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监管改革为行业释放红利

杜菲 李画 | 2014-01-07 17:30 734

不平凡的2013年已经过去,产险市场平稳运行,寿险市场企稳回升,保险(和讯放心保)资产投资收益率大幅上升,中介市场加大整顿,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保监会主席项俊波2013年在保险业深化改革培训班上指出,应当着重加强行业基础数据的积累,加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建设。

  不平凡的2013年已经过去,产险市场平稳运行,寿险市场企稳回升,保险(和讯放心保)资产投资收益率大幅上升,中介市场加大整顿,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2013年,保险业更坚定吹响了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号角,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建设也在推进之中。

  市场化改革步伐稳中有进

  早在2013年1月24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指出,2013年的保险监管工作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2013年,保监会将产品定价、资金运用等多种权力交还给市场,在保险行业大刀阔斧地推行市场化改革。

  2013年8月5日起,普通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不再执行长达14年之久的2.5%上限限制,可以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

  人身险费率改革实施以后,行业反应积极,人身险业务发展势头增强。截至2013年9月底,各人身险公司已报送的费率改革产品达82个,在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中保障性险种占比达70%。

  据了解,在主要寿险公司业务中,保障功能较强的健康险、意外险和普通型寿险增长明显快于其它险种,行业回归保障进程因费改新政而显著加快。

  2012年以来,保监会开始着力推进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投资渠道。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继续放开,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的成立,更将推动险企产品开发和投资运作的协调互动。

  对于保监会2013年的市场化改革举措,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表示,改革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有利于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决定寿险产品价格,有利于增加保费、促进竞争和改善服务,消费者有了更多的寿险产品选择。在投资方面的放权,则既便于控制投资风险,又便于保险公司对市场做出快捷的反应,提高投资盈利能力和承保能力,也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同时,产品创新带来保费收入的增加,为保险投资增加了资金来源,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和保险业稳健发展。”王绪瑾说。

  王绪瑾也指出,相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阶段以及保险市场的发育水平,目前的保险监管是适度的。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完善,一方面,应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以及相配套的监管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则应减少市场行为的监管,如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等,在保证偿付能力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增强市场活力。

  偿付能力监管进入新时代

  2013年5月14日,保监会发布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整体框架,确立了包括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市场约束机制在内的“三支柱”框架体系。此后,保监会持续推进偿二代建设和基础数据积累、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等行业基础性工作。

  与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规模为导向不同,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有望针对不同风险实施差别化的偿付能力监管。

  王绪瑾表示,偿二代将对保险监管形成新的挑战。首先,工作量增大,由于我国每家保险公司有自己的偿付能力模型,保监会或需要逐个审核,对于发现的问题还需提出修改意见,这个工作量按目前的精算人员配备明显过大。其次,由于有些保险公司的数据积累不足,可能无法构成偿二代所要求的模型。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2013年在保险业深化改革培训班上指出,应当着重加强行业基础数据的积累,加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等基础建设。

  在王绪瑾看来,这些基础建设与偿二代构建息息相关,偿二代不但强调公司的个性化,也可体现国与国的差异化,因此,只有大量的、有用的数据作支撑,才能够构建科学的偿付能力制度。

  “保险行业历来所依据的是大数法则,如果在数据积累、处理和获取上便利了,那么误差会小很多,直接带来的就是保费的合理、准备金提取的精确。这也是大数据时代对保险业提出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新挑战。”王绪瑾说。

  长效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3年,保监会发布了“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的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并将7月8日定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

  与2012年高调打出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不同,2013年似乎没有明确提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工作。王绪瑾则表示,保监会2013年的这些活动都是为了更长期有效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王绪瑾进一步解释,树立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是为了让保险公司更有效地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树立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则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更是为消费者了解保险、认知保险、提高保险消费水平、化解保险消费矛盾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保护消费者利益与树立保险行业形象,两者相互联系,只有树立起保险行业形象,才能提高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险业的公信力,增加保险需求。而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则可以促使保险公司改善服务并提升消费者对保险的信赖度。”王绪瑾说,“将二者始终贯彻于2013年全年工作,意味着从保险产品设计到展业、承保、理赔以及防灾防损工作中,始终以消费者需求和满意度为第一位,从而促进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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