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试点专业评价启动

2012-05-25 16:30 675

按照《办法》,最近一年分类评价在B类(含)以上、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的公司方可申请试点。符合试点开展条件的证券公司,即日起可向协会申请开展试点实施方案的专业评价。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并实施《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按照《办法》,最近一年分类评价在B类(含)以上、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的公司方可申请试点。符合试点开展条件的证券公司,即日起可向协会申请开展试点实施方案的专业评价。

根据《办法》,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实施自律管理。通过专业评价后,证券公司方可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应符合如下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并已开展债券承销业务;最近一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B类(含)以上;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最近一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证监会立案稽查,未受到行政处罚;已制定相关试点实施方案和业务规则,具备相应专业人员和技术设施等。

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应当建立完备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投资者在首次认购私募债券前,应签署风险认知书,承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担任私募债券的承销商,应对发行人及其担保人的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证券公司还应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对于募集资金的用途,私募债发行金额、期限、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对象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进行约定。

《办法》明确,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证券公司不得采用广告等公开以及变相公开方式承销私募债券。证券公司在承销过程中,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诱使投资者认购私募债券。私募债券存续期间,证券公司应持续关注发行人和提供增信服务的机构的情况,及时掌握其风险状况及偿债能力,督促发行人按有关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0
标签: 中小企业 私募 承销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 45节精品课,全景解读供应链金融科技风控与数据风控的深度剖析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08.29 17:33
  • 共 45 课时

火热 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国务院: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投资力度

2024-06-25 16:10
26973

4月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继续回升 主要靠服务业带动

2024-05-15 13:07
102803

青岛市出台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2024-01-29 14:18
164997

青岛市出台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2024-01-25 14:28
97671

深圳中小企业活跃度全国之最 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国领先

2024-01-23 12:48
61802

广东:力争5年建设15个国家级和100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2024-01-16 11:37
61997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