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第三方税费电子支付公司的要求

2015-09-12 16:44719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78号公告规定,海关总署同意对符合条件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等3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参与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建设。那么,现在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78号公告规定,海关总署同意对符合条件的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等3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参与全国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建设。那么,现在海关总署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有关要求是什么呢?


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要求一


要求二



要求三




要求四




要求五




要求六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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