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五大类型应收账款的风险点及管控措施探讨研究
来源:智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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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制造行业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传统制造行业接受下游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制造、交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此类型的应收账款应该是持续、稳定地随着销售交易的进行而循环产生。 2、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企业准入的管理:银行或保理商应根据公司的风险政策管理,对买卖方企业规模、所涉行业、区域或其他因素,订立相关的企业准入条件。 2) 应收账款准入管理:根据各种不同交易模式及付款条件所产生的应收账款,银行或保理商也应订立不同的准入条件,作为保理业务推动的依据。 3) 额度管理模式:保理业务牵涉到买卖双方,所以不能单纯的只管理卖方(融资人)的额度,应该交易双方都要管理,举例来说:「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需要核定「卖方保理预付款额度」及「买方的非承保额度」。若为「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则需要核定「卖方保理预付款额度」和「买方信用风险担保额度」。 4) 保理预付款比例:指对受让的全部核准应收账款,同意支付的保理预付款与受让的全部核准应收账款金额之比。比例的决定应依行业特性、历史应收账款回款分析及利息、费用覆概率等分析后决定。 5) 保理预付款放款额=∑(每笔核准应收账款金额*保理预付款比例) 6) 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也就是对此保理融资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7) 买卖双方与方或卖方与其他债务人因货物损失、拒付、少付货款、产生贸易或债务纠纷和追索时,应有详细及完整的处理及管理程序,来保障保理资产的合法性。 8) 对买卖双方发生经营性的风险警讯时,应于合同中明确保理业务的提前回购的触发条件与机制。 9) 对于此类型保理业务采取「间接付款」。也就是发生「非买方企业支付此笔账款」或「买方将款项直接付至非卖方的监管回款账户」,均应充分了解原因、即时评估是否有异常发生。 二、商超行业的上游供货商产生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在商超为买方的行业,典型是买方非常强势、存在许多交易及付款的行业潜规则,这类型应收账款往往时间短、交易量大;且存在许多应排除及特别注意的事项。 2、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大型商超类企业在格式合同中都有债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供应商对确权要求难以操作。 2) 供应商企业整体财务担保能力较低;因此卖方法人和实际控制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是必要的条件。 3) 这个行业为解决销售旺季前期采购资金的缺口,卖方可能会向买方申请预付款或用应收账款贴现的方式,让买方提前支付全部或一部分的款项,并收取一定费用(月息1%,即变相融资);这部分预付款在后期将直接用于抵扣掉卖方的应收账款,后期应收账款则可能出现负值。 4) 商超的上游中小型供货商或生产厂,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普遍金额小、单量大、周期短,除非有良好的保理信息化平台可以与买方供应链系统实时对接,否则操作成本太高,未来的操作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也会增加,这是保理商进入商超行业的前提要素。 三、家电销售行业的上游供货商产生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在大家电卖场为买方的行业,典型也是买方非常强势,这类型应收账款的结算方式有其特殊性,且习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为支付工具。 2、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应收账款余额的不确定性:和其他一般贸易不同,卖方的交货总金额并不能作为实际应收的金额,还需要扣减掉当期折扣、场地费、促销费等一系列卖场收取或抵扣的金额。如果单纯以销售金额作为放款基础,则会面临实际放款超过买方实际还款的风险。 