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争取在出口收汇核查实现同步核销
2008-07-24 23:40548
记者15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外汇管理部门正在与税务等部门共同研究,争取在出口收汇核查的同时实现同步核销。
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完善货物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其一致性审核,规范货物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流入和流出,外汇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决定自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
外汇局负责人表示,到目前为止,新系统整体运行顺畅,已有部分企业按新规定顺利办理了相关业务。
据介绍,外汇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近期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还将分赴各地进行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在抑制异常外汇资金流入的同时,为守法合规企业提供充分便利。
外汇局负责人强调,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对切实防范异常外汇资金通过贸易渠道流入,维护正常贸易秩序,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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