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创新模式
盘点2011年外贸出口亮点,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以出口货值1035万美元、402批次,同比增224%、135.1%的大幅度增长,折射出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实施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惠及企业扩大出口取得显著成果。这是检验检疫给力云南外贸发展的缩影。
实施直通放行 惠及15家企业
直通放行是检验检疫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利服务的一种放行方式,规定采取“产地检验、口岸出单”的模式,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在口岸直接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不再实施现场查验。
推行直通放行和绿色通道等便利化通关措施的落实,是推动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的重要举措。推行直通放行制度有效提高了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简化了手续,降低了成本,出口货物口岸通关时间缩短,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自2011年7月1日实施直通放行以来,全省共有15家企业的30种、3981批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实现出口创汇2.08亿美元,平均同比增长20%以上。
签署议定书 促进农产品出口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充分利用多边和双边合作与交流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与交流,积极促成国家质检总局与泰国、老挝签署经昆曼公路进出口水果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老挝玉米输华的植物检疫议定书。议定书签署后,经磨憨口岸对外贸易额再创历史新高,水果的进出口增速迅猛,同时也实现了老挝玉米从磨憨口岸试进口。这是该局以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推动云南农产品产业升级为突破口,促进农产品扩大出口的措施之一。
为加大帮扶力度,推动优质特色优势产业产品扩大出口方面,积极推动全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基地备案工作。新增蒙自市、建水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新增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备案基地10个,宾川县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被评为全国重点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示范区,实现云南养殖罗非鱼出口美国资质零的突破。
对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是支持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该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对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减免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的扩大出口。2011年经检验检疫出口农产品17.6亿美元,同比增长34.9%。
签发原产地证书 增强企业竞争力
2011年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第二年。为降低企业出口成本,拓宽出口渠道,增强自身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继续加大普惠制和自贸区等优惠政策宣传力度,2011年原产地的签发份数和签证金额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优惠原产地证书不仅用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身份,实现货物顺利通关,更重要的是帮助我国货物享受进口国的关税减免和其他优惠待遇。2011年共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26945份,签证货值金额142277.19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和38.5%,为云南省出口产品减免东盟国家关税约509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