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皖企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今后我省企业在从事跨境贸易中,有可能将不再使用美元而改用人民币结算,从而更多享受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好处,有效规避美元贬值带来的风险。记者9月6日从省商务厅获悉,在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后,我省首批600多家进出口企业正式获准从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今后我省企业在从事跨境贸易中,有可能将不再使用美元而改用人民币结算,从而更多享受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好处,有效规避美元贬值带来的风险。记者9月6日从省商务厅获悉,在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后,我省首批600多家进出口企业正式获准从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
在央行等部门第三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区域确定后,我省立即行动,快速响应,成立了全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小组,由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国税局、合肥海关为成员单位,明确了职责分工。省商务厅会同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已经分期分片组织对外贸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结算的政策及业务培训,以便让所有列入试点的600多家企业能顺利开展结算业务。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对进一步促进外贸发展具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可以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企业成本核算和产品报价,稳定进出口企业经营预期。二是节省了企业部分汇兑成本,以及企业进行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费用。三是减少了汇兑手续及资金流动环节,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四是试点出口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仍可享受退税政策,且无须进行外汇核销。据了解,随着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全国范围的推广应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呈现加速发展之势,并将成为我国进出口企业的重要贸易结算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