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各国通关手续大全

2006-06-09 00:00924

亚洲各国通关手续大全  泰国通关手续  一、进口关税  泰国海关对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为10~15%,半成品关税税率为15~40%,制成品关税税率为30~60%,具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关税税率为40%。从1993年起,泰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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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通关手续

  一、进口关税

  泰国海关对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为10~15%,半成品关税税率为15~40%,制成品关税税率为30~60%,具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关税税率为40%。从1993年起,泰国海关还向进口货物征收7%的增值税。对于医疗用机器、电气装置和其它用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产品的进口可享受免税待遇。泰国的多数关税是从价税,而价格则采用到岸价。当采用从量税时,关税是根据重量、体积或单位来计算的。一些产品既有从量税率,又有从价税率。当某种产品这两种关税率都有时,以较高关税率为准。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泰国海关采用以下三种方法:(1)应用从价税率;(2)应用从量税率或从价税率,以较大者为准;(3)只征收从量税率。泰国海关估价依据是进口货物在开放市场上销售的真正市场价。货物的真正市场价定义为:相同种类、相同质量的货物在无损耗、无任何扣除的情况下,在进出口时间和地点所卖得的总现金价。实际上,泰国海关已经建立了海关估价程序以供海关关员参照执行。

  二、进口管制

  许可证商品必须申请许可证才能进口的商品主要有7种,即金矿和黄金、咖啡、盐化制品、汽车车身及驾驶室、石碑及用于建筑的大理石和石灰石、用钢铁制造的旧容器、鱼粉。对于必须履行进口许可证的商品,在进口时如没有进口许可证,将被处罚。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当前,贸易虽已自由化,但我国商人仍有必要定期查阅泰国商业部发出的通知(通常公布在《泰国银行每季公告》上),以便及时了解须办理进口许可的商品品目的变化情况。

  商品检验泰国海关检查人员在进口港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通常采用的是现货检验,而不是对全部交运货物进行检验,其一般规则是抽出全部货物的5%进行检验。食品、药品、化妆品、有毒物质、麻醉品、精神病用药和医疗器械,由食品和医疗管理局的检验员检查。检验人员检查进口类别、标签并采样分析。在有些情况下,检验人员根据管理条例可能扣留货物,等分析完毕后才放行。

  未领货物处理未被领取的货物可在2个月内存放在海关仓库里。超过2个月可延续15天。逾期货物被没收,并可能被公开拍卖。仓储将根据货物的种类不同,从3天后起算。

  三、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一般需一式五份,且应含有下列内容:
  (1)数量、种类(例如桶、麻袋)、标记和货包的号码;
  (2)每件货包的毛重、净重和每件商品的重量以及发运货物的总毛重;
  (3)详细的商品名称,包括数量、质量和其他可提供的所有细节。应注明关税税则项目,使用商品统标海关将不予受理,不同规格和质量的商品须分别列举说明;
  (4)买卖成交日期,如果商品是以委托代销的形式或被继续提供给分公司,则应在商业发票上说明;
  (5)价值、单位商品的详细价格、CIF曼谷总价及分别列出的CIF费用。如有折扣,必须在商业发票给出折扣的种类和金额;
  (6)原产地;
  (7)商品的制造国国名;
  (8)商品目的地;
  (9)发票结尾作出下列声明和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钢笔签字:“我们在此声明,该发票是真实正确的。”

  原产地证书:一般没有规定,在个别情况下,尤其对官方定货时,则需要原产地证明书。

  货物清单:该清单上的内容应包括标记、号码、货包种类,带有货包内容和重量的外部尺码。一定要避免使用“货包/包装”的标记。

  四、自由港与保税仓库

  泰国没有自由贸易区,但政府通过建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仓库来鼓励外国投资和发展外向型工业。拉塔克拉邦、沙没巴干、邦比、南奔、伦查帮、春武里等为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措施主要有:(1)减征50%的机器进口税;(2)免征3年公司所得税;(3)出口超过总销售额30%的项目,免征原料或主要材料关税,免征进口关税。可预先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海关关员对规定领域内指定工厂的进口原料和加工的出口产品进行监督,要想成为指定的保税工厂,工厂必须提交泰国海关所要求的保证书并支付年度保证金。

  阿联酋通关手续

  一、进口关税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是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1986年海湾合作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对外采用统一关税,最低税率为4%,最高税率为30%。目前,阿联酋海关对于既不属于免税商品又不属于应征高税以保护当地工业的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征收4%的关税。对于某些类商品,如香烟和含酒精的饮料,税率可高达25%30%,并保留征收附加进口税的权力。阿联酋不征特别税,对货物样品不征收进口关税。

  二、进口管制

  打算向阿联酋出售商品的外国公司(包括中国的外贸公司)必须通过商业代理进行销售。在销售时,必须起草商业代理协议,规定商品和合同覆盖的区域,由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签署协议。这份协议必须在联邦经济与商业部和商业活动所在的酋长国登记,如在迪拜签署协议,则还须由宫廷公证人公证。然后要请在阿联酋持照行业的宣过誓的翻译将协议译成阿拉伯文。如果协议是在阿联酋国土以外签字,必须由当地公证人进行公证,这种当地公证人的签名印鉴必须得到该国外交部的认可。外国委托人可以挑选一个代理人处理全国业务,也可以在每个或几个酋长国中指定一个代理人。向代表人支付的佣金数量或佣金的计算方法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三、进口单证

  1.提单:一般应显示发货人地址、货代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名、运费细目和其它费用、全套提单份数、承运人正式承认货已上船的日期和签字。记载的内容应与发票和包装上显示的内容一致。若进口商或信用证中要求法律认定,则须将提单或空运货单先交给商会证明,然后再交给领事部门做法律认定。提单上必须有这样的声明:“我们兹证实货物出自并完全产自XX国。”如产品中含有外国成分,应指出原产国及百分比。还应申明:“我们在此证实上述货物由(厂商名称、地址)制造”。提单上要出现这样的陈述:“我们在此证实此船(飞机)在驶抵目的港前,将不或无意停靠任何一个以色列港口”。
  2.轮船证明:海运的货物必须附有由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轮船证明,注明该船符合进入阿联酋港口的一切要求。
  3.卫生证明:禽类和肉类必须附有证明,说明动物是按穆斯林法律要求的步骤宰杀的。装运肉类还须附带符合伊斯兰饮食规范的证明。这种证明中穆塔阿瓦(mutaawa),必须由距原装运地最近的伊斯兰中心签发。该证明无标准格式。

