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紧急行动:应对跨境欺诈
二月里一个平常的周二上午,美国一家大型机械制造公司——MCA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会计师Mandy从公司总裁Steve Green那里收到两封电子邮件。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肖马克 张军
来源:金杜说法微信平台(ID:KWM_China)
事件缘起
二月里一个平常的周二上午,美国一家大型机械制造公司——MCA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会计师Mandy从公司总裁Steve Green那里收到两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并非Green先生的常用地址,但Mandy对此并未太在意,因为Green先生有时确实会使用其他电子邮件地址。
邮件的主题为“紧急且保密”,其中正文第一行就写着“以下信息为高度机密。请通过邮件直接与我联系并不要将其复制给其他任何人。”Mandy在邮件后文中得知,Green先生在一家名为精英咨询公司的帮助下,目前正在中国进行一项绝密的企业并购交易。邮件附件为精英咨询公司发来的两份账单,要求立即支付,总额为432万美元。一如她平日迅速高效的工作风格,Mandy当天就将上述款项汇至邮件中所列的中国的银行账户。
第二天早上,看到Green先生经过她的办公室,Mandy震惊了。“他此刻难道不应该在中国吗?”她想到。突然间,未复制给其他任何人的不熟悉的邮箱地址、神秘的咨询公司、绝密对话、立即汇至中国的款项等所有的一切均指向一个结果——MCA公司遭遇诈骗。
事态升级
在过去18个月里,上述情节在不停上演,虽然具体事件各自有着轻微的差异。除了上述骗局之外,跨国公司越来越需要小心谨慎,提防跨境诈骗,其中涉及网络钓鱼攻击、贸易融资欺诈、洗钱和诸多其他类别的诈骗行为。
涉及中国的跨境诈骗正处于迅猛的上升趋势。这些躲在空壳公司背后、操纵跨境诈骗的罪犯,每年动辄就令受害者们遭受几百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这些老奸巨猾的罪犯很难被抓到,诈骗的资金也很难被追回。
何去何从
问题的关键在于遭遇跨境诈骗,成为受害者后该如何应对?简单来说就是“立即行动”。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步: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资金安全
一旦意识到骗局的发生,要立即联络当地银行和警方。与其惊慌失措,不如首先立即竭尽所能,同时联络当地银行与执法机构以尽可能非正式冻结资金。这一步骤相当关键,因为一旦这笔资金已被提现或洗出去,就覆水难收了。
此时应联系律师,因为他们更熟悉当地流程,并经常能高效地与相关方取得联络。
第二步:资产追回策略
一旦资金被“非正式”冻结(之所以称“非正式”是由于一个跨国公司很难有充足时间获得中国法院的正式资产冻结令),可有如下选择(不同选择各有利弊):
选择一:官方途径
官方途径包括两种路径的协助请求,分别为警务合作和司法协助。
警务合作:
国际刑警组织是一个多边的国际警务合作组织。大部分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都设有国家中心局。受害者可将案件报送至国家中心局(通常为该国警方总部),该国家中心局随后会将请求转送至对方国家中心局,并请求其采取行动(如对案件进行立案或冻结银行账户)。当然,这个程序只有在发起国警方决定立案的前提下才可启动。
与国际刑警组织不同,警务联络办公室是双边警务合作模式。大部分国家向他们在境外的大使馆派遣警务联络官。受害者可在获得本国警方支持的基础上联络这些警务联络官,将协助请求转送至国外警察机关总部。
哪种办法更好还要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国际刑警组织更倾向于大要案,因此较难联络,相较之下在大多数案件中警务联络办公室更易取得联络。
司法协助:
警方合作比司法协助更为便捷,这是由于警方可以直接采取行动而司法协助会牵涉许多方面,包括调查、起诉和刑事诉讼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国家,警方在犯罪资产追索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如在中国,警方仅有权冻结银行账户,但无权对该账户内的款项进行划转。因此,司法协助必不可少。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国家都签订了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例如,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的条约允许双方就证据收集、人员定位和识别、犯罪所得的搜查和扣押,文件送达,特定地点或物品的查验,刑事诉讼结果通知等方面提供协助。
欲寻求司法协助,受害者需要向当地中央机关(司法部或总检察长办公室)申请转递其司法协助请求,该请求通常需要以下辅助材料:(1)请求的目的和欲寻求司法协助的说明;(2)负责调查、起诉或审判的主管机关的名称;(3)犯罪性质说明。上述请求书和辅助材料需要翻译成提供司法协助的国家的语言。被请求的中央机关随后会将该请求转送至当地警方以采取诸如立案、账户冻结和调查等措施。
在大多数案件中并非单一采用警务合作或司法协助,而是两种措施的结合。
选择二:商务谈判
遗憾的是,在许多案件中司法协助过于耗时或易遇陷阱(见下文)。这意味着公司对此种选择并不青睐。这种选择通常是在已迅速采取官方措施的前提下,才能发挥支持和辅助作用,比如采取的刑事侦查和资产冻结措施会使得诈骗者或其代理人更易接受退还资金。
采取行动中的陷阱
上述内容可能会使人认为追回资产是一个容易开展的明确的程序,事实上在这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陷阱。它们包括:
境外警方不愿意立案
我们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件,非法资金被从境外公司银行账户转至数个在中国的不同银行账户。境外警方仅进行了初步调查并不愿开展进一步的调查。这意味着中国警方不会提供任何协助,因为境外警方未予立案。
手续的办理会造成案件处理的延迟
各种手续是造成进程拖延的一个因素。举一个关于委托书的例子。如果委托书是在境外起草的,那么其公证、认证和快递至中国通常至少需要2周时间。鉴于此,如果受害者在中国设有实体企业的话,为了节约时间,它可以先与受害境外公司在境内的实体企业签订委托书。除此之外,与普通法法系司法管辖不同,在中国获得冻结令所需要的时间取决于警察当局,因为中国法律并没有对这样的冻结令设置具体的时间限制。
总结
跨国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和财务部门应当知晓那些狡猾诈骗者惯用的诈骗伎俩。防范意识的增强,有效的管理程序如设立验证和支付款项与发票的明确流程等都对预防此类诈骗大有帮助。然而,即便是做了最充分准备且备有强大网络保护的公司可能仍然面临被诈骗的风险。如果类似诈骗发生,最先要做的就是确保资金安全不被提取或转移,然后采取措施追回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