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重构险资运用比例监管新规 取消具体品种限制
10月8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内部人士处了解到,保监会已于9月30日向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上述保监会内部人士透漏,此次调整涉及监管比例56个,拟减少至14个,其中,废止42个,保留8个,调整4个,新增2个。
10月8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内部人士处了解到,保监会已于9月30日向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不是在原有比例监管政策上简单增减,而是重新将保险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它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然后针对五大类资产制定保险资金运用上限比例和集中度监管比例,不再对各大类资产包含的具体品种设限。
上述保监会内部人士透漏,此次调整涉及监管比例56个,拟减少至14个,其中,废止42个,保留8个,调整4个,新增2个。
除监管比例外,还设立了风险监测比例及内控比例,各类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意在建立以保险资产分类为基础、多层次的动态比例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