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 推进保险业发展方式转变
从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面对国内外极为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保险监管系统坚持“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方针,取得了明显实效。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指明了方向。当前,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实现保险业发展方 式转变,对于切实推进国民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一、保险监管在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上发挥着积极作用
从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面对国内外极为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保险监管系统坚持“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方针,取得了明显实效。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一方面,关注风险易发环节,突出风险防范重点;另一方面,以应对危机为契机,完善全面风险监管机 制。经过全行业共同努力,我们不仅有效防范了各种新的风险,而且甩掉了历史遗留包袱,完善了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积累了驾驭复杂形势的宝贵经验。
努力化危机为机遇,不断提高行业科学发展水平。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中,我们通过监管促进结构调整,转变行业发展方式;通过监管促进内控制度 建设,提升行业管理水平;通过监管促进改革,增强行业发展动力;通过监管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
增强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强化出资人对公司经营行为的约束,建立对问题公司董事会、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长的通报制度,强化保险 集团公司监管。全面推行分类监管,部分保监局根据地区实际,开展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整合监管资源,按照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思 路,设立稽查局和培训中心,稳步开展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属地监管试点。强化监管执行,2009年共处罚保险机构976家(次),其中责令停止新业务51家, 吊销营业许可证35家,责令撤换高管113人,分别对机构和个人罚款4241万元和597万元。
2009年保险业务增长好于预期,保费首次突破1万亿元,实现了13.8%的增速,保险公司总资产突破4万亿元。经营效益大幅提升,财产险公司 总体扭亏为盈。全行业投资收益率6.41%,比2008年提高4.5个百分点。业务质量明显改善,产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应收保费率、寿险期交业务占新单业 务的比例、退保率均为三年来的最好水平。
二、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是促进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中国保监会一直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环节扎实推进。2007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分析了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高投入、 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率问题;2009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转变发展方式不动摇。当前,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的 紧迫性,痛下决心解决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
这是全面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需要。无论从宏观经济看,还是从保险行业看,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实质上是对发展方式和业务结构的挑战。国际经验表 明,在经济周期性调整时,保险公司大都顺势调整结构,大力发展保障型业务。当前,要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成果,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保 险业发展方式转变。
这是防范化解风险的需要。粗放发展方式给行业埋下了风险隐患。比如,业务结构不合理,发展稳定性差,资产负债匹配的难度加大,收益过于依赖投 资,使部分公司忽视承保业务的质量和效益,这是造成经营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行业的整体实力,增强抵御 风险的能力。
这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市场秩序问题虽然表现在经营行为上,但深层次原因在于粗放的发展方式。在粗放发展方式下,稳健经营和理性竞争的理念遭 到破坏,一些企业为了谋求短期利益,不计成本、不计后果、不顾行业整体利益,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只有从转变发展方式入手,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市场规 范的体制机制问题,才能使市场秩序得到真正的规范。
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部分保险机构不顾基本经营规律,进行非理性竞争,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这种粗放的发展方式是对保险资源的 掠夺性开发,削弱了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抓住转变发展方式,也就抓住了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牛鼻子”。
这是提高保险服务能力的需要。在产品单一、创新不足的发展模式下,靠传统的思维和做法,保险业难以满足社会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只有切实转变发展 方式,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保险业提出的新要求,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总体设想
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根本途径是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从而形成保险业以创新为动力、以内生增长为活力的发展模式。
以实现“三个转变”为总体目标。一是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依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行业整体竞争 力。二是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的广泛需求,不断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三是从粗放开发资源向和谐利用资源转变,注重可 持续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诚信、优质和高附加值的保险服务。
以优化“四个结构”为着力点。一是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不断完善保险市场准入机制,深入推进国有保险公司改革,鼓励和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外资保险 公司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二是优化业务结构,鼓励和支持保险产品创新,开发竞争有优势、市场有需求、社会有需要的保 险产品,尤其鼓励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产品。三是优化渠道结构,引导公司合理配置销售渠道,逐步形成不同渠道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保险公 司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营销模式。四是优化区域结构,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积极争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促进中西部保险市场加快发 展。
以增强“五个能力”为主要任务。一是增强创新能力,健全以保险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保险创新机制。二是增强识 别和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能力,深入研究后金融危机时代防范保险风险的重大课题,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三是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承保业务质量,加强理赔管 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控制经营成本。四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合理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五是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围绕 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加强产品研发和风险管理,不断提高保险业的渗透率和贡献度。
四、进一步加强改进保险监管,促进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
我们要遵循变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根本方针,着力推进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定运行。
要坚持防范风险不放松,着力维护保险市场健康稳定。既要善于在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难得的发展机遇,更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把困难估计 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密一些,防止由于估计不足和准备不够陷于被动。要从维护行业稳定、金融稳定、社会稳定的高度,对面临的风险点进行全面 排查。当前,要重点关注和防范五个风险,即防范资本金不足和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风险、防范资产管理的风险、防范公司管理和内控不到位的风险、防范境外金融风 险跨境传递的风险、防范综合经营的风险。
要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提高市场行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财产险方面,以提高数据真实性和规范车险 市场为重点;在人身险方面,以整治销售误导和规范银保业务为重点;在保险中介方面,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合规性检查为重点;在综合性检查方面,以加强总公司 检查为重点。推进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要加强法人机构监管,着力提高保险监管效率。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保险资产管理监管,加强制度 建设,调整投资政策,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基础建设。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强化保险公司股权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监管责任人制度,继续做好保险公司法人机 构属地化监管试点。加强高管人员监管,严格高管人员准入和任职的条件,强化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推进分类监管,改进法人机构分类监管指标,加强对中 小保险公司分类指导。
保险业在实现自身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还要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服务。要充分发挥其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的作用, 按照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改善服务的要求,切实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稳步推进“三农”保险发展。重点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机 制建设,创新“三农”保险经营组织形式,推动农村相互保险和村镇保险试点。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三农”保险发展。二是要大力 推进健康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三是要积极发展责任保险。大力发展旅游保险,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 全生产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发展。四是要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在资信调查、生产管理、商账追收、贸易融资等环节,帮助 出口企业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五是要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一方面要维护被保险人知情权,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再一方面要加强对 被保险人教育,逐步建立保险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被保险人教育工作机制。
(作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