  四、标签、标记和包装

  1.标签:在阿布扎比,标签必须显示下列内容:商品名称:毛重和净重或大小;成分和添加剂(包括防腐剂、调味剂或色素)清单,按含有的比例从大到小列出;制造商或包装商名称、地址;原产国;以数字表示的生产或包装日期和到期日期。这些内容可使用英文,香烟的包装上必须用阿拉伯文印上“政府警告,吸烟有害健康”我们劝您戒烟。”
  2.标记:一般来说,所有的识别性标记,包括收货人和港口的标记,都应清楚地印在包装上。如果包装上不用数字就不易识别的货物,则在包装上印上号码。
  3.包装:运往阿联酋的一切货物都应有牢固的包装以承受极端的温度和湿度、粗鲁的装卸和或能的偷窃,因为许多货物是经过转船才抵达阿联酋的。箱子的内外都应防水,用金属带双条捆扎,勿用油毡。

  五、吉贝尔阿里自由区

  吉贝尔阿里自由区位于吉贝尔阿坦克港,它是位于距迪拜市39公里处的叔斯湾上的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运抵吉贝尔阿里的货物在进口、存贮和再出口时免除海关税。集装箱货物可保税转运到吉贝尔阿坦克并在那里开箱,而非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可用卡车转运。如货物进入阿联酋,受托人只需准备一份海关的“离开自由区进口单”;如货物再出口,则准备“离开自由区出口单”。如果货轮经由吉贝尔阿里到达,使用带顶的储存场地的费用从轮船卸完货后20天起算,露天储存费用从卸完货后35天起算。集装箱收费标准为:6.92米及不足6.92米的集装箱每天10第拉姆(2.57美元);6.92米以上集装箱每天12.5第拉姆(3.22美元);仓储费从货物卸到吉贝尔阿里后20天或进入拉希德港的货物抵达吉贝尔阿里后一天起算。从拉希德港算。从拉希德港或机场运抵该区的货物须交纳港口处理费。另外,区内的用户可以充分利用迪拜市新建的带展览大厅和会议室的39层国际贸易中心。

  斯里兰卡通关手续

  关税制度

  斯里兰卡关税制度是根据商品类别和关税分类代码系统来制定的。对于根据重量从量征税的货物,应征税重量根据毛重或者扣除包装箱的重量或者净重来计算。从价课税以成本、保险费和运费为基础,通常可分为4类:
  1.必需消费品,原材料和零配件的税率为5%;
  2.供商业和工业用的半成品与物资的税率为12~25%;
  3.一般税率为60%;
  4.与国产商品相竞争的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的税率从50~100%不等。

  进口管制

  1.进口单证

  (1)信用证 斯里兰卡海关规定,进口的即期付款交单信用证有效期为180天。为进口奢侈品要向商业银行预付100%的信用证预付款。若通过商业银行交付进口费用,该进口费用在7500美元以下者,允许交付承兑交单而不用信用证。
  (2)商检证 现斯里兰卡标准研究所(TheSriLankaStandardsLnstitute,简称SSI)和海关对下列8种进口商品进行强制性质量检验:罐头鱼,炼乳,家用电器的开关、插头、插座和联接线,家用电灯灯座和电炉以及电灯泡。为确定该商品是否符合进口标准,进口商在开信用证之前应向SSI递交一份事先检验报告。但是,上交的报告需由斯标准研究所所做的测试结果而定。
  (3)进口许可证 有些货物为了国家安全而由政府统一管理经营,或出于保护本国工业的原因而需要进口许可证,如进口武器、对人体有害的化工产品、大米、小麦、土豆、汽车、奶粉、纺织品、木制品和纸制品等。
  (4)发票 需要一式3份,其中至少有一份附有签名的原件。发票上应写明下列事项:详细的商品名称、价格(是离岸价还是到岸价)、型号、运费和保险费需分别写明。若是纺织品,应准确地说明织物的成分。若是车辆应注明车的型号、发动机型号、是否新车或二手货,或者旧车翻新。香水、化妆品或香精应写明每一容器中的加仑数量以及总量。
  (5)提单 对每批货的提单数量没有特别规定。提单上一般说明发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到达港口的目的地、商品名称、运费及其他费用、提单的总数、运输公司确认在船上收到托运货物后的签字。空运货单(TheAirWayBill)可以代替提单。

  2.入关须知。

  从海上运输到达斯里兰卡的科伦坡港或亭可马里港,船舶到港之日起,一般3个晴天工作日之内完成交货装卸并付装卸费。按海关法规定,从货物到港之日起,托运人有3天的特许日期。如果货物到港之日起7个晴天工作日后托运人才完成交接货物,则需支付等于两倍的装卸费和交货费。若托运人在海关销售货栈完成交货,须支付附加运费。若某些贵重货物是在特设完全围栏的柜台货栈交货,托运人须支付柜台费和与交货有关的杂项服务费。对于危险品货物,托运人需支付两倍于硬件税率的特别税。从船上卸下的全部货物均可贮存于过境货栈或托运人结关期间指定的码头。自特定船舶卸下的货物贮存于主要过境货栈,这种货栈称为“特许货栈”。如特许货栈不能贮存全部货物,可在海关的同意下,将剩余货物贮存于“部分货物货栈”。

  自由贸易区

  斯里兰卡目前共建有卡图纳亚克、比亚加马和科加拉3个自由贸易区,由投资局(BoardofInvestment,简称BOI)负责管理以上3个自由贸易区。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入区:1.企业的所有设备均由外国进口,流动资金亦需由外国汇入;2.最初投入的资金不得少于25万美元;3.至少90%以上的产品供出口。斯里兰卡法律保护外国在斯的投资不会被没收。

  伊拉克通关手续

  进口许可

  通常,没有进口许可证进入伊拉克的商品将被视为走私物品予以没收并拍卖。一般地,进口许可证只发给确定的进口商,包括国有商业公司,政府采购代办或者拥有商务处的伊拉克商会成员。进口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国家贸易部的进出口管理司负责向私营企业发放补充进口许可证。发放给私营企业的许可证自发放之日起4个月内有效。进口许可证内容必须包括进口商名称、商品名称、商品说明书、价值(价格和运费,不包括保险费和包装费)、数量(以吨计或以件计)、装船地、原产地、时间、商品分类号及其海关规则。

