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八方面推进并购重组审核
提高透明度和审核效率 加大市场约束机制
——推行“三公开”,全程“阳光作业”,改善服务界面
“三公开”即公开申报程序、公开申报流程、公开审核标准。近期,中国证监会上市部落实了三项工作:一是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报工作指引》;二是对网站公示的涉及上市部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申报材料清单目录进行了详细更新;三是公布并购重组申报材料指引,通过规范申报材料的标准,简化受理环节的补正程序,提高审核效率和透明度。
——健全“三审制”,实行三审分离、各司其职,构建有效的并购重组监管内部制衡机制
证监会上市部实行“三审制”,即在初审阶段实行双人分工审核、在反馈阶段实行专题会合议复核、在重组委审核阶段强化独立性和公开性原则。“三审程序”为递进关系,相互隔离,后一阶段对前一阶段的审核形成制约机制。
——落实重组委工作三原则,提高重组委的公信力
健全重组委会议“公开性”的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有关程序规定,重组委委员的推荐、审查、公示、聘任等各个环节都实现公开操作,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参会委员、审议事项和表决结果要及时公布。
完善重组委员审核“独立性”的制度保障,健全规范化、正规化和程序化的工作机制。在工作机制上,并购重组委会议召开前三天,相应的召开时间、参会委员名单、拟审议事项等均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并购重组委会议实行现场记录、录音并建档备查,实现阳光作业。建立重组委员勤勉尽责督导制度,要求重组委员在会前提交审核要点并建档备查;为防止内幕交易,被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公司股票从报送上会材料直至会议结果公开披露期间一直停牌。重组委会议后对外公布结果。
提高重组委审核专业化水平,拟通过公开重组委审核意见备忘录的形式,使重组委审核意见形成专业化标准。建立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专家咨询的作用,提高重组委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