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系统总体介绍
一、系统简介 出口收汇系统是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共同开发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 系统为出口收汇核销单建立了电子底账数据,核销单的基本信息以及各部门对核销单的操作情况都
一、系统简介
出口收汇系统是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共同开发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 系统为出口收汇核销单建立了电子底账数据,核销单的基本信息以及各部门对核销单的操作情况都将保存在电子 口岸数据中心,供外汇管理局查询并进行核销单挂失等各项操作;同时系统将海关总署采集的各口岸海关 《出口报关单核销联》电子数据经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传送至外汇管理局,方便外汇管理局核查报关单和核销单的真实性。 系统在全国推广后,累计处理出口结关报关单5000余万票,基本杜绝了企业利用伪造核销单、虚报核销单丢失等手段进 行逃汇、骗税活动。
二、功能特点
企业端
企业用户登陆本系统可实现核销单网上申领、核销单出口口岸备案、核销单交单、核销单挂失、核销单各项信息综合查询等功能。对于出口收汇企业来说,系统具有以下优点:
1.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报关单均有电子底账数据且一一对应,保证了企业提交数据的正确
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2.系统涵盖出口收汇全过程,方便了企业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
3.企业可直接通过本系统挂失空白核销单,简化了办事流程。
外汇端
外汇管理局用户登陆本系统可实现核销单发放、核销单注销、核销单挂失、核销单禁用、撤销发单、挂失退税联、数据下载和核销单各项信息组合查询等功能;同时系统每日定时向外汇管理总局传输出口收汇报关单数据,外管局用户使用自身系统可查询出口收汇报关单信息。对于外管局用户来说,系统具有以下优点:
1.系统提供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报关单电子数据供外管局用户查询,为外管局用户提供了
可靠的核销依据,有效防止了企业伪造单据逃汇骗税的行为;
2.系统提供核销单挂失、禁用、注销、撤销发单等操作功能,外管局用户可通过联网操
作轻松修改核销单的状态;
3.系统自动生成核销单发放表、核销单撤销发放表等电子数据并提供给用户进行下载,
降低了纸面表单的管理难度,提高了用户的管理效率。
海关端
海关用户登陆本系统可实现核销单验核、反核、退单,核销单相关信息查询等功能;同时本系统将企业确认备案的核销单电子数据传输给海关内网,海关操作员可使用自身系统对核销单进行验核操作。
三、系统业务概念
核销单
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各分支局核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有统一编号的重要凭证。
口岸备案
出口企业使用核销单进行出口报关前,向报关地海关进行出口口岸备案,备案后,系统将向海关发送核销单电子数据。
核销单注销
外汇管理局对发生全额退关、填错等情况的核销单进行注销。
核销单挂失
出口企业在核销单尚未用于报关的情况下发生核销单丢失的情况,自行通过出口收汇系统进行挂失,或向所在地外管局申请挂失。
核销单禁用
出口单位发生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的,外管局可以对其已领未用的核销单实施“禁用”处理。
挂失退税联
出口企业在核销单已用于报关的情况下发生核销单丢失的情况,出口单位凭核销单以外的其他核销凭证向所在地外管局提出核销单退税联挂失。
核销单验核
海关对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进行验核通过。
反核处理
海关对已验核通过的核销单撤销验核处理,该核销单可继续使用。
四、系统业务流程
1、申领核销单
企业操作员通过登陆本系统企业界面申领核销单;
2、外管局发放外汇核销单
企业持相关单据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外汇核销单,外管局登陆本系统外管局界面查询企业申请记录并向企业发放纸面核销单,发放的外汇核销单共三联(第1联为存根联供海关报关及企业向外管局交单使用、第2联供核销使用、第3联为退税专用);
3、口岸备案
核销单用于出口报关前,企业操作员登陆本系统企业界面对核销单进行口岸备案;
4、核销单数据传输
备案后,系统向海关内网传输核销单数据;
5、出口报关单申报
出口企业使用中国电子口岸报关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6、出口报关单数据传输
系统向海关内网传输企业申报的出口报关单数据;
7、出口报关单审单验放
海关操作员使用自身系统对出口报关单进行审单验放;
8、出口结关报关单数据传输
海关系统通过专有通道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传输已结关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
9、交单
出口企业登陆本系统查询海关已验核核销单及其对应的报关单数据,向外汇管提交报关单电子数据;
10、传输出口结关报关单数据
系统将企业已交单确认的出口结关报关单数据传输至外汇管理总局;
11、核销
出口企业收汇后,持相关单据到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核销,外管局操作员使用自身系统查询从外汇管理总局接收的出口结关报关单数据,核对企业提交的纸面单据,对核销单进行核销。
五、如何申请使用本系统
企业用户
本系统为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的子系统,进出口企业要使用本系统,首先需申请企业IC卡加入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然后进行出口收汇操作权限备案。
申请流程如下:
1、企业向数据分中心提出入网申请
用户到数据分中心提出入网申请,并领取《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下称1号表)、《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2号表)。
2、数据分中心脱机预录入企业信息
数据分中心收取用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等复印件及已加盖公章的1号表和2号表,在本地录入企业申报数据。共10个表,分别为:组织机构表、工商注册表、税务登记证、外贸批准证、投资关系表、海关登记表、管理人员表、外汇登记表、银行帐号表及IC卡登记表,前6个表分别按用户所交证件复印件录入,后4个表按1号表和2号表所填内容分别录入;
3、数据分中心工作人员导入预录入数据并申报
预录入完成后,数据分中心工作人员导入预录入数据并申报,打印《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记录表》(3号表)交企业到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税务局审批。
4、技监审批
企业持3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到技术监督局审批备案信息。
5、工商审批
企业持3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到工商局审批备案信息。
6、税务审批
企业持3号表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等证件到国税(地税)局审批备案信息。
7、数据分中心审批、制作企业法人卡
企业持经技监、工商、税务盖章的3号表到数据分中心,数据分中心工作人员审批企业法人信息后,制作企业法人卡。
8、持法人卡导入(或在线录入)操作员信息并申报
持企业法人卡登录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制卡发卡”子系统导入(或在线录入)企业操作员信息并申报。
9、数据分中心审批、制作企业操作员卡
数据分中心工作人员审批操作员信息后,制作企业操作员卡。
10、企业领卡、购买设备和95199卡
企业领取IC卡和读卡器、安装盘等,并到当地电信售卡点,或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站(www.chinaport.gov.cn) “在线售卡”子系统购买95199卡。
11、持法人卡导入(或在线录入)企业备案数据和IC卡备案数据
企业持企业法人卡登录身份认证管理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导入(或在线录入)向商务局、海关、外管局备案的企业备案数据、企业权限数据、IC卡备案数据和IC卡权限数据并申报。为了使用出口收汇系统,须向外汇管理局申报出口收汇权限。
12、分别到商务局、海关、外汇局进行审批
企业持相关证件分别到商务局、海关、外管局进行审批。
13、企业持卡登录电子口岸开展业务
企业安装软硬件后,注册95199卡,通过95199网络登录电子口岸,即可进行出口收汇业务。有关95199卡的使用和注册说明请参看《出口收汇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
外管局用户
外管局用户需使用操作员IC卡登陆本系统银行界面进行各项操作,外管局申请IC卡的流程如下:
1、外汇管理总局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管理员IC卡;外管总局凭管理员IC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部门管理子系统授权下一级分支部门的管理员IC卡;
2、各外管分局使用本级管理员IC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部门管理子系统,授权本级操作员IC卡;
3、外管分局操作员使用操作员IC卡进行核注、结案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