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金融危机看马耳他金融业

2009-01-05 21:15744

  马耳他政治经济局势稳定,特别是2004年5月加入欧盟和2008年1月1日启用欧元后,马进入了一个规模更大,利率更低的金融市场,在宏观经济层面上,马和一个更稳定、财政管理更严格的经济体相结合,经济运行受到欧盟更严格的监督。同时消除了汇率风险,降低了交易成本,为外国投资者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马耳他经济逐步与欧元区经济融合,对马金融体系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有利于马在国际上信用评级的提升。

  从去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已演变成全球金融危机,股市缩水,汇率动荡,银行挤兑,金融机构破产……金融市场的动荡愈演愈烈。金融危机的蔓延暴露了许多经济大国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和金融监管机制的漏洞。作为面积、人口、经济总量等各方面都堪称“小国”的马耳他,在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冲击却被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其金融业对本国经济起到了重要的稳定作用。马财政、经济和投资部部长托尼奥·芬内克先生近期表示,马政府一直在关注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并定期与马中央银行、马金融服务局和国际上金融领域的同行交换意见,迄今没有迹象显示马耳他金融系统在资本约束、流动性或信用风险领域面临不正常情况。马反对党工党的财政部长查理斯·曼琼也表示,马耳他很幸运,我们没有大的投资银行。这就使我们幸免于这次危机的恶劣影响。

  虽然全球性金融危机给马耳他带来的影响远未结束,但透过这场危机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马金融业,其发展的潜力以及存在的机遇。

  一、马耳他金融业概况

  马耳他政治经济局势稳定,特别是2004年5月加入欧盟和2008年1月1日启用欧元后,马进入了一个规模更大,利率更低的金融市场,在宏观经济层面上,马和一个更稳定、财政管理更严格的经济体相结合,经济运行受到欧盟更严格的监督。同时消除了汇率风险,降低了交易成本,为外国投资者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马耳他经济逐步与欧元区经济融合,对马金融体系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有利于马在国际上信用评级的提升。

  但加入欧元区也带来了风险,尤其是在利用货币政策调控本国经济方面,不可能自己单独采取行动,而必须服从欧洲央行所采取的措施。

  马耳他在过去的十几年一直致力金融自由化改革,而欧盟国家是马金融业重要的投资来源。目前马金融机构 92%的股份被外国公司持有,这些公司全部来自欧盟国家。

  马政府近几年着力打造地中海金融中心的形象,将金融服务业率先对外资开放,使金融服务业得到迅速发展。目前金融服务业就业人数约6,000人,2007年产值占GDP的12%。马政府计划在今后10年,将金融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提升到25%。

  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08-200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马耳他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34个经济体排名中名列第52位,这主要得益于金融领域各项排名的领先。在金融市场成熟度方面,马排名第34位。马金融市场主要指标在全球134个经济体中的排名如下:

  金融市场指标

  马排名

  通过当地证券市场融资容易程度

  38

  获得银行贷款容易程度(只有一个好的商业计划而没有抵押物)

  35

  创新但具有风险的项目获得风险投资容易程度

  69

  对资本流动的容易程度(受限制少)

  18

  银行的稳定性

  10

  证券交易的规定(透明、高效、独立于产业和政府)

  22

  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为马商业环境建立了良好基础,吸引了大量外国投资。目前马从事零售业务的银行有汇丰银行(HSBC)、瓦莱塔(BOV)银行、龙灞(Lombard)银行和APS银行。其中:汇丰银行和瓦莱塔银行规模排名前两位,其业务额占马市场总额的90%以上。此外,还有大量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在本地和海外资本市场运做,提供各种融资服务。

  二、马耳他金融系统的监管

  马耳他稳定的金融环境和与欧盟规则一致的综合法律法规体系一直被国际上广泛认可。九十年代初期,马政府通过对金融系统的改革,建立了一整套稳定的法律体系和与欧盟经济相适应的规则。1994年,马相继通过了《银行法》、《金融机构法》、《中央银行法》、《公司控制(清算程序)法》、《金融担保安排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促进了金融服务和国际商业活动。马还严格执行欧盟的《反洗钱法》、《内部交易和职业保密法》,其法律体系的目标是吸引国际商业活动,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每月平均有约200家新公司在马注册。

