%(孰低),同时规定该类资金池业务需在2013 年底按自营贷款计量加权风险资产。
“8号文出来后,我们就认为收紧同业不会太远了。”多名业内人士称。
申银万国银行业分析师倪军早前表示,8号文第八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这是“表外舞剑(理财),意在表内(买入返售)”。
据倪军分析,实际上,影子银行最需要监管的部分是藏在银行同业资产项下(特别是买入返售资产下)的表内同业资产,这类资产名义上是买入返售同业资产,但通常都附带给对手方隐性的回购承诺。
“银监会此次提到隐性回购承诺,为未来打击同业资产埋下了伏笔。”倪军认为,如果部分银行因为理财受限而将该类资产转至同业项下,可能未来会招致银监会使用类似8号文的余额上限的方式对同业资产进行监管,那么银行的资产规模可能会进一步收缩。
在上周五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倪军并称,下一步动作极有可能是对买入返售的基础资产类别做出限制,控制银行在同业项下买入非标资产的规模,或者通过占比来约束同业资产的快速扩张。
据倪军测算,一旦采取余额上限方式收紧,大型银行受到的影响较为微弱,而兴业、民生、华夏、南京、宁波等银行受影响较大,特别是兴业,对资产规模的影响将达到21%。
(本报记者李静瑕、聂伟柱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