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公布首批7家信用评级机构
记者张兰报道继今年8月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监管的通知》后,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了首批7家获得能力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名单。据悉,这7家信用评级机构分别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本报讯 记者张兰报道继今年8月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监管的通知》后,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了首批7家获得能力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名单。据悉,这7家信用评级机构分别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信用风险管理,规范外部信用评级使用行为,保监会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发布了上述通知,对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券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能力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规定符合能力及条件的评级机构须向保监会申请能力认可,保监会将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能力及条件的评级机构予以认可,并公布认可结果。
“此次公布的7家信用评级机构承诺接受保监会的持续监管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配合中国保监会对相关信用评级业务的询问和检查,依规履行报告义务。”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持续监管,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评级机构应当配合保监会对相关信用评级业务的询问和检查,并在每年4月30日前向保监会提交年度报告。保监会将跟踪监测、定期检验评级机构的能力变化情况及评级行为,当评级机构不再符合相应的能力条件或评级项目出现破产、债务重组、延期支付等重大信用事件,但未及时给予预警或采取适当评级行动或行业协会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保监会将不再认可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