  二、进口关税

  进口商品必须交纳关税、印花税和国防税,某些国家急需的产品和机械设备免收关税,对临时进口的商品,必须交纳相当于海关关税八分之一的关税,在其再出关时,这部分关税可予以偿还。伊拉克制定了单一的进口税率表。有不少项目是从量征税,然而主要的还是征收从价税。通过邮寄入关的物品,其关税不超过100费尔(0.1第纳尔)的,可以免税进关。此外,对所有应征收进口税的项目都必须课证相当于关税15%的附加费。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和贸易目录(包括价格表、广告传单和海报)均准许免税进关。

  三、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商业发票中必须包括所运货物的详细说明,包括启运地和货物生产的原产地。如果货物中含有其他国家生产的部分,则其在货物中所占的百分比须予以说明,且需写明制造商的全称及地址。商业发票的原件及其5份副本必须送给收货人,但只有原件需要予以合法证明。空运货物时,装载货物要有3份商业发票,其他副本应当送给收货人。
  2.提货单至少要求3份,且提货单上应当标明装运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物说明、运费及其他费用、提货单的总份数、承运人正式承认船边收货的签名及日期。另外,还应写明承运船舶的国籍,否则,银行就会拒绝接收这些文件。在空运货物时,空运单将取代提货单。
  3.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首先要找合适的商会证明,然后送往大使馆以证明其合法性。该证书上须写明生产商不包括在伊拉克政府的黑名单上。
  4.包装清单与其他文件一起送出的还有2份包装清单,上面分别列出每个集装箱内的货物,包括商标、说明、重量、尺寸、数量以及颜色等。
  5.分析证明进口抗菌素、化合物和制剂都要求有一份英文的分析证明。它必须是由一家公认的专门实验室出具的指定形式的证明书,并且每6个月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分析证明。

  四、标签和包装及仓储

  标签:进口的布匹,最好将标识贴在布匹的底部;进口的药物,其标签上应有阿拉伯文的使用说明;进口的酒精类饮料,其标签的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写上“专供伊拉克”字样。

  包装:商品的包装应当能经得住巴士拉港的粗暴的搬运,布匹应当装在箱子里,并用铁丝箍紧,以防转运时丢失。

  仓储:进入伊拉克海关仓库的货物,无论是入境、储存或转口,都必须登记、清理,并可从到岸时算起储存两个月(空运的货物限一个月)。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货物,伊拉克海关将进行拍卖。

  五、自由贸易区

  伊拉克当局已经在其南部巴士拉港附近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将其作为吸引外资和发展对外贸易的窗口。该自由贸易区主要为货物的储存、装配、再包装、清洗和整理提供方便。自1997年底以来,一些外国公司,特别是一些阿拉伯国家的公司已经同伊拉克有关当局洽谈在该自由贸易区内兴办有关投资项目。笔者建议,中国的有关外贸公司也应抓住机遇,尽快在该区内有所作为。

  约旦通关手续

  一、进口关税

  约旦海关采用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HS)进行关税分类,并实行单一税制,且以从价税为主。税率平均在45-49%之间。免交关税和进口税的项目包括:王宫、外交使团、约旦皇家航空公司进口的项目,个人和家庭财物,转运或运往自由贸易区的货物,科学、技术、宗教和慈善机构所需的设备和物资等等。享受免税待遇的商品需缴付其价值2%的附加费。多数应征收进口税的进口商品都要课征13%的附加费,以支助社会福利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向约旦出口的商品,若发现标明的种类、质量价值、型号、重量和原产地与实际不符,将被约旦海关课以相当于商品价值和关税之和的罚金。

  二、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必须包括以下内容:8位数的HS编码;日期;制造商或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省份、城市及街道名称;出口商、进口商或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每件货物类型、价格及总价值;出口商承担的额外费用;货物数量及其毛重与净重;商标和号码;每箱重量、尺寸及容量;原产国;运输工具;货船名字及出航日期;出口地点。若装运的是纺织品和纤维品,必须写明该纺织品、所用原料的质地性能以及混合纤维的百分比。此外,该发票必须要取得约旦领事的法律认可。通常情况下,商会要求一份对其资料的额外公证文本副本。原件由领事发还发货人。
  发票必须附有如下经过公证的宣誓誓言:
  我(姓名、头衔和公司的名称),在这里发誓,发票中出具的有关货物的价格是出口市场现价,装运的货物来自XX国,这些产品是由XX国制造的。我对任何不准确的情况负全部责任。(签名)
  2.提货单:文件交给约旦领事馆后,除非进口商提出要求,否则不必进行法律认可。一般地,提货单上要注明如下内容:运输工具的国别、发货人的名称、收货人的名称与地址、目的港、货物内容、运费和其它费用清单、提货单序号、日期及承运人正式认可已经在船边装货的签名。
  3.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的标准文可在商业文书机构购得。必须注意的是,即使要求有一份独立的原产地证明,在商业发票上仍需标明原产地。原产地证明中必须写明“所装运的货物是由XX国原产,并且它们是在XX国制造”这样的内容。如果这些商品中包含任何外国制造的成分,其原产国和所占比例必须在证明书中标明。原产地证明中必须写明生产该货物的工厂或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省份、城市及街道的名称,以及装运船只的名称,并且还要附上一份证明所述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的经过公证的声明。

  三、标签和标记

  1.标签:对于额定功率超过25瓦的电器,制造商或代理人、进口商、卖方必须在电器的显要位置上贴上标签,用阿拉伯文或英文标明每小时消耗多少电量(ConsumptionperhourXXKwh)。标签上的字母用黑色印刷且不得小于13号字,其标签底色应为橙黄色。而对于农药,必须用阿拉伯文标明以下内容:制造厂家或农药来源,商业名称,化学成分及有效成分的百分比;在约旦农业部的注册号码;生产日期和失效期;农药的毒害程度及预防措施等等。
  2.标记:按照约旦政府的规定,包装上必须刷上承销商的标记,包括港口标记。应该标明的还包括:原产国标记、承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货物的质量种类、重量以及货箱编号。

