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法院打造服务与保障自贸区发展的实践范本

2018-01-30 17:3516116

前海地处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战略支点,既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要组成部分,又同时承载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湾保税港区功能,是目前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作为国家批复的唯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前海的改革成功,离不开法治的力量,离不开法治的创新。


来源:深圳特区报  转自:前海资讯


前海地处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战略支点,既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要组成部分,又同时承载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湾保税港区功能,是目前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区域之一。作为国家批复的唯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前海的改革成功,离不开法治的力量,离不开法治的创新。


2015年1月28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3年以来,前海法院以建设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建设全国乃至世界一流法院、建设代表我国法院未来发展方向的样板法院为目标,立足前海“特区中特区”的区域特色,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以及自贸区发展建设,为推动深圳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前海实践”。


制度创新成果占比45%

助力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


2017年3月,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法治创新成果发布会对社会公众及媒体发布了37个法治创新成果,涉及4大类,涵盖前海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其中由前海法院主导的司法改革类17个,占了创新成果的45%,前海法院获得“制度创新基地”称号,充分体现出前海法院立足本职,在法治化建设方向、精准化保障措施、国际化司法理念等方面,助力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的成果。


司法服务与保障是加快区域发展的重要支撑。前海法院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为重要使命。2015年5月,刚刚成立3个多月的前海法院,为更好的服务自贸区经济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为自贸区与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纲挈领的从法院职能定位、司法理念、审判职能、司法改革、司法服务、队伍建设等多方面,规范了保障自贸区发展的具体措施。通过建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模式处理问题的社会引导机制和司法保障机制,发挥了司法前瞻性以及服务国家大局的作用,支撑前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试水探路。


前海法院积极参与制定《前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规划》,将综合性司法改革示范法院建设与前海社会主义建设有机集合,努力打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助力前海法治环境的体系化建设。


审理广东省过半数涉自贸区案件

强化司法引导与规范作用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投资便利化带来了各类新兴产业的聚集。前海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涉自贸片区案件类型中金融、信息、科技等新业态相关案件逐年增长。截至2017年12月,受理涉自贸区案件共计10427件。根据2017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司法保障白皮书》的数据统计,前海法院自成立以来,受理涉自贸区案件约占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深圳前海蛇口、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广州海事)受理案件总数的54%,有4个案例入选广东省涉自贸区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成果得益于前海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案件审判引导和鼓励自贸区新兴业态的创新发展。


成立3年来,前海法院深入调研分析自贸区案件特点,围绕自贸片区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等主导产业,以及私募基金、股权交易等新业态发展,集中审理了一批涉自贸片区新兴产业的典型案件,先后发布了三批涉自贸片区典型案例22个。其中国投公司“暗保理”案件,明确了对肯定暗保理的司法态度;会丰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案件,明晰了对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司法裁判;将限制性股票交易案件,纳入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的审结有效填补了国内司法判例的空白。


在发布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前海法院进一步总结审判规律。分别于2016年、2017年出台了《涉自贸区与合作区案件审判指引》《关于审理前海自贸区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关于审理前海自贸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加大力度调研投资领域“对赌协议”纠纷,推进涉自贸区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裁判要素和法律依据的明确化和具体化,有效统一了新类型案件裁判尺度,在司法层面上保障了自贸片区内新兴行业良性聚集发展。


创设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机制

助力自贸区诚信社会建设


2017年,前海法院审结首例律师费转付案件,判决败诉方被告向原告赔付律师费30万元。前海法院主审法官认为,该案中被告在诉讼前后的不诚信行为,不但损害原告合法权益,还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应当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用。该案审结后在深圳乃至全国司法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得到了一致赞誉。目前,运用律师费、诉讼费杠杆对非诚信行为进行惩戒,在前海法院民商事诉讼中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


自贸片区经济的高速发展,难免也会吸引“投机客”的到来,商业和诉讼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严重损害了良好营商环境的构建。为有效遏制民商事诉讼中频发的恶意、虚假诉讼等行为,助力自贸片区诚信社会建设,前海法院出台《关于防范与惩戒非诚信诉讼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正确裁判律师费用推进诚信理性诉讼的若干规定》,建立自贸片区诚信诉讼机制,明确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情形,运用律师费、诉讼费杠杆对非诚信行为进行惩戒,依法惩戒失信个人、企业,构建司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新型监管模式,促进自贸片区诚信体系建设,保障了自贸片区健全开放经济安全保障体系。


推进6大方面27项改革

建设前海特色涉外案件审判机制


前海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自2015年2月受理案件以来,前海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3805件,其中涉港案件2790件,居全国第一。


前海法院切实回应自贸片区商事主体国际化的司法需求,以改革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理机制为着力点。2017年7月,开始全面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机制改革,从6大方面着手,涉及27项改革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效率的突出问题。


针对司法文书“送达难”制约审判效率的问题,建立涉港案件转交送达制度,规定涉港商事案件可由原告或律师向被告送达程序性法律文书。如审理的华侨永亨银行诉中扩永威公司等9名被告涉港金融借贷案件,原告在一周内成功将传票送达至所有被告,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针对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不集中的问题,前海法院改革审前程序,建立强制答辩制度,保障双方诉讼地位平等,防止突袭答辩,实行律师调查令和庭前会议制度,促进当事人开展诉讼合作,提升诉讼效率。


