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再给力
林侃 李永东 |2012-02-20 15:571089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做好特殊开放区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检验检疫前期工作的意见》,重点要求驻闽检验检疫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平潭综合实验区等特殊开放区域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与检验检疫相关的前期工作,大力支持国家、地方相关重要平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做好特殊开放区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检验检疫前期工作的意见》,重点要求驻闽检验检疫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平潭综合实验区等特殊开放区域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与检验检疫相关的前期工作,大力支持国家、地方相关重要平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
福建检验检疫局将及时了解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规划思路,掌握开发开放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布局等情况,密切跟踪进展,认真研究政策,切实融入前期工作。
该局还将积极争取介入规划的策划、起草、论证,提升检验检疫在特殊开放区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中的知情权、话语权和决策权。积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开展课题研究,增进相互了解,赢得各方支持。全力争取在特殊开放区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中充分体现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思路、工作模式、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以规划形式固定检验检疫工作要求,巩固检验检疫的地位作用。
0
标签: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