  四、自由贸易区

  约旦设立了两个自由贸易区,一个是位于国土最南端、红海之滨的亚喀巴,距首都安曼340公里;另一个是安曼东北的扎尔卡。约旦的自由贸易区免收进口税、国内货物税及其它一切税收。获准在亚喀巴自由贸易区设立贸易中心的公司可免交12年的所得税,免交社会安全税、注册费和雇佣税。从自由贸易区运往外国的货物免交关税或国内货物税。其它优惠措施还包括:投资者建造的房屋及其中设备免交的地产税、执照税和建筑税;资本可撤回本国,股份和利润可自由转移;外国办事处的外籍雇员免交社会服务税以及家庭财产进口,每两年进口一辆汽车等进口项目,免交关税等等。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和服务领域是:进口、仓储、混合、包装、冷藏、转运、展览、调配和再出口。现约旦自由贸易区的主管机构是约旦自由贸易区总公司。

  印度尼西亚通关手续

  关税制度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商品的关税分以下4类征收:

  1.A类商品。为国内必要的进口商品,包括稻米、面粉、某些钢铁制品、某些化纤产品、棉花、药材、农业机械设备等。这类商品的进口关税率大部分在5~40%之间。
  2.B类商品。为一些工业产品必需的零部件和材料,进口关税率为5~35%。
  3.C类商品。为国内市场需求不大或国内相关企业需要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商品的进口关税较A类、B类商品要高。
  4.D类商品。为奢侈品、某些消费品,以及国内可以生产,应加以进口保护的商品。此类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最高。

  进口管制

  1.进口许可证。一般不需要,有些货物需要商业部的特别许可证,个别货物禁止进口,某些货物只有经授权的独家代理商方可办理进口。对许多货物还有进口垄断措施及配额规定。
  2.单证要求。(1)商业发票。份数不等,发票上必须写明出口商和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发运的地点和时间,货运件的标记、序号、数量和种类,每件货物的重量和内容,并附有详细的商品名称和海关税则编号。
  (2)原产地证明书。没有统一要求,只是印尼官方机构保留对个别情况下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书的权力。产地证需要3个原始件和2个副本。
  (3)其他单证。检验报告(LKP=LaporanKebenaranPemeriKssan)要求所有货物在发运之前必须经过质量、数量、价格检查。其中有些货物属例外,如价值在5000美元以下的特品、原油、石油、贵金属、宝石艺术品等。
  3.商品检验。印尼对凡价值在5000美元以上的进口商品,绝大多数都要进行质量和数量检验。当需要对进口商品进行装船前检验时,印尼的相关部门会向出口国的检验代理人提供咨询性文件(包括进口许可证及其它特别文件),凭借这些文件,检验代理人将同卖方联系,安排出口商品检验。此时卖方必须提供价格表、产品性能说明书、正式发票副本以及检验代理人所必需的其他文件。卖方还应提供装货清单和提单等相关单据的副本。在检验完毕且要求的进口单据完备的情况下,进口检验代理人将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4.有关包装的特殊规定。对食品、饮料、陶瓷、玻璃器皿、家庭用品、纺织品和肥皂,必须以生产者的原包装发运,并且按货物的种类、性能和商标分别包装,还要在货物原装上明显标出货物的种类、数量、重量、商标等内容。此外,还应考虑到印尼的气候状况,特别注意防水和防锈。
  5.海关对滞存货的处理。到达印尼的货物必须在30天内完税。在雅加达港,货物超过期限后,将被送往有关监督机构的简易仓库,该机构隶属于国家港务公司。货物在那里可存放1~3个月,逾期不取的,在港务局的仓库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仓储费。对扣除了拍卖费用后的余额保留3年,3年后仍无人认领,则上缴印尼国库,货物在缴纳关税之前不允许退回。

  保税区及其管理制度

  目前,印尼已建有100多个工业区,有些与自由贸易区相结合,形成了保税区。印尼现有10多个保税区,货物由印尼海关领域以外的地区进入保税区,不视为进口,也无须缴纳关税或其他出口税;供加工或再出口等用途进口的各种原料或成品可自由进入保税区,不受印尼国内禁止进口规定的限制;由印尼或印尼以外地区输往保税区的商品或原料,不论其用途是供直接消费,还是在保税区内加工或暂时储存,其在印尼国内的货物税、增值税、关税及其他税收皆可免征;保税区内加工的产品,原则上以外销为主;凡经印尼政府核准在保税区内设立的企业,皆可享受进口关税、进口货物税、扣缴税及国内货物税等各项税收的减免优惠待遇。另外,企业以合并或股票上市的方式扩大规模,仍可享受减免资本货物及原料或辅料增值税的退税待遇。如果资本货物的产权被转让或用于其它用途,则不能享受该项免税或退税待遇。

  菲律宾通关手续

  一、进口单证
  ⒈商业发票用于计证关税的发票3份,用英文填写。发票须包括:
  a.出口商姓名和地址;
  b.发运方式,含船(船只的名称和国别)和空运(航空公司的名称);
  c.船只或飞机的发送日期;
  d.发运国家和港口以及起飞港;
  e.菲律宾的卸货港;
  f.货包的标记、号码、数量和种类;
  g.毛重和净重;
  h.附有程度或质量标记的详细的商品名称和号码、商品售出时使用的标记或符号;
  i.供货条件(是否FOB、CFR、CIF价);
  j.价值:必须以相同的货币单位说明出售价值;
  k.若有原产地,应注明原产地所在国别。最后,在发票结尾必须由一位有签名权的人士提交以下按规定注明的声明:“证书是真实和正确的。”
  ⒉提货单分为海运提单和航空提单两种。必须注明运输费用和重量。可以使用指示提单。但要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⒊货物清单应为一式两份。发运货物必须有注明单件货物清单。另外,对于化学产品的进口,必须注明商品的准确名称。

  二、进口关税

  菲律宾的进口关税部分从量征收,部分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关税的产品有:酒精饮料、烟花爆竹、烟草制品、手表、矿物然、卡通、糖精、扑克等。从价关税税率范围为10-100%,以发材料价格为标准,涉及商品范围较大。菲律宾于1998年1月1日建立了增值税体制,税率为10%。农产品、海产品、化肥、农花和除草剂,一些石油产品、部分书籍和纸的进口免征增值税。匪律宾还征收文件印花税,该税一般用于提货单、接货单、汇票、其他交易单、保险单、抵押契据、委托书及其他文件。所有正式进口发票价值多于5000比索要交进口手续费250比索。这一费用将由进口商或委托人交给授权银行。菲律宾海关对以下情况之一的,免征进口关税:⒈印刷材料、图画、像片、标签、目录册、价格册、小书籍等,但必须标有“不用于出售的样品或广告材料”的字样;⒉有商业价值的样品,但价值不得超过1500美元;⒊非用于出售或无商业价值的样品,以及注有“保健”字样的医药样品。

