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塑化剂含量遭质检总局通报 仍称不超标
21日下午,质检总局通报了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的检测结果,其中DBP(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俗称塑化剂)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由于目前没有针对酒类中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因此,酒鬼酒方面始终表示不存在所谓的“超标”。
中新网11月22日电(财经频道 秦辰) 21日下午,质检总局通报了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的检测结果,其中DBP(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俗称塑化剂)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当晚23时,酒鬼酒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对所谓‘塑化剂’超标事件给大家造成的困惑与误解表示诚挚的歉意”,但声明中仍坚称不存在所谓“超标”,消费者可放心使用。
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47% 专家称酒类标准不能逾越卫生部规定
21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当天向质检总局报告的结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
如参照卫生部食品DBP限量标准,酒鬼酒的塑化剂“超标”247%。这意味着,湖南权威机构的检测结果与媒体送检的结果基本一致。
由于目前没有针对酒类中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因此,酒鬼酒方面始终表示不存在所谓的“超标”。
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采访时曾表示,卫生部对塑化剂迁移到食品中的含量有明确规定,即酒业只能借鉴这个标准,就算制定自身标准,也不能逾越卫生部的规定,只能比这个规定更加严格。
酒鬼酒深夜发声明 企业相关负责人仍“玩失踪”
21日23点58分,酒鬼酒在新浪官方认证微博上发出一则声明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衷心感谢广大消费者、投资人、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给予我们的关心和支持。并“对近日发生的所谓酒鬼酒‘塑化剂’超标事件给大家造成的困惑与误解表示诚挚的歉意”。
酒鬼酒的声明中引用质检总局此前的表态,并强调“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 “不存在所谓‘塑化剂’超标”等字眼。酒鬼酒同时还称,“可以放心饮用”。
由于微博上声明并未加盖公司公章,因此,这份声明的真实性仍有待确认。为此,中新网财经频道记者再次致电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张儒平,希望确认此事,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拨打酒鬼酒网站上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同样也是这般境遇。
质检总局:深入排查全国白酒生产企业 对违法行为一律严格处
针对喧嚣尘上的“塑化剂”风波,昨天晚间,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对媒体表示,质检部门已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对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风险监测,目前完成监测的国产白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其中主要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同时监测的进口蒸馏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该负责人表示,经过排查,目前尚未发现有人为故意向白酒中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情况。经行业专家分析研判,白酒生产工艺不需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主要来自于白酒生产、储运过程中使用的塑胶容器、管道、密封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迁移及环境影响等。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则表示,根据国际通用风险评估方法和欧洲食品安全局推荐的人体可以耐受摄入量,以媒体报道的酒鬼酒中DBP含量为1.08mg/kg计算,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每天饮用1斤,其中的DBP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据介绍称,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制定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允许直接添加在食品中。但是,作为塑料制品中常用的增塑剂,可从塑料制品中迁移到环境或食品中,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在空气、水和食品中均可能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人体可通过环境、膳食和饮水等多种途径摄入这类物质。
质检总局方面表示,质检部门已部署进一步对全国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排查,要求企业认真查明可能导致白酒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从源头抓紧进行整改,包括采取调整工艺设备、更换接触材料和产品包装等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坚持从严监管,发现任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