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条例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消息称,去年中国保监会共收到全国人大交由中国保监会承办的十一届三次会议建议86件,比2009年减少7件;收到全国政协交由承办的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84件,比2009年减少14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理完毕。中国保监会已确立将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重点建议和提案。
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消息称,去年中国保监会共收到全国人大交由中国保监会承办的十一届三次会议建议86件,比2009年减少7件;收到全国政协交由承办的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84件,比2009年减少14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去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更加多样化,突出反映了代表和委员们对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和各种责任保险制度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等问题的关注。代表和委员们提出,农业保险的发展,不仅需要保险业的支持,更需要多方合作,应尽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健全农业风险管理机制。部分代表、委员还提出,应积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促进贸易增长中的作用,支持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他们建议,应允许更多保险公司参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国家财政政策支持下,探索建立竞争机制,鼓励其开发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特定业务的专项保险品种,创新出口信用保险方式和类别,制定支持出口型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优惠政策,有效帮助中小企业扩大出口。
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约有三分之二的建议和提案属于保监会正在解决的,约有三分之一的建议和提案属于列入规划待将来或条件成熟后要解决的。部分建议、提案在解决上存在一定困难,虽属于保监会主办,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对这种情况,保监会实事求是进行了说明,同时将更加积极地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农业保险方面,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工作。在新时期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背景下,在各级政府和各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农业保险总体发展情况良好,呈现出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不断加强、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政策不断完善的良好局面。一是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积极扩大试点区域。二是将农业保险作为监管重点,下发专门文件初步构建农业保险监管制度框架。三是积极协助各试点公司通过国内、国际再保市场完成分保。
中国保监会已确立将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重点建议和提案。一是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条例,确保农业保险规范、稳健、快速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制度建设,推进种植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完善农业保险承保、查勘、定损、理赔流程;三是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支农资源,发挥政策合力;四是进一步完善支持扶助政策;五是研究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做好巨灾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为“三农”提供更多更好的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