  三、进口许可

  需进口许可证的产品主要有汽车、拖拉机、小汽车、柴油机、汽油机、摩托车、耐用消费品、新闻版和印刷设备、水泥、与健康有关和与公安安全有关的产品。对于受限制的进口商品,需事先得到中央银行的审批,因为这类产品不是基础产品,所有这类产品分为二类:非基础消费品(Non-EssentialConsumerGoods)和无类别消费(UnclassifiedConsumerGoods)。
  对未在5日内向菲律宾海关申报入关的货物和一年后未从海关保税仓库提取的货物,菲律宾将予以拍卖。拍卖所得要清算拍卖费用。拍卖在通知日期10天后进行,30天内完成。
  一般来说,价值在1000美元以上的进口货物需要由授权的银行(TheAuthorizedAgentBanks,orAABs)发放通行证书(ReleaseCertificate,orRC)。发放RC的条件是:⑴进口商支付海关关税、税金,并遵守其他规定;⑵原始货运单据的复印件,如商业发票,包装清单、提货单等,应呈交给授权的代理银行。代理银行还要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全部海关关税收到保证金。

  四、出口加工区

  菲律宾有4个出口加工区:巴丹(Bataan)出口加工区、马克坦(Macton)出口加工区、甲米地出口加工区和碧瑶(Baguio)出口加工区。这4个出口加工区已成为与隔绝的独立小区域,它们使用进口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加工、组装和制造各种出口商品。在上述4个出口加工区,投资者可享受到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它们包括:首批入区企业免征所得税6年,其他企业免征所得税4年;对区企业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以及企业运行必需的商品免征关税;免除区内企业的进出口税及各种费用;区内企业不受当地政府法规的约束;免除向外国企业汇回利润征收的15%的税收;机器、设备、原料等免征进口关税;加速固定资产折旧;优先配给外汇等等。另外,除上述4个出口加工区以外,近年来菲律宾在原美军事基地上建立了克拉克和苏比克经济特区,有关优惠政策参照4个出口加工区。

  马来西亚通关手续

  进口关税制度

  马来西亚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关税水平一般较低。虽然大多数品目的关税税率低于25%,但关税税率的取值范围很广。基本食品的关税很低,不超过5%。主要货物的平均税率约为5%。中间产品和运输设备的税率平均低于20%。消费类货物的税率更高,有的高达60%。高价机动车辆征收的关税税率高于100%。总之,在其总共约600种进口品目中,只有91种的关税税率超过50%。马亚西亚作为建设中的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的成员国,其关税减让将执行AFTA条例中关于“普遍有效优惠关税”(CEPT)计划。马亚西亚主要的进口产品分三类,第一类是原料、生产资料,包括电子原件、纺织品、塑料、机器零部件、石油、化肥、农药和食品,共占进口总额的42.6%;第二类是机械设备,包括金属产品、机械运输设备、电子仪器、重型机械和电信设备,共占进口总额的34.5%;第三类是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摩托车、自行车、珠宝及食品,共占进口总额的21.9%。马亚西亚进口货物都要按CIF(到岸价格)值征收5%的附加税。一些基本货物如鱼、谷类、盐、石油产品、橡胶、纸和印刷品等是免征附加税的。对啤酒、酒精和其他饮料,烟、汽油、矿物油和糖、轮胎、纸牌、空调、电池、电视接收机、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火柴等商品按从价或从量征收消费税。

  进口管制

  1.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用于计征关税的原始发票要求使用英语填写并签署姓名。发票必须包括以下项目:标记、号码、货包的数量和种类、详细的商品名称,非技术名称或内部标号代码、毛重和净重、FOB、CIF费用和CIF价(如属于不同的海关税则项目,还必须将每种商品按CIF价分开注明)、发货地点和原产地。包装上的商品说明必须与发票上的一致,发票要一式三份。
  (2)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明书只针对来自联邦制国家的货物。
  (3)提单 海运提单不需公证。允许使用指示提单,但要注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2.特别规定。
  必须用巴哈萨来语在已包装完毕的货物标签上注明有关商品说明、公制重量和原产地的所有详情,英语只允许以第二种语言使用。所有已包装的产品必须印有以下说明:生产者、进口商或批发商的姓名、原产地、包装内容和产品的名称。食品、药物、家畜和肉类还必须注明卫生检疫规定,包括标签规定。用马来西亚语标出以下内容:原产地、商品说明、重量、保存期、进口商的姓名和通讯地址。香烟的包装必须用马亚西亚语印上清晰的损害健康类的警语。
  3.对未领取货物的处理。
  买主未按期限提取的货物可以在海关仓库中保留21天。逾期通知收货人,须在7天内提货,否则海关将予以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报关费、仓储费和其他所有费用。空运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领取,否则将处以高额的仓储罚金。该货物若3个月后仍未领取,将被退回。

  自由港及其管理制度

  马来西亚的自由贸易区主要集中在西海岸一带海陆交通比较发达的地方,著名的贸易区有槟榔屿、双溪瓦伊、巴都伦丹、丹戎克灵、拉布安、普赖、乌卢克朗、帕西古当、柔佛港、近打、宾图卢等。这些贸易区大都有以下两个特点:1.发展速度快。现已建成了18个贸易区。马来西亚已成为目前世界上设立自由贸易区速度最快、数量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自由贸易区外设立特许制造业仓库,目的是让投资者在那些不可能或不适应设立出口工业加工区的地方设立工厂,用于生产出口工业制品。特许制造业仓库的经营方式和所提供的关税优惠待遇,与自由贸易区一样。绝大多数享有特许制造业优惠待遇的企业集中在森美点的塞纳旺、吉打州的知干岑和柔佛州的工业区。

  印度通关手续

  一、关税制度和关税减免

  1.关税制度。
  印度的关税主要根据价格计征,分为基本税、辅助税、附加税以及保护关税几大类。
  基本税是根据货物价值或特定税率,由议会许可征收的关税。基本税税率一般为20%。
  辅助税是根据年度预算(财政法)征收的关税。除有特殊税率的原油、乙炔、塑胶、氯化物之类商品外,一般实际采用的最大税率为从价税的45%。
  附加税是对有出口津贴的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它等于在印度生产或加工的类似商品的国内税,因此要参照国内消费税的税率。在货物价值加上基本税与辅助税之和的基础上征收附加税。
  保护关税和对受补贴商品的附加税是为保护印度工业而征收的关税。