针对这点,应在产品设计中进行处理,融资应按照开票清单上已排除退货、折让、预付等因素后实际账款金额为基础,理论上不存在应收账款再缩水的风险;另外,卖方承诺到期未能足额偿付时,可提供无条件回购。 2) 与商超行业相似,也会出现预付款直接抵扣应收账款导致最终应收账款为负的情况,保理公司将面临当期无法取得买方银承汇票而无法覆盖前期放款的风险。 3) 为预防重复融资的情况发生,对买方以银承支付的方式必须严格把控,以防止卖方到其他金融机构进行银承贴现。 4) 为了防范上述风险要项的产生,保理公司应要求买卖双方签订账户变更协议,将双方结算账户统一为卖方与保理公司的共管账户,保理公司可监控其资金状况,若出现预付款,则直接用于偿付尚有保理本息,从而在资金源头控制了可能发生的风险。 四、企业差旅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差旅服务型公司以代替企业员工购买机票或酒店订房为主要服务,因此对应的应收账款基础单证量非常大、金额很小、账期很短,如何运用应收账款池的管理方式,是此类应收账款的核心重点。 2、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信用风险:差旅行业处于上升期,符合国家长期经济发展趋势,系统性风险较小。 2) 对B2G(business-to-government)业务存在机票订购后,会有改签、退票、对账等不确定因素,因此需要借用信息化平台来进行历史数据处理及核查,这种缓释处理的能力是能否提供池保理业务的关键要素。 3) 流动性风险:企业和买方客户之间账期50-60天,而保理商给企业的是一年期的池保理循环额度,在未到期前应只单纯的做应收账款的替换,不涉及回款及放款,也就是未进入还款出池期时,理论上与信用贷款的差异不大,因此池保理业务唯有加强预警功能的设计与防范,才能有效的回避风险。因此: A. 回款账户确认并监管;监管户每月流入现金与融资余额的覆盖比例 B. 系统数据对接卖方每日上传出票数据与退票分析; C. 每月对账,包括:当月出票额,买方企业,放款金额等数据统计与比对; D. 对每个G端客户的同比或环比增长及衰退分析 E. 乘机人、机票等异常分析 F. 保理商有权随时抽查所有与本保理相关的交易单据; 4) 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两种方式下需要在买卖方关联中通过业务类型的栏位标识来加以区分,质押下的发票录入转让、融资等具体交易步骤没有区别,出账规则同转让业务,仅根据不同品种联动不同的账务科目,具体使用科目名称及代号将由财务部配合提供。 五、商场的未来商铺租金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 1、基本情况 许多大型商场的商铺承租时间长、家数多、每月有稳定的租金收入。 2、项目风险点及管控措施 1) 经营不确定性导致的回款金额不确定性。一些商铺的租金收益水平短期主要受商户个体经营等因素的影响,易造成违约事件的发生,如商户变更经营地址、经营效益下降、压缩门店等从而导致未来租金收益的变动,最后影响到应收租金回款及时性。 2) 商铺经营权变动等因素导致的租金收益不确定性。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同,商铺出租经营建立在物权或经营权的基础之上,在出现极端不利因素导致经营权的变动(如商铺产权所有人变动、查封)情况下,未来的应收租金款具较大的不确定性,权益有受损的可能性。 3) 租赁合约成立后,租金款的最终确认与租赁合约后续的实际履行程度有关。举例商铺租金如果为 「按季先收」(也就是每季末提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租金)此笔收入的租金款项是属于预收款,而未到付款点的租金收入属于收益权性质。因此详细查看合同中对提前解约、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的规定条款,说明如下: •履约保证金问题。商户已预交出租方履约保证金,后续违约时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保理方无相应权益保障。 •部分租金款非固定。部分商户租金标准与其经营收入挂钩,存在一定的弹性。 •在确定应收账款融资金额时,应考虑到上述因素,在租金基础上,扣除相应的管理、维护费用,并考虑商户中存在的个别违约因素合理确定融资金额。非固定租金部分,合理确定商户的正常经营收入额,在此基础上保守确定融资金额。 4) 租赁关系的真实性、租金回款的安全性等因素都会导致租金回款的安全性风险,因此须对每笔业务时核实租赁合约的真实性,应加强租赁备案合同的核实、现场核实等,确保租赁合约真实存在。 5) 要求卖方与租户签订账户变更协议,将租金回款账户变更为卖方与我司的共管账户,对租金回款实施监控。 6) 对每笔业务涉及的商圈、商户及卖方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监管,以便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置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