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警惕“市場化”異變為金融腐敗的隱形通道
“市場化”異變為金融腐敗的隱形通道,一方面導致金融腐敗發現難、認定難、查証難﹔另一方面隱形的貪腐會扭曲社會經濟格局,增加企業正常經營成本,更為嚴重的是,這種腐敗行為可能導致一些金融機構的內部風險控制、內部審計監督機制流於形式,不能有效地發現風險、控制風險,動搖金融風險防控機制的落實,甚至可能沖擊國家的金融監管秩序。一定要從制度、機制、監管等多方面進行防控,絕不允許以“市場化”為幌子、搞變相權錢交易之類的金融腐敗行為蔓延。
“市場化”異變為金融腐敗的隱形通道,一方面導致金融腐敗發現難、認定難、查証難﹔另一方面隱形的貪腐會扭曲社會經濟格局,增加企業正常經營成本,更為嚴重的是,這種腐敗行為可能導致一些金融機構的內部風險控制、內部審計監督機制流於形式,不能有效地發現風險、控制風險,動搖金融風險防控機制的落實,甚至可能沖擊國家的金融監管秩序。
據新華社8月10日報道,近日,安徽省農發行原副行長操良玉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其利用職務之便,受賄382萬元,借貸款為他人牟利。據了解,通過審批貸款收受好處,是這位銀行高管斂財的一大“法寶”。2003年至2013年,操良玉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貸款人現金,為他人貸款事項提供幫助。另外,自2005年起,操良玉讓其弟到靠他審批獲得貸款的公司上班。隨后6年間,其弟領取干股分紅共計174萬元人民幣。
打著“市場化”的幌子,通過貸款審批方式直接獲取回扣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進行隱形利益輸送,已成為當前一些金融機構貪污腐敗的“通行做法”。統計數據顯示,一段時間以來,“行長落馬”在多地頻發,受賄數額最高已上千萬元。如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行長陶禮明、內蒙古銀行原董事長楊成林、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原副行長楊琨等20多人,這些人犯罪的方式不同,但都把貸款當成“唐僧肉”,以“市場化”的名義,靠簽字批條變相造就“千萬行長”。
一些金融機構的高管利用掌握的貸款審批權,採取明暗多種方式選擇放款對象,表面上看符合相關規定,但實際結果是,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貸不到款,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卻拿到了錢。有些高管熱衷曲線獲利,牟取“股權”,通過債券交易、股權交換等市場交易方式實施間接的利益輸送,任內受贈貸款企業股權、退休后再“變現”。有些高管以權謀私,涉嫌非法詐騙,他們利用自己的身份,表面上好像是給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市場化方式吸收存款,但實際上不少人將存款和理財資金轉移到自己控制的賬戶上,好處留給自己,風險留給銀行。此外,一些金融機構內部人員相互串通或者與行外人員勾結,以“市場化”為形式,掩蓋其非法獲利的真相。
金融腐敗案件頻發,容易給國家經濟帶來無法預料的隱患和風險。“市場化”異變為金融腐敗的隱形通道,一方面導致金融腐敗發現難、認定難、查証難﹔另一方面隱形的貪腐會扭曲社會經濟格局,增加企業正常經營成本,更為嚴重的是,這種腐敗行為可能導致一些金融機構的內部風險控制、內部審計監督機制流於形式,不能有效地發現風險、控制風險,動搖金融風險防控機制的落實,甚至可能沖擊國家的金融監管秩序。特別是一些城商行、農商行,類似的問題比較明顯,尤需警覺。
因此,一定要從制度、機制、監管等多方面進行防控,絕不允許以“市場化”為幌子、搞變相權錢交易之類的金融腐敗行為蔓延。比如,消減行長“一支筆”現象,強調資金審批權責合一﹔推進金融改革,杜絕貸款“灰色成本”﹔強化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防止行業不正當競爭﹔強化金融高管的任后審計制度,適當延伸監管期限,減少信貸權力“期權”化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