  2.关税减免。
  印度关税中包含有适用于注册过的出口商使用的免税细则。根据细则规定,有6种许可证,每种许可证都有特殊条件和要求,因此不同的许可证不能混用。
  第一种为预先许可证。注册过的出口商可以凭这种许可证进口免税原料、备件和消费品以满足产品生产和出口的需要。第二种是通用预先许可证。适用于有信用保证的、出口效益达到或超过了最低规定限度的出口制造商。第三种是中级预先许可证。这类许可证发放给已注册的出口制造商来进口制造中间产品所需的材料,也可供直接出口用,或发给有预先许可证被称作最终出口商的其他出口制造商用。第四种是特殊预先许可证。持此种许可证可以进口免税材料供印度特定机构或工程项目制造产品用。第五种是整批免税许可证。这类许可证发给国营贸易公司、矿产和金属贸易公司以及进出口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一些代理机构。第六种是结关预先许可证。它发放目的在于免费进口外方供给的商品,在印度加工后再进行转口贸易。
    
  二、进口管制

  1.进口许可证。
  印度政府的进口政策保护5种基本进口产品:生产资料、原料、消费品、元件、工具和备件。任何物品进口都必须得到进出口主管部门批准,以获得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有以下几种:一般许可证,适用于一定类型的进口商,并与特殊商品有关;一般货币区许可证,除了被禁止进口的国家外,允许从所有国家进口;特殊许可证,允许从一个或一些特殊国家进口。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18个月,但资本货物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
  2.单证需求。
  所有进口均需提交下列全套进口单证:进口许可证、海关申报单、入关单、商业发票、原产地证明书、装箱单和运货单。以上单证均需要一式3份。
  3.包装和标签。
  印度的港口一般都位于热带地区,潮湿、酷热、暴露在阳光和雨中、虫蛀、菌蚀和污土都可能对货物造成损失。因此,装运的货物需用防水包装,并采用镀锌或马口铁装运箱,不使用防水油布之类包装物。标签应当用英文写,指明原产国的说明文字要与写在集装箱或标签上的其他英文字一样醒目。

  三、港口仓储和自由贸易区

  印度有10个大港口,分别是西海岸的孟买、坎德拉、莫尔穆冈、科钦、新门格洛尔和杜蒂戈林;东海岸的马德拉斯、加尔各答、巴拉迪布和维沙卡帕特南。上述港口和出口加工区都有仓储设施。货物入港并估税后,货主可申请在仓库储备货物。货物在给予标识后就可存放。存放货物时,货主必须提供一份付款保证书,以保证违约时偿付最高为税值两倍的罚款以及根据规定所应缴纳的各种税金、租金或者按照货物价值进行的收费。如果违犯了存库的规则或货物是非法存贮的,将被罚款或予以没收。印度政府为鼓励出口采取了创办出口加工区的特殊措施。目前共有6个出口加工区:坎德拉自由贸易区(古吉拉特邦)、圣他克罗士电子产品出口加工区(孟买)、诺伊达出口加工区(新德里)、马德拉斯出口加工区、科钦出口加工区(喀拉拉邦)和维沙卡帕特南出口加工区(安得拉邦)。在这些加工区建立的企业,均可享受免税5年,以及自由进口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多项政策优惠。

  伊朗通关手续

  一、进口关税

  伊朗采用世界海关组织税则商品分类目录的关税体制,是在从价基础上征收关税。关税按中央银行制定的汇率以里亚尔支付。大部分机械设备的征税比例为到岸价的5%到10%,某些产品则高达150%。进口货物还要被抽取数笔小税,其中包括占到岸价总值1.5%的商会税。经批准的外国投资项目所需进口的资本货物和原材料可免除关税,对医药、实验室用的化学品不征关税。几乎所有的货物都要征收商业利润税,税率在每年的进口规则中都会列出,商业利润税大都以重量计,但某些也以数量或价值计。若以重量来计算的话,海关会把普通包装的重量从总重量中减去。按值计价的税率从1%到200%各不相同。商业利润税中还包括垄断税,该税必须在清关前付清。若申报有假或有其他违反进口规则的行为,海关将会没收货物或处以罚款。如果从应缴付罚款那天算起,在两个月内还没有支付,那么会将相当于罚款价值的部分货物公开拍卖。如货物被海关无理扣留,扣留期间每个月可得到不超过货物价值1%的赔偿费。

  二、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一式三份。计征关税所需的发票要求用英语或法语书写。内容包括所有商业上的通用说明,如货物的号码、数量和种类,详细的货物名称、毛重和净重、原产地,此外必须写出信用证号码,最好注明税则编号、外汇许可证细节(号码、签发地点和时间),价格要写出离岸和到岸价。

  提单 

  航空运单无需公证,允许开具指示提单,但是要写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应注明信用证的号码。铁路运输需一份国际货运提单。

  检验证明书 

  根据伊朗中央银行的指令,伊朗的私人公司有义务在交割价值超过150万里亚尔的货物时,必须对购买的人出示检验证明书,中央银行批准了15家检验公司。证书必须递交三份(一份复印件留在商会)。

  运费单

  如运费单需公证,那么在单据末尾必须签上具法律效力的价格说明:“我们保证上面提到的价格连同我们所有的文件都是正确的。”

  三、进口管制

  伊朗的进口项目规定在每年伊朗农历的元旦(3月21日)由商业部颁布。该规定将进口货物分为四等:授全权的、有条件授权的(若干部门决定的)、未授权的、禁止的(按伊斯兰的法律和规定禁止进口的)货物。由于“进口规定”不断变化,因此建议需要时提前向主管的“采购供应中心”询问。

  对某些食品、饮料、药品和盥洗设备有很多规定。例如标签上必须写上:

  (1)商品名称和制造商的地址以及原产地;

  (2)商标在伊朗登记注册号码;

  (3)卫生部关于允许产品在伊朗生产和销售的许可证号码和日期。向伊朗出口要注意遵守伊朗国家标准局(ISIRI)新的标准。许多工业用化学药剂需要特殊的进口许可。

  对进口的活动物、蜜蜂和昆虫、禽蛋、植物的根、球茎、杆梗、嫩枝、新鲜的水果蔬菜、种子及任何植物或植物部分,都需原产国的卫生证明文件,并得到伊朗农业部的事先许可。进口许可通常规定了入境要求、特殊对待、入境口岸限制及有关细目所需的证明文件。另外,向伊朗出口兽药制品(包括喂养精料和补充饲料)要按伊朗农业部的要求提交一份证明,阐述该产品在原产国内自由生产、使用和销售的情况。该证明书要经原产国农业部兽医药部门的批准。

