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绿色保险推行 环境污染保险买单
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深圳保监局和市人居环境委联合下发《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铅蓄电池和再生铅、电镀、印制线路板等5大类高风险企业。
(深圳新闻网制图 吴凡)
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深圳保监局和市人居环境委联合下发《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铅蓄电池和再生铅、电镀、印制线路板等5大类高风险企业。
深圳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早在多年前就已开始试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09年,深圳保监局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联合推进试点工作,确定危险废物经营行业为试点行业,选取13家企业作为深圳首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单位。随后,在《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以及中国保监会与深圳市政府签署的《关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合作备忘录》两份重要文件中,明确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列为深圳市改革创新的重点任务。
据悉,本次下发的《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负责赔偿环境污染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三者人伤或财产损失、企业清污费用、合理施救费用、相关法律费用等。同时还设定了100万元至4000万元及以上7个投保档次供企业选择,并要求投保企业所选择的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少于30万元、每次清污费用责任限额不少于赔偿限额的50%,以提高保险产品保障和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经多年努力,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有217家企业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为上述企业提供了2.36亿元的风险保障。随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市环境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环境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商业保险参与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美丽深圳”建设得到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