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仍需加大力度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精神,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力度明显加大。
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总体明显改善。截至2011年第三季度末,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0.13万亿元,是2008年年末的2.3倍,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9.5%;2011年前9个月增加1.3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39.2%。小企业贷款余额和占比明显上升,信贷支持小企业的力度持续加大。
我国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水平接近发达国家。调查显示,在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的62%,而发展中国家为34%。从我国情况看,到2011年9月末,我国中型企业和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分别为31%和29.5%,合计60.5%。
虽然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相比,体制机制和融资结构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多元化融资体系不健全,企业创业早期缺乏融资渠道;各类银行主要以企业的资产规模、抵押和担保等硬信息作为对企业发放贷款的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小企业软信息进行定价和发放贷款的能力仍不足;针对小企业的金融创新不足,缺乏适合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信贷模式和信贷管理制度等。
统筹研究解决中小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既要看到近期直接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的短期因素,又要深入分析影响中小企业长远发展的经营环境因素,加大体制机制的改革力度,改进和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同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也势在必行。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应积极培育和发展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和有竞争性的信贷市场。
首先,应大力推进重要环节和瓶颈领域改革,放宽对小企业和私营资本的市场准入。以市场准入为例,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个,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而允许私营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应继续推进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等瓶颈领域的改革,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宽松环境。
其次,继续推进中小企业税费制度改革,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税收负担。近年来,我国税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小企业往往是个人或家族所有,个人所得和企业所得很难区分,目前的所得税体制还难以完全解决对以私营企业为主的小企业重复征税问题。另外,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受收入规模限制,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税收负担。因此,应进一步研究针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实际特点的税收体系,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最后,金融部门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大力发展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强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建立健全与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资本投资初创企业。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允许民间资本、外资参股,鼓励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当地,更多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同时,应大力发展债券、股票等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大企业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促使银行加大为中小企业和低端客户服务的力度。