  四、自由贸易区

  伊朗目前共有四个自由贸易区,即基什、凯什姆、查赫巴哈尔和锡尔詹。根据伊朗自由贸易区技术商务委员会颁布的进口和过关条例,所有允许和有条件允许进入自由贸易区的物品,包括基本材料和原材料及生产线零件、生产工具和设备(工业机械)、附件和生产原料,不需要有关部门的许可,各生产单位和个人可以在不转移货币、不通过银行系统的情况下进口以上物品到上述四个自由贸易区。所有进口到自由贸易区的物品可转口到第三国,但在其他海关,必须遵守有关海关的规定。进口商品加工或增值后,可以出口到其他国家,而且不需要交纳商业、海关税。转运中的货物可免交伊朗海关关税,但须接受海关的监督管理。伊朗海关服务处还为转运中的货物提供存放的地方。货物的主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海关书面应允后,可进行组装、配料、混合、重新包装和分类挑选等工作。

  新加坡通关手续

  一、进口关税制度

  新加坡是亚洲主要海运航线交点上的自由港,它实行开放的进口政策,大约95%的货物可以自由进入新加坡。对酒类、烟草(含卷烟)、糖制品和冰箱实行特别关税率政策。关税率一般较低,货物的从价税关税率为5%,只有汽车例外,其税率为45%。自1994年以来,新加坡采用了简化贸易分类法,用2600项品目来代替过去使用的5700项品目。新加坡没有海关附加费用,但要征收3%的货物与服务的进口税,该税是按纳税价值(例如:生产成本、保险费、运费和关税之和)而征收的。海关当局采用布鲁塞尔定价原则(BrusselDefinitionofVallue简称BDV),对进口货物进行估价。除汽车燃料外,进口货物的价格应为正常价,也就是预留税金时,互相独立的买卖双方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货物卖价。税额一般包括FOB价格、运费、保险费、营销费(费率一律为1%)和佣金以及在销售和交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附加费用。从价税率适用于确定这样的价格,如果进货方和供货方有特殊关系,海关就上调发票价格,使其达到布鲁塞尔定价原则所确定的价格。对酒类、烟草(含卷烟)、鸟蛋和冰箱征收的特种关税由重量、体积和计量单位决定。若关税率可用特种税或从价税表示(比如车用燃料),则所交关税应取两者中较高的一种。

  二、进口单证

  全套进口单证如下表:

  在该表中,商业发票必须签有进口商主管人的名字,并且把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产地国、发票号码、运输货物的船名等项目填写清楚。提单上除应填写承运人、托运人和运输工具的名称外,还包括目的港、提单号码。如果是航空运输,则以航空运单(AirwayBill)代替提单,其要求与提单的填写要求一致。进口申报时,除应提交填写完整的进口申报表外,还须缴纳2个新加坡元的TDB印花税。新产品要有样品。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个月。

  三、进口管制

  新加坡海关规定,《濒临灭绝的动植物国际贸易协定》(TheConventiononIntenationalTradeinEndangeredSpeciesofWiedFaunaandFlora,简称ITES)中所涉及的野生动植物产品须经初级产品局(ThePrimaryProductionDepartment,简称PPD)批准后方可进口。对食用和非食用动物油的进口,必须有出口国的原始检疫证书和原产地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动物生产、肉类储存程序等方面的证明。新加坡海关有权对此类进口产品进行检验,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而不对产品进口商或所有人予以补偿。

  另外,对于存放在海关保税仓库中的货物可以免费存放48小时,然后将按月缴纳费用。货物可以在保税仓库保留12个月。根据申请,每次可延长期限1个月。如超过期限,经催帐仍不支付费用时,海关管理局可以对货物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用于支付关税,缴纳仓储费,支付与保管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自由港

  新加坡目前共有2个特区,即裕廊工业区和肯特岗科学技术园区。其中肯特岗科技园区为从事工业研究和开发提供了各种方便和优待,以鼓励国内外投资者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此外,该园区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科技园区设在大学附近,以密切大学与工业界的交流,吸引投资者利用大学的科技力量,投资开发新科技工业;

  2.为了给投资者开展科研活动提供方便,园区内除兴建实验室、行政中心、电脑中心、研讨会场等相关设施外,还建有独立式标准建筑物,供投资者租用,也划出一定面积的空地,供投资者申请建设研究所之用;

  3.在园区内投资进行研究与开发的租户,可申请政府所提供的各种优待,包括申请获得研究与开发资助、训练资助和税务资助等;

  4.整修科技园区的规划、促进和行政工作,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负责。该局与裕廊镇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建设和管理科技园区。

  日本通关手续

  一、进口货物的报关手续

  货物不论以何种运载工具运抵日本港口或航空港,一般均卸存于海关指定的保税区或货棚,等候海关办理查验、纳税、放行手续。涨关对货物储存的期限进行限制,超过期限不在存放的外国货物海关将科以监管金。进口货物一般由注册的报关手行代表进口商向海关申报。报关时进口商除交申报单外,必须提交下列单证:

  1、进口报单

  除了具有进口配额的商品应提交进口许可证外,其他商品只要提交进口报单。进口报单上必须填明货物的唛头、装货单号码、品名、数量价值;货物的原产地、购买地、起运地载支货和船只或飞机的名称、登记标志及国籍。除此,进口商必须声明

  A、进出口双方有无某种特别关系例如总号与分号总公司与子公司、外国供货号与订立独家经营合同的商号等关系;

  B进口商除发原开列的金额外是否必须向出口方付给予酬谢费

  C进口商是否需向驻日本的出口商代理人支付其他费用;

  D进口商是否有义务进行推销;

  E发票所一列的价格是否别的折扣;

  F对进口的货物,除按怪票价格付款外,是否须另付款项或使进口商增加其他负担。

  2、商业发票

  海关没有规定特别的形式,但至少需带有发货人签字。商业发票供海关估价之用,必须列明:

  A唛头号码名称货名全称、布鲁塞尔税则目录号列数量:

  B商品的总价和单价;

  C明细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和装运杂费;

  D毛、净重;

  E填写发票的地点和日期;

  F目的地和受货人;

