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法:开启股权激励时代?
今年6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新基金法第22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基金持有人来说,其最为关心的是,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能否给基金的业绩带来正面影响。
距离新基金法6月1日正式施行仅有一步之遥。在这项对于中国整个资产管理行业都将产生革命性影响的法律即将实施的背后,公募基金长期以来面临的激励难题似乎正在迎来曙光。不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种变化可能会引发基金行业内部之间的一场人才流动大潮,而其对于基金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尚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印证。
窦玉明奔中欧
似乎在一夜之间,股权激励就已经无限接近公募基金行业。
稍早之前,富国基金总经理窦玉明被传出将离开富国基金,前往中欧基金担任总经理。相对于富国基金超800亿元规模的体量来说,中欧基金规模不足百亿。而在这宗震惊业内的人事变动中,最根本原因可能来自于股权激励:有消息说,窦玉明在中欧基金将有可能获得5%左右的股权激励即使对于这位在证券行业摸爬滚打了17年之久、并且自2008年起就担任富国基金总经理的老将来说,这也几乎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中欧基金管理资产总规模90.21亿元,在基金公司中排名第50位。资料显示,中欧基金成立于2006年7月,今年初增资并新增股东,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88亿元,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持股35%,国都证券持股30%,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
今年6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新基金法第22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业内普遍认为,此举为公募基金的股权激励创造了制度前提。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江赛春说,富国基金总经理窦玉明在2008年上任之后,对富国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对中欧基金来说,窦玉明的加盟无疑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因为窦玉明在行业内是目前为数不多的资历深、能力强、口碑好的高管人才。中欧基金过去的基础相对薄弱,各方面资源也不丰富,所以,即使窦玉明加盟,是否能对中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需要观察一年左右的时间,中欧的持有人不妨继续观望。
在业内人士看来,窦玉明成为公募基金行业的股权激励“第一人”,可能会产生一种示范效应:更多的资产管理规模排名靠后的中小基金公司、或者一些中外合资的基金公司,可能会寻求通过这种方式来从大的基金管理公司那里挖角人才,进而迫使这些基金公司也不得不考虑更多的激励手段留住人才。
而另一方面,“公募基金行业马上就要打破垄断,保险资金、私募、券商都要进来,其实相对于公募基金来说,在主动管理类的产品上,在一些股票型基金的管理上,险资券商都有比较大的人才需求,这对于一些基金公司来说,特别是那些依靠三五个人的核心团队的中小基金公司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一位基金评价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不搞股权激励的话,很难留得住人才,毕竟这里面有一个对比的效应。”
业内呼声已久
在过去的数年中,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的频繁变动,始终是困扰整个公募基金的一个难题。
就在5月28日,富安达基金公司公告,公司总经理李剑锋因工作调动,于5月23日离任,华宝兴业同日也发布人士变更公告,宣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谢文杰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离职。稍早之前,华夏基金副总经理刘文动亦因个人原因离职。初步统计显示,仅今年以来,至少有24家基金公司发生35起高管变更。其中,总经理变更便达到了8起,其余高管变动多数为增聘副总经理。
与此同时,剔除刚成立的新基金后,今年以来共有126位基金经理发生变动。2012年,按更换基金经理时的人均任职年限来看,任职时间中位数为1 .51年,平均值1 .55年,较2011年的1 .47年和1 .50年略有上升;但对应此前一年2010年的人均任职年限中位数为1 .67年,均值1.77年,基金经理离职前的平均任职时间仍然在明显缩短。对于基金经理来说,“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明星基金经理-转投私募”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
实际上,早在2007年年初,证监会即允诺基金公司进行股权激励试点。包括南方基金、博时基金、易方达基金和嘉实基金等四家基金公司作为试点单位,分别向证监会上报股权激励方案。但这次试点因为各种原因胎死腹中。
到了2010年的两会期间,关于基金行业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彼时,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的一纸提案,引发了业内的讨论。谢卫说,伴随近几年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基金公司人才流失的问题日趋严重,高级管理人员、优秀投研人员和其他核心业务人员流动频繁,特别是明星基金经理加速转投私募基金更引起社会的关注。基金公司如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服务于更广大的投资者,成为促进行业进一步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他看来,尽管过去十年国内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得到很大丰富,但是作为知识和人才密集型行业,目前基金公司的股权结构并未体现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国外基金业不乏由个人发起设立或者参股的资产管理公司,而且有限合伙制和股权激励机制的实行也较为普遍。以美国为例,久负盛名的大型基金公司Fidelity的股权结构中,家族持股49%,员工持股51%,而Invesco景顺集团中也有40%的股权为员工持有。
他建议,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试点可以先易后难。考虑到大股东的态度和人力资本价值的合理评估是现实推动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要困难,建议选择从合资基金公司,尤其是外方股东有股权激励及成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经验的合资基金公司开始试点,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成熟成功的经验设计适合中国国情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另一方面也比较容易获得大股东的支持。
效果有待观察
对于公募基金行业来说,股权激励的出现,将会使基金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变化,并可能会对现有的“股东利益至上”现状产生一些有益的变化。
在此之前,受制于股东结构问题,基金公司出现了包括份额规模至上、高换手引发的利益输送质疑等等一系列问题,而在华夏基金的股权转让一案中,基金公司高管仰人鼻息就被表现的淋漓尽致。有业内人士称,进行股权激励以后,基金公司持有部分股权,可能会使得其利益取向向持有人的方向倾斜,摆脱基金公司的股东依赖症。
不过,对于基金持有人来说,其最为关心的是,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能否给基金的业绩带来正面影响。过往的经验则表明,一只基金经理频繁变更的基金,其投资风格经常变动,一般会对基金的业绩表现产生负面影响。
以诺德主题为例,自2008年11月成立以来,这只基金已经先后经历了5任基金经理,人均任职期限不足一年。截至目前这只基金在190只同类产品中位列第146位,近一年来的净值增长率仅为4.83%。在业内人士看来,基金经理的频繁变动,必然会带来投资理念、操作风格的变化,在提高了基金持仓的交易成本的同时,也给基金净值波动带来了更大的风险。
但是,股权激励是否就必然意味着业绩的提升?“这个没人能够保证,要看具体的公司情况。不过对于整个行业而言,保证从业人员的稳定性肯定是一件好事。”上述基金评价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他强调,现在整个公募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人才的不断流失,这已经成为了整个行业发展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股权激励是不得不为之。
不过,亦有人士担心,部分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后,管理团队过度追求短期业绩、无视长远的负面影响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导致企业发展大起大落给股东带来实质性伤害,常常需要更高的代价和更长的时间去弥补。而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亦应当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