  按照与欧盟相一致的规则,马所有的银行只有一个监管者——马耳他金融服务局。

  (一)马耳他金融服务局(Malta 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

  2002年成立的马金融服务局从中央银行手中接管了制定商业银行管理规章、营业牌照发放和监管等项权利,是商业银行的监管部门,同时也是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1、商业银行的监管

  除制订商业银行管理规章、发放商业银行营业牌照外,马金融服务局的主要职能是商业银行的监管,由其下属的银行部负责。监管任务主要是:检查银行执行相关条例的情况;根据各商业银行定期提供的金融信息进行分析,并负责给银行出具信用等级报告;在银行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商业银行的监管根据监管方式分为非现场监督和分析和现场监管:

  ——非现场监督和分析

  监管部门每年年初要准备一份本年度检查项目计划,通常每年都会对主要银行进行检查。同时,还会根据非现场监督和分析的结果对一些特别事项进行检查。

  非现场检查主要以分析各银行每月和每季度向金融服务公司报告的数据为主,包括:资产和负债的细目分类、资产负债表各科目、盈亏率、流动性、自有资金、资本充足率和大额交易披露等项目。每个银行都由马金融服务公司配有专门的监督和分析员,他们根据银行提供的消息撰写相关报告,报告对银行的资本金、资产和负债、管理、收入和流动性等进行分析。

  为了能够检查银行运作过程中系统性的缺失或者一段时间内存在的风险,在检查人员撰写的非现场检查报告中或者单独就某一问题撰写的报告中,检查人员会就以下事项进行分析:资产和负债的增长模式、信用风险的发展趋势、资产流动性、收入、利率风险和未履行的贷款等。

  ——现场监管

  现场监管更能暴露银行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从而通过监管减少这种风险。现场监管主要程序如下:

  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因此除了早期的非现场分析和风险级别报告外,现场监管人员也要从原来的检查报告、内部研究报告、外部审计报告、巴塞尔金融监管委员会等其他金融监管机构风险评估报告、媒体报道、其它公众信息和来自中央银行的信息等多种渠道获取信息,识别风险。在进行风险识别过程中,至少由两人来完成。

  有效信息分析。在开始进行现场检查前,检查人员需要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包括:非现场检查报告、管理人员的信函、原来的报告、相关的内部检查清单、原来检查过程中银行对问题的回复、国际机构对特定风险发布的报告和银行信誉调查。获得这些信息后,检查人员会核查“内部控制问题和检查清单 ”,以确定是否将这些问题包含在新的检查中。

  现场检查。实际检查通常由察看相关内部审计报告和与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交流,评估其内部审计的可靠性开始。然后监管人员会通过座谈、检查特定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现场检查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资产质量、资产运营、法定资本充足率、内部审计、风险管理、是否遵守反洗钱法的规定等。

  报告和反馈。当监管人员完成各项工作后,会形成向马金融服务公司的报告。同时将有关报告送给银行,银行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并将结果反馈给金融服务公司。

  2、商业存款保护制度

  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尤其是小储户的利益,根据马《银行法》的有关规定,马各商业银行出资组建基金,从而在某些商业银行破产无法偿还储户存款时对储户进行赔偿。各商业银行根据每年的存款额的1%将有关款项交给独立的基金进行保管、运作。当商业银行破产时,每个储户最高可以获得其存款额的90%,但总额不超过2万马镑的赔偿。

