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商行大举杀入消费金融 农村市场为竞争“蓝海”
城商行对零售银行业务的转型,以组建消费金融公司的方式呈现出来。
城商行对零售银行业务的转型,以组建消费金融公司的方式呈现出来。
近日,中原银行、包商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先后获批筹建或组建消费金融公司,以城商行为股权投资主发起人,联合互联网公司或当地实体企业等。
12月21日消息,内蒙古银监局批准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Baotou BAOYIN Consumer Finance Co., Ltd.)开业。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其中:包商银行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208亿元,股权占比73.6%;深圳萨摩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0.78亿元,股权占比26%;百中恒投资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0.012亿元,股权占比0.4%。包商银行行长助理刘鑫担任包银消费金融董事长,小马金融总经理姜志勇担任包银消费金融总经理。
12月20日消息,总部位于河南郑州的中原银行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420号),批准中原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在郑州市筹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中原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出资3.25亿元,持股比例占65%。这是河南省首家消费金融公司。
城商行近来在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设立上动作频频。包括晋商银行旗下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旗下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今年成立。
此外,哈尔滨银行在哈尔滨市筹建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上海银行与携程网筹建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河北张家口银行申设筹建河北省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长安银行发起设立“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这些消费金融公司中,一般以银行为主发起人,联合当地产业链或零售类企业,以此切入线上或线下消费场景。
目前,消费金融经营主体主要以商业银行为主,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展薄弱。市场还有大量非持牌民间消费金融企业存在。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阶段,消费场景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
(资料来源:《2016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12月16日发布的《2016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显示,其调研的客户在近两年内获得消费金融服务的机构多达35家,既包括捷信消费金融等持牌机构,也包括商业银行、P2P网贷、小贷等金融形式。
在消费场景上,该报告认为,消费金融公司定位中低端客户,而现阶段城市客户由于消费升级基本完成,对耐用消费品贷款的需求并不旺盛,反而农村居民的耐用品消费需求旺盛。消费金融公司未来可积极开拓农村信贷市场,在具有稳定收入的农户购买家电、农用机械用具等耐用消费品时为他们提供便利的融资解决方案,拉动农村居民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