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提示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质检检函〔2014〕310号):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质检检函〔2014〕310号):
埃及自2015年1月1日起,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不符合埃及标准的产品将禁止入境甚至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
为维护我国对埃及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2014年1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进行了严厉交涉,埃方同意将这项措施推迟到2015年1月1日实施,并承诺要求埃及进口商必须向中国出口商提供埃及标准。
根据上述通报,埃及标准的具体内容并未公开颁布,进口清关的具体操作流程尚不得知。目前我国出口企业存在已经检验尚未装运的货物,或已经在途运输的货物,若在2015年1月1日后抵达埃及港口,将面临滞港和退运的风险。
在此,大地保险在此提醒各进出口生产企业、贸易商以及行业协会,请高度重视埃及进口产品清关新要求,充分利用2015年1月1日前这段过渡期,千方百计搜集所经营出口产品的埃及标准,配合检验检疫工作,避免出现滞港和退运等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对于已经备货的出口企业应谨慎出运,避免损失,并在后续订单中明确产品标准,有效防范风险,加强风险管控。
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可以登录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goeic.gov.eg/descriptionsearchinde.asp , 使用“查询系统”按照品名或者HS编码查询产品的埃及标准。
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出口商和生产企业也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jyjgs.aqsiq.gov.cn/index.htm,下载国家质检总局搜集到的埃及标准目录,参考使用。(本文根据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公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