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这3种类型的“假电票”千万得当心
为何十年前就已经出现的供应链金融,却在2018年迎来了爆发期,受到银行格外关注?
ECDS系统上线以来,其最大的优势在于防范假票。但是随着电票普及率大幅上升,假票战场也从纸票演变到电票领域,而其利用电子化的优势,假票传播的速度更快,更广。若不做好相关风险排查,后续风险难料!
从同业户层面作假
该漏洞在于原先较多银行没有直接接入ECDS系统的能力,很多中小城、农商通过大行代理接入到ECDS系统。代理接入的操作就存在被假冒的风险。
2016年,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材料和公章,在工商银行廊坊分行开设了一家城商行“焦作中旅银行”的同业账户,以工行电票系统代理接入的方式开出了20亿电票。这些电票开出时,采用了多家企业作为出票人,开票行为工商银行,承兑行为焦作中旅银行。
此案例当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三:
1.接入操作风险的控制漏洞;
2.代理接入行和被代理接入行的信息传递和票据监控出现了真空;
3.被代理接入行总行没有对各分行开出的电票有审核等功能;
该案爆发后影响极大,电票代理直接被叫停,另外对于被代理接入银行也改进了各分行开票的审核职能。
承兑人为银行的“商业承兑汇票”
在ECDS系统,除标准接口信息强制外,对于开票的其他各种信息的复核和确定是有各家银行本身系统所完成的,这个过程中,就存在各家系统不一,风控、BUG多处出现的问题。
在一个电票票面上有票头栏、出票人栏、收款人栏、出票保证信息、票面金额、承兑人栏(全称、开户行、开户行名称、账户)。很多银行网银系统没能实现对于承兑人的合法性、承兑人和承兑人银行账户所对应的开户人是否一致没有做强制要求,致使承兑人可以随意修改。如此改为各大行名称就成了犯罪的高发地!
对于此类票据,请注意:
1、本身票据最上面已标注为商票,就不可能是银票;
2、开户行行号对给了,对应的承兑人银行账户就要看看是不是对的,可以根据票面信息,给这个账户和开户人小额转账验证。
另外,对于上述识别假票的方法,对于如下情景就可能不适用了:如犯罪分子把承兑人名称改为某个央企名称。
虚假工商信息下的假电票
部分企业利用工商登记信息的漏洞,开立假的工商资料,把企业包装成央企子公司或者其他有央企背景的公司,利用该公司开票!
这种票本身不能被说明是假票,但本质上是假票!其识别难度更大!
最后,请各位同事多多注意电票信息中,收兑双方的审核以及客户背景真实性审查,需谨记风险时有,安全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