  3、保险业的监管

  根据1998年马《保险商业法案》,马耳他金融服务局对马保险业进行监管。监管的对象包括:总部在马耳他的保险公司以及公司总部在马以外,但在马有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的公司。监管的范围主要包括:保险公司的设立、保险公司自有资金情况、保险公司总代表、保险公司偿付准备金(Solvency Margin)、保证金(Guarantee Fund)、保险公司技术条款(Technical Provisions)、保险收入币种本地化货币情况(Currency Matching Localization)、均衡补偿准备(Equalization reserve)、保险公司在马财产监护、保险公司财政状况、保护和赔偿基金运作等与保险公司运作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

  在马运作的保险公司还必须向马金融服务公司缴纳保护和赔偿基金(Protection and compensation fund)。该基金主要用于对于赔偿一些破产的马保险公司承保的在马发生的风险,以及道路交通事故中不知道加害者是谁时对受害者的赔偿。但一些经营再保险业务的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可以不缴纳该基金。

  (二)马耳他中央银行

  马耳他中央银行成立于1968年,最初目的是为了弥补马独立之初缺乏一个指导经济和财政状况的独立机构。1994年,马通过了《中央银行法》,明确马中央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2002年经过修改的《中央银行法》又赋予了其稳定物价的职能。随着2004年马加入欧盟,马中央银行构成为欧洲央行系统(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 ESCB)的一员。 2008年1月1日马加入欧元区后,马中央银行原有的发钞权已交给欧洲中央银行。目前,马中央银行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物价稳定和确保健康的金融体系,为经济发展服务。

  马中央银行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行使其保障金融系统的安全的职能:监测马耳他及国际经济和金融业发展趋势;推动和支持合理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马金融监督和管理系统符合国际先进做法;在特别情况下,为金融系统注资。

  为推动和支持金融市场的发展,马中央银行推动建立了高效的支付和结算系统,包括国内结算和跨境结算,促进了资源的高效利用和金融系统的整合。

  此外,作为为政府服务的银行,马中央银行还负责政府财政资金的拨付,为政府提供正常的银行服务。持有和管理国家外汇储备,满足经济发展对外汇的需要,同时通过谨慎投资对外汇进行保值。

  三、金融危机对马耳他金融业的影响

  尽管马政府一再表示,由于借贷方面的保守做法,马耳他的银行业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冲击。但作为一个金融等相关行业产值占GDP的比例为12%、经济规模又相对较小的开放型国家,其金融业受到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而一些潜在的影响也将逐渐显现。

  1、银行运行情况

  据马中央银行行长介绍,马当地银行不持有涉及次贷危机的证券。去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证实,马银行资本情况良好,资金流动性较高。马银行一般不从国际资本市场借债,而主要依靠储蓄。9月底,马居民储蓄为86亿欧元,相当于马GDP的1.5倍。而且马银行有严格的借款政策,以及多样化的风险管理系统,这就限制了金融危机对银行系统的影响。

  尽管马传统消费习惯比较保守,但随着2004年加入欧盟,马经济持续发展,政府建立了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家庭的消费习惯,家庭借贷规模不断扩大。据马中央银行估算,目前马家庭总负债约为26亿欧元,占GDP的48%,而2002年这一比例为31%。尽管如此,马家庭平均负债率仍低于欧元区国家家庭平均负债率的60%。而且,马家庭平均资产规模远远大于负债规模。因此,马银行很少受到不良贷款的困扰。近几年,马银行不良贷款持续下降,虽然近期有小幅上升,但目前也仅为2.5%。当然,如果未来经济出现减速甚至衰退,有可能引起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

  2、政府财政情况

  从国家层面来说,马每年的财政支出一直都大于收入,虽然马在加入欧盟时,为达到“马斯特利赫特”条约关于“政府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不得高于3%”和“政府总债务不能超过GDP60%”的规定,近几年努力减少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并力争在2010年实现财政赢余。但金融危机使马国家的财政状况进一步恶化。

  2008年前9个月马政府赤字达2.58亿欧元,同比增长8760万欧元。9月底,中央政府债务累计达35.18亿欧元,同比增长2.71亿欧元。数据显示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马政府已很难实现将赤字控制在6800万欧元的预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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