据统计,在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在集中管辖之前审理周期为17.2个月,集中管辖之后审理周期缩短为9.6个月,大大提升了案件审理的效率。2016年前海法院受理协议管辖案件仅为303件,2017年迅速上升为4025件,更多的当事人愿意选择前海法院进行诉讼。


前海法院向社会发布《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发展白皮书》《依法适用香港法裁判白皮书》


适用香港特区法律裁判案件

依法保障当事人适用域外法权利


在民商事诉讼中,案件当事人能否自由选择适用域外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司法自信的体现,也是一个区域司法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前海法院主动探索,尝试当事人自由选择适用域外法。截至2017年12月,前海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共有35件在合同中约定适用域外法,适用香港法调解成功案件4件,已经适用香港法判决但尚未生效的案件3件。


2016年10月,前海法院审结D银行诉L公司融资租赁纠纷案件,是首个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裁判的案件。案件审结后,获得了新闻媒体“前海法院一小步,企业信心一大步的赞誉”。该案的代理律师认为“前海法院的在域外法查明与适用中的破冰尝试,是对中国司法改革作出的又一重大贡献,让境内外企业看到了前海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所作出的创新和努力,为自贸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同时增强香港乃至全国资本对投资前海自贸区的法治信心。”


早在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就选定前海法院为“港澳台与外国法律查明研究基地”。前海法院以此为契机,对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开展扎实的理论研究,先后出台《域外法查明办法》《适用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关于审理民商事案件正确认定涉港因素的裁判指引》等制度,同时推动专家智库的建设,扩大“一中心两基地”落户前海的辐射效应,成功实现香港律师作为法律查明专家出庭接受质询,着力解决了域外法适用与查明中“查明机制创新”“涉外因素认定”“专业队伍保障”等关键性问题,建立起全国最为系统化的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实现了域外法在前海法院“认得全”“查得明”“用得准”。


整合跨境多元解纷专业力量

打造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毗邻港澳,又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自贸片区内跨境商事纠纷的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前海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单一的诉讼方式不适应跨境商事纠纷便捷处理的需要。前海法院积极回应跨境纠纷解决的司法需求,2016年5月,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的13家社会组织联合成立诉调对接中心。揭牌仪式上,时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致辞表示,诉调对接中心的成立,不但优化了深港两地在处理涉港案件时的调解服务的质素和效率,也可以在完善跨境商贸调解的处理上进一步累积经验并为国际多元化纠纷机制发展作出贡献。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共接收调解商事案件997件,已成功调解420件,调解成功率42%,充分发挥了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功能。


为进一步回应国家“一带一路”争端解决的需求,在诉调对接中心的基础上,前海法院于2017年1月,挂牌成立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该中心依托现有司法、仲裁和调解机构,引入跨境商事调解组织,聘任外籍和港澳台籍专家调解员40余名;建立律师调解员工作机制,扩展律师专业调解的空间;细化“1+13”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先行调解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将案件纳入先行调解范畴;搭建“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纠纷化解服务,打造国际化、专业化、信息化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精英化法官与专业化陪审员相辅相成

提升服务自贸区司法能力


人才是自贸片区建设的动力来源。前海法院着力建设精英化的法官队伍,注重具有国际化视野与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官选拔与培养。目前,前海法院在任的16名法官中(包括3名院领导),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88%,4名法官具有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前海法院在构建新型审判团队的基础上,根据法官的业务特长,组建涉外商事审判团队,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专业化。


精英化的法官队伍不仅仅是业务能力的高度专业化,还应该在职业道德上有行业垂范的作用。2017年,前海法院率先发布实施《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行为指引》,立足前海法院的特点,借鉴国内外法官行为准则及规范,从业内行为、业外行为两大方面着手,同时兼顾审判独立与中立、业务素质、司法廉洁、司法形象等多个角度,较为全面地规范了前海法院法官应该具备的行为,促进了自贸片区司法人员职业伦理制度体系建设。


前海法院还充分利用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人才资源优势,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专家型港籍人民陪审员制度。2016年7月,选任了13名具有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专业背景的香港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发挥其在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的作用,消除因制度理念和生活环境的差异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履职一年多来,港籍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87件。来自内地-香港和解中心罗伟雄陪审员,成功调解了本院适用香港法裁判的首个案例,提升了港籍当事人对内地法律文化的认同。


英国法官来访前海法院


“大胆引进来 自信走出去”

打造国际司法交流前海名片


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自贸片区商事活动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前海法院在审判中坚持国际共通的司法理念,注重学习借鉴世界司法经验,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司法交流,“引进来”和“走出去”,凝聚司法共识,展示社会主义法治先进成果。


前海法院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探索长效化的涉外司法交流机制。成立以来,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院长马克·比尔、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法官杰弗里·沃斯爵士等司法界专业人士到前海来访交流,就审判理念、判例制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前海法院的法官也多次到香港法院、英国法院开展专业交流,不断巩固和扩大两地司法合作交流愿景。前海法院还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普通法思维培训班”,邀请新加坡国际商事法院法官、香港大学法学教授以及香港执业大律师,讲授普通法的理论与实践。


2016年起,前海法院与蓝海现代法律业服务中心共同承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主办的“法智论坛”。该论坛以“域外法查明与适用”为主题,每年根据法律查明和适用的司法实践需求,围绕不同的议题展开。两年来,聚集了新加坡、泰国、菲律宾等国家,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数十位知名法律专家,以及全国自贸区法院的业务骨干参与论坛,成为前海对外司法交流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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