  G关于决定货价的合同条件。

  3、装箱单

  4、产地证明书刊号

  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当地商会或日本领事馆、外交官在商品的生产政府采购、一般买或装船的地方邓以认证

  5、提单

  三份已签字的正本提单如系空运则为代运单,通常经由银行转交,另外到嫠两分未签字的副本直接交给予受货人。实际需要的项目通常在受货人的信用证中有详细说明

  6、其他海关体价征税证

  进口商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呈交发票或因发标上所交资料不足,不能用以估定货价,海关可调取载有详细运费保险峰费包装费及货价表的书面合同及其他证件。进口货物如系动植物,同必须符合农林省动植物进口检疫规则,附有检验证书。进口商或春代理人在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的同时,应附交进口税报单3份。第批货物应缴纳的税款由进口商蔌其他代理人自行计算并填具在进口税报为词通关,进口商庆掌握有关货物完整详细的资料若有疑问要要求海关进口,经解答后填报。

  二、进口配额和进口管制

  凡通产省所规定的非自由化商品项目的确定商品者要依照进口配额制度进口。这是一较严格的一种配额要求进口先向通关省申请分给予配额外负担一经获准即可取得进口配额证这一证件在进口商有权向特许银行提出申请时,即可自动地取得进出口许可证事实上一切进口配额证都在全球配额基础上签发的从不考虑货不知所云的原产国和应付的货币进口货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由涨尖征税放行。

  日本采取最高进口数额和最大国别数额的关税配额办法将并享有关税配额的进口商品划分为132个产品组然后这将此产品组分成三大类第一类为日控制。属于这一类商品的进口采用先到先放的办法给予减免关税优惠,但商品进口受到监督。受惠国或地区的最大类别数额一旦用完后的第2天其超过期额进口的商品即征收最惠国关税,属于这类商品进口办法类似于第一类商品,但最大国别数额用完后,即在第二个月的第一天起征收最惠国关税,属于这类的商品有125组。第三类为预先配额属于这类商品的进口取胜额其总数的80%,分配给予过去经营该类商品的传统进口商品粮20%分配给予亲的进口商。这类商品为纺织品共计11组。

  三、过境和复出口货物报关手续

  日本是进口报关手册暂行公约的签字国,对所有凭手册从公约缔约国运人日定办理。外国货物如从日本复运出口涨关,并向海关呈交出口报单才商业对进口时给予免税待遇的展览品专业用工具、私人汽车等,为了免纳进口税在出口时必须赂海关交验原煤一的免税进口单暂准免税进口用于装配的零件,如与进口记录查对核实无误并保持原样海关准予复出口经通产省和大藏省批准,并采取防止运入国内市场的措施工,人纲物可以免税运往保税区,进行加工后复出口。

  韩国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

  韩国进口通关过程大体经历以下程序,货物进港、卸货;把货物运进保税区或其他经韩国批准的存放场所;查验存放情况;申报进口(其中包括请求减免关税及分期缴纳关税的申请报告);海关查验与校对并确定税率及计算税金;纳税人申请修订税额,海关的更正;发出纳税通知,纳税,批准进口;从保税区或其他存放场所运出;进口申报由货主或货主委托的关税士(代办关税手续的人员)办理。进口申请中应记载的事项包括:包装及标志、货物本身资料、运输工具的国藉及运输起经点、税号、税率、完税价格、请求减免时的法律依据及其他参考事项、补充事项、附加证明文件等资料。

  进口关税

  韩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四大要素为课税物品(课税客体)、纳税人、税率及课税标准。课税物品是指进口货物或物品。纳税人是指进口货物的货主。但由进口代理行办理进口时,是委托进口人;把保税区物品出让时,则是收受转让人,进口政府调配物品时,则是申请调配物品部门负责人;其他物品则是收货人即为纳税人,现行关税率分为国定关税率与国际间协定税率,课税标准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完税标准。

  进出口分类管理

  韩国海关按进出口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

  汇款方式上的进出口认可汇款方式上的出口,是指将出口货款以外汇方式接受后再行出口的外贸方式,特别是通过双方的合同或订货单实现贸易,汇款方式上的进口,是指在货物离岸以前,按照外汇数额、签字交付指定货币等对外支付办法的要求,事先结清货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进口相应货物的贸易方式,一般情况下,单纯汇款方式上的进口,如果在货物通关前360天内将所有货款汇齐,可按常规进口结算方式处理,并且只要取得外汇银行行长的认可即可。

  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许可

  加工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又分为委托加工贸易和受托加工贸易两种,委托加工贸易和受托加工贸易是指以交付加工为条件,将要加工的原材料全部或一部分出口给外国贸易商,对方将加工后的产品出口给委托者的贸易方式,委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出口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免除再进口手续,其进口认可须由外汇银行行长签批。如果出口货物和进口货物商品编码(H.S)相同,可以不受出口公告上对进出口商品的限制。在进口有效期内要将加工品进行再进口时,必须从进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再进口申报,并要附有进口许可证副本,受托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须要注意,受托加工贸易方式上的出口认可必须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对加工物品的再出口必须在进口通关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报告,并附上出口许可副本。

  转口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许可

  转口贸易是指以出口为目的,将货物进口后再出口至第三国的贸易方式,转口贸易的进出口许可必须由外汇银行行长批准,不允许运进保税区以外的地方;进出口物品的离岸单据,必须通过曾经给予进出口订可的外汇银行行长签发;进出口认可不受进出口公告等规定制约,如果将转口贸易进口货物运进韩国,由外汇银行行长审批。

  连带贸易方式上的进出口许可

  连带贸易一般是指包括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在内的出口和进口加带进行的贸易往来的总和,由于连带贸易风险很大,若取得连带贸易的认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出口和进口原则上要写在一张合同上;出口要用与连带贸易有关的特殊信用证,只有在特殊赙况下才能用还付保证替代;进出口物品在连带计算上所出现的差价应该按外汇管理的要求进行货款结算。

  第三国到岸进口许可

  第三国到岸进口是指在国内支付进口货款而在第三国口岸提货。第三国到岸进口的条件上:进口品是得到进口认可的国外器材;获得进出口认可的委托者,将要加工的部分原料从第三国购入后,原封不动地向加工出口产品的国家送交;按境外建设促进法,需要送往施工现场的设备、原材料及器材。另外,韩国政府在商工商设立贸易委员会,加强对进口商品的管理,对进口商品的卫生检查也非常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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