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中国拟复制沪港通模式加大开放债市,助力人民币国际化
路透中文新闻部中国央行正努力为推动人民币加入SDR(特别提款权)开展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批准更多境外投资者进入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重要一环已行在途中。继近期放宽境外央行及金融机构投资债市的范围,央行考虑国内债券市场复制沪港通模式,向更多海外投资者敞开银行间债市。
路透中文新闻部
中国央行正努力为推动人民币加入SDR(特别提款权)开展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批准更多境外投资者进入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重要一环已行在途中。继近期放宽境外央行及金融机构投资债市的范围,央行考虑国内债券市场复制沪港通模式,向更多海外投资者敞开银行间债市。
知情人士周五透露,央行考虑允许上海清算所与境外托管机构开展合作,在国内发行的债券,允许一部分转托管到国外机构,有购买意向的境外投资者可直接到与上清所有合作的境外托管机构进行登记结算,扩大境外投资者购买境内债券的途径。
交银资管高级分析师陈鹄飞认为,央行此举一方面是为逐步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纳入SDR做准备;同时,相比当前国内散户居多、投资者保护制度仍待完善的A股而言,壮大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债券市场,更有利于吸引境外人民币回流、助推人民币由结算货币向投资货币的跨越。
据上述知情人士称,“境外托管机构作为名义持有人,在上清所有一个总账,跟沪港通比较类似。不过很多细节都需要进一步明确,比如届时会不会也有额度的限制,以及与境外机构数据共享等问题”。
目前,境外机构参与中国债市主要有三类通道: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以及境外央行、人民币清算行与参与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境外机构。
路透已就此事联系中国央行,暂未获得其评论。
中国RQFII试点已由香港扩展至13个国家和地区,总批准额度达9,700亿元人民币。而截至6月末,已有273家QFII合计获批755.42美元的投资额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稍早前表示,QFII额度将从800亿美元增加到1,500亿美元。
上海清算所于(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2009年底成立,为银行间市场提供以中央对手净额清算为主的直接和间接的本外币清算服务。
央行上周刚宣布,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从审批转为备案,投资额度亦取消限制,并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投资工具亦新增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及利率互换等。
**债市加速放开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中国央行近期加力推动银行间债市对境外投资机构进一步敞开大门,彰显了中国政府对资本账户开放及人民币纳入SDR(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的决心。
一位熟悉业务的权威人士表示,“(拓宽债市)计划落地肯定需要时间,阻力会比较大,看上层的决心和部门博弈。这也是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内容。”
该权威人士指出,证监会推出QFII之初,由中证登在做相关业务,现在QFII也可以投资银行间市场,但需通过银行代理购买,19家托管人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且QFII需经过很多审批程序,投资额度每年不一,是有限制的放开。
他并谈到,上清所与境外托管机构合作若最终成行,商业机构可直接通过合作托管行购入境内债券,等于极大地简化的投资流程和门槛。
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资产近年来稳步上升。根据央行数据,截止6月末,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资产7,640亿元,占银行间债券总量约2%。
国泰君安报告预计,中国债市的进一步开放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境外机构占比预计将从2%提高至8-10%水平。
民生证券固收团队负责人李奇霖分析,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就是从结算货币到投资货币再到储备货币的转变。
“但现在从投资货币和储备货币的接口看,现在国内债市对境外还没完全开放,而对于境外央行和清算行等参与者来说,他们更在乎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开放股市肯定不行,而是需要一个庞大的债券市场作为支撑。”李奇霖称。
德意志银行报告指出,目前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并未用足央行批准的额度,央行批准的额度亦没有实际限制到境外机构的投资规模,这反映出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近期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如:需要时间积累市场知识,意向投资产品相关市场的流动性条件等。
德银并预计,在岸债券市场下一步或通过将可投资固定收益产品开放给其它境外机构投资者来消除境内外投资人的市场准入差别,未来三至五年中,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或将持有在岸债券市场的5%(约合人民币3万亿储备金流入)。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6月出席一论坛时就直言,随着中国跻身成为全球主要的债券、股票市场,海外投资者需要重新审视对中国的认知和投资,目前海外投资者占内地债券市场的比例不到2%,远未能与中国的经济规模相匹配。
路透稍早独家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团队上月曾在中国对人民币是否应纳入一篮子货币进行过技术评估,主要顾虑包括市场准入,以及资本项目仍不开放的前提下,投资人的进、出是否都能不受影响;他们同时还要求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