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记者12日从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陕西从今年起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新华网西安3月12日电(记者姜辰蓉)记者12日从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陕西从今年起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此举旨在推动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对首批参与试点的594家企业,陕西将实施优先放贷、引导采购商优先采购等优惠政策。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开展该项保险,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改变以往污染事故发生后“企业污染、群众受损、政府买单”的状况,是环境管理手段创新的有益尝试。
据陕西省环保厅法规处处长宋东刚介绍,根据前期已经出台的《陕西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陕西将重点在生产、储运、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业,储运、运输、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业,矿山采选、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重金属行业率先推开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和支持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及其他高风险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意味着。今后凡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产生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依规“埋单”。
另据了解,陕西省还将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调解处理中心,设立由财政、相关保险机构、试点企业等共同出资的环境污染损害专项赔偿基金,专门用于对超出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或保险不予保障的损害责任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