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陷阱:按揭之后的烦恼
汽车作为生产、交通工具,早已走进千家万户。一些办理按揭购车的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也如过江之鲫涌现出来。想买车钱不够怎么办?这些公司打着汽车金融服务的名义,向购车人收取一定费用,然后帮助办理车贷业务并提供担保。
核心提示:
汽车作为生产、交通工具,早已走进千家万户。一些办理按揭购车的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也如过江之鲫涌现出来。想买车钱不够怎么办?这些公司打着汽车金融服务的名义,向购车人收取一定费用,然后帮助办理车贷业务并提供担保。然而,在按揭买车后,不少车主猛然发现,自己多花了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冤枉钱,但是连汽车买卖和服务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也没有拿到;汽车虽然到手了,但处处存在着违约风险,一旦有任何疏忽的地方,可能面临汽车被担保公司收走,动辄要交几万元费用的情况。好不容易还完车款,再回头去看当初签订的合同时,不少车主发现里面到处是陷阱和不合理的条款。按揭买车之后的烦恼,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清的。
买车遭遇潜规则多花了十几万元 |
2011年9月,郑州的王老板(化名)在朋友的劝说下准备按揭一辆路虎发现4越野车。在朋友的介绍和带领下,王老板来到郑州一家提供按揭担保服务的×公司,准备办理按揭。由于是第一次按揭买车,加上对业务不熟悉,王老板也没有仔细看买卖服务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细节,就在一沓空白的表格上不停签字、摁手印,没有顾忌条款的苛刻。
当时郑州汽车市场路虎车很热,路虎发现4的价格接近百万元。为省钱,王老板找了熟人,跑到浙江义乌将路虎车提出来。当时,×公司为王老板买车垫付了91万元。车买回来后,王老板自己在郑州交了8万余元的购置税。其间,×公司向王老板收取了44.6379万元,收款明细为首付车款20万元,贷款保证金3.992万元,担保费2.994万元、垫付利息1.596万元、公证费4990元、抵押登记费900元、贷后管理费1.8万元、3年利息9万余元、GPS费4910元、上牌押金5000元、续保押金3000元、保险费3.3745万元、调查资料费900元。
交过钱后,有人提醒王老板上述费用有的不用交,有的要得太高。会不会是故意“杀熟”?里面是不是有猫儿腻?王老板专门找了一个亲属去验证。亲属谎称去×公司按揭同一款车,×公司服务人员列了一个清单,上面显示担保费仅为1.84万元,比王老板熟人介绍的便宜1万余元;贷后管理费1.8万元根本就不收。几项算下来,没有熟人带着,王老板可以节省5万余元。
之后,王老板的按揭贷款批了下来,王老板认为已经付了20万元,再贷款71万元就够了。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贷款总金额为79.8万元,比实际贷款金额多了8.8万元。也就是说,王老板要多支付8.8万元总价款,还要为这被骗的8.8万元支付3年的利息。
此时,王老板感觉被骗了非常恼火,赶紧找朋友、找律师咨询。但得到的结果是,王老板在×公司的合约上签字摁手印,吃亏的只能是自己,走诉讼途径根本走不通。王老板的朋友担心,如果王老板在合约履行期间违约,×公司随便找个借口就会把车收走,要回车辆还要再损失数万元,贷款还要一次性还清,王老板将遭受更严重的损失。
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天价收车费成“行规” |
王老板朋友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因为与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发生违约纠纷,车辆被扣走又被索要高额收车费用的大有人在。
南阳市的吕先生在郑州市郑汴路某汽车销售公司担保,按揭了一辆别克轿车。在一年保险到期后,吕先生没有按照合约要求去该公司指定地点购买保险。该公司就派人根据GPS定位,跑到南阳市将吕先生的车辆扣走,然后要求吕先生一次性还清贷款。贷款还清后,该公司要求吕先生出5万元拖车费,赎回被扣车辆。
一辆一二十万元的车,拖车费怎么就要5万元?一位业内人士支招说,这就是所谓的“行规”,汽车金融担保公司找人去外地扣车,也要承担一定风险。扣车人员拿着车主押在汽车金融担保公司的钥匙,通过GPS定位找到车辆,悄悄进行跟踪,趁人不备将车开走。有的车主发现后会将车拦住,找人殴打扣车人员,由此引发的刑事案件也屡见不鲜。为此,根据路程远近,公司给扣车人的费用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汽车金融担保公司要价5万元,一般还可以还价,如果在按揭银行认识负责汽车贷款的人从中协调,最后掏1万元把车要出来也是可能的。经业内人士指点,吕先生多方找人与该公司协调,最终以2万元将车开走。
而中州大道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提供担保给偃师市的李先生在某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购买了一辆大货车。李先生因为经营困难,还款不及时被汽车销售公司扣车,最终也交了数万元扣车费用。
一车两份发票猫腻有待揭开 |
2014年9月,王先生的贷款到期并办完解押手续后,他向郑州×公司索要购车发票时,工作人员给了他一张河南某公司开具的总价99.8万元的机动车销售发票。王先生看后说:“车是从义乌买的,这票不对。”当时工作人员慌了,马上要把发票拿走,自称拿错了再换一张。王先生拿出手机赶紧将发票拍照。这张发票上写的王先生的名字以及发动机号都一致。工作人员随后把义乌某公司的发票拿给王先生,王先生随后先行离开。
经核对,两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均为2011年9月7日,购买人、发动机号码也一致,其中究竟有何猫腻,谜底还需要进一步揭开。
王先生说:“事后想想,河南某公司开具的发票很有可能是和郑州×公司恶意串通的结果。”王先生第一次分期付款买车,当时也不太懂,按照×公司的要求在明细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郑州×公司把明细收走,在未经王先生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明细下方私自增加内容,把分项金额任意调整。直到王先生车款付清车辆解押后,要收费凭证时才看到明细表被修改。郑州×公司收取王先生的多项费用没有开具任何发票,至于有没有为此交税,不得而知。
王先生称,郑州×公司这种乱收费、不开票的行为,不会只发生在他一个人身上,在该公司办理车辆贷款的客户很多,他们长年累月应该都是这样操作的。在2011年他们的工作人员就介绍该公司做车贷业务已经有数千辆车,3年下来该公司在郑州设立了数个分公司。近年来该公司车贷业务量总量很大,如果要偷税漏税,数额不敢估量。王先生说,他已经着手向税务机关举报此事,希望税务机关查清此事,维护税收制度的庄严性。
王先生称,一次按揭买车已经让他身心俱疲,没有想到其中的猫儿腻这么大,一辆100多万元就可以买下来的车最终花了120多万元,其中几十万元没有发票。他希望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告诉其他消费者,在办理汽车按揭贷款,尤其是汽车销售公司提供担保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及时索要相关票据和明细,避免遭遇欺